渤海語

渤海語

渤海語,即建立東北地方民族政權渤海國的我國少數民族粟末靺鞨族所使用語言,屬於阿爾泰語系通古斯語族渤海國官方書面語只有一種文字即漢字,而漢字與漢語又是相一致的語言和文字,那么,渤海官方語中的口語很可能與其書面語———漢字相統一,即官方語用漢語。

基本介紹

歷史,研究,

歷史

值得說明的是,之所以沒有把渤海國國語———靺鞨語作為渤海官方語認定,主要是基於對時期國語地位的認識來考慮的。遼在建國初期,就根據漢字創建了自己的民族文字,與自己的民族語言相一致,即既有國語———契丹語,又有國字———契丹大、小字。二者相輔相成,力求保持其主體民族最基本的傳統。遼的國語———契丹語與漢語一道,共同成為遼的官方語。但遼代中期以後,特別是晚期,漢語、漢字在遼代官方的普及程度日趨廣泛,大有取代契丹語契丹字官方語地位之勢。
金代在建國之初,為了保持其民族傳統,也創建了與自己民族語言相一致的文字。但由於金統治區的擴大,金朝官吏中漢人官吏的增加,乃至女真貴族的急劇漢化,金的國語——女真語漢語一道作為官方語地位的初衷並沒有得到實現。據金光平、金啟猔研究,“熙宗時,宮廷中漢風、漢語已占壓倒優勢”,就連熙宗本人已“盡失女真故態”,“宛然一漢戶少年子也”。到了世宗時,朝廷上已經很難聽到有人說女真話了,以至大定二十五年,金源郡王(後繼位為金章宗)進封原王,判大興府事,“入以國語謝”時,世宗非常高興,“且為之感動”了。金朝後期,不僅朝廷上聽不到女真語,而且朝廷高官(包括女真貴族)在日常生活中也不再使用女真語了。
這種情況,與女真文字的命運基本一致,至今尚難以發現用女真文字發布的金代詔令,尚難以發現用女真文字作印面文字的金代官印。可見女真語、女真文字在金朝一直沒有取得相應的官方語地位。
渤海立國的情況與遼、金有很大不同。渤海建國者大氏及其部眾是在逃歸靺鞨故地建國的,此前,他們曾在漢人統治區營州留居了近30年,漢化很深,早已習慣於漢語的套用。恐怕正是這個原因,渤海從建國開始直到滅亡,一直沒有像遼、金那樣創建與自己主體民族語言即國語——靺鞨語相一致的文字,而是順理成章地沿襲了’與漢語相一致的漢字。渤海立國之初,即“憲象中國制度”,中晚期漢化尤甚,唐穆宗即稱渤海為“與華夏同風者”。渤海亡國後,遼朝“治渤海人—依漢法”。金代治渤海人也每同漢人,郊金熙宗天眷元年(1138年)“詔百官誥命:‘女真.契丹、漢人各用本字,:勃海同漢人””晷,金世宗大定九年(1169年),“制漢人、渤海兄弟之妻服闋歸宗,以禮續婚者,聽”,金朝“凡漢人、渤海人不得充猛安謀克戶”固。
據王世蓮先生研究:“顯仕於遼、金兩代的渤海仕宦,不但會漢語,通漢文,也通女真、契丹的語言文字。所以,金之外交使臣多是渤海人,他們既是外交官,也是通事。”上述現象都說明渤海人漢化之深以及漢語、漢字的普及程度。因此,渤海國時期,其國語——靺鞨語一直沒有取得與漢語並列作為官方語的地位,而且渤海的官方語恐怕在渤海較早階段就被定格為漢語了。

研究

舊五代史·渤海靺鞨傳》曾記載了一條極為重要的渤海國語言資料:“渤海靺鞨,其俗呼其王為可毒夫,對面呼聖,箋奏呼基下,父曰老王,母曰太妃,妻曰貴妃,長子曰副王,諸子曰王子,世以大氏為酋長。”《新唐書·渤海傳》謂:渤海“俗謂王曰可毒夫,曰聖王,曰基下。其命曰教。王之父曰老王,母太妃,妻貴妃,長子曰副王,諸子曰王子。”《冊府元龜》說的更為具體:渤海“其俗呼其王為可毒夫,對面為聖王,箋表呼基下,父曰老王,母曰太妃,妻曰貴妃,長子曰副王,諸子曰王子,世以大氏為酋長。”這裡對渤海王的三種稱謂至關重要,但一直未能引起學術界的充分關注。“ 其俗呼其王為可毒夫”,這是說其民族固有的傳統語言即國語稱其王曰“可毒夫”;“對面為聖王”,這是說當面稱其王曰“聖王”“, 聖王”是漢語,可見渤海立朝語即官方口語是漢語;“箋表曰基下”,這是說渤海官方書面語稱其王曰“基下”,“基下”是漢語,即陛下。可見渤海官方書面語與口語也是一致的。中原王朝當面可稱皇帝為“聖上”,也可稱“陛下”,書面語也與口語同,既可書“聖上”,也可書“陛下”。渤海也應如此,如“對面曰聖王”說的是官方口語,但貞惠公主墓誌、貞孝公主墓誌中均稱其王大欽茂為“聖人”、“皇上”,可見渤海官方書面語也可用作官方口語。知道了渤海官方口語與書面語的同一性,則“王之父曰老王,母太妃,妻貴妃,長子曰副王,諸子曰王子”等語均可解。即這些稱謂既是官方口語又是書面語。
其實《舊五代史·渤海靺鞨傳》、《新唐書·渤海傳》與《冊府元龜》的上述記載,主要是說明了渤海官方口語與書面語的統一性,讀史者切不可過於拘泥。若以為既稱王曰“聖王”、妻曰“貴妃”、長子曰“副王”,就只能一字不差,一字不易,這就不符合漢語自身特點和規律了。例如“妻貴妃”,唐天子在給渤海王的敕書中亦稱渤海王之妻曰“妃”。日本史料在提到渤海王之妻時既稱之為“妃”,也稱之為“後” 。再如“長子曰副王”,這個“副王”無疑就是渤海國王的法定繼承人———嫡長子,唐天子在給渤海王的敕書中就有“副王”的稱謂,但在貞惠公主墓誌、貞孝公主墓誌中也稱之為“東宮”,與中原王朝對太子的稱謂相同。這些情況從一個側面既反映了渤海官方書面語與口語的同一性,也反映了漢語同一概念語詞的多樣性。
下面再看一下前引《新唐書·渤海傳》提到的渤海王“其命曰教”。前引《冊府元龜》的相關記載對此不僅沒有解釋和說明,而且把這條重要史料遺漏了,我認為這條史料尤其不應忽視。
《大唐六典》雲:“凡上之所以逮下,其制有六,曰制、敕、冊、令、教、符。天子曰制、曰敕、曰冊;皇太子曰令;親王、公主曰教;尚書省下於州,州下於縣,縣下於鄉,皆曰符。”可見渤海王“其命曰教”是取唐親王、公主之等級制度的。渤海第一代王大祚榮、第二代王大武藝均被唐廷冊封為渤海郡王,自第三代王大欽茂開始被唐廷冊封為渤海國王。因此,渤海作為唐朝冊封的藩國,其國王在政令稱謂方面取唐朝“親王、公主”等級是符合唐朝律令制度的,也是符合自己相應的等級身份的。同時,渤海王“其命曰教”也是從另一個側面反映了渤海以漢語作為官方語的歷史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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