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集團洗錢案

渣打集團洗錢案一般是指渣打集團被指在2001年至2010年期間,協助伊朗政府洗錢。

案件過程,影響,

案件過程

美國紐約州最高金融監管機構紐約金融服務局2012年8月6日發布報告,指控渣打集團子公司涉嫌在近10年的時間內與伊朗政府“合謀”隱瞞了大約6萬筆秘密交易,涉及至少2500億美元(約合15913萬億人民幣),渣打銀行從中獲得數億美元費用。
渣打集團被指在2001年至2010年期間,協助伊朗政府洗錢,至2012年與美國政府達成和解協定,渣打合共支付逾6.67億美元(約52.03億港元);然而,《紐約時報》及彭博2014年10月30日分別引述訊息指出,美國法務部、曼哈頓地區檢察官以及金融服務部已重新調查有關事件,或會令渣打與美國當局之前所達成的和解協定告吹。

影響

渣打2012年8月7日在香港聯交所發出公告“強烈”否認相關指控,但其股價大跳水,全天跌14.89%,達28港元,並創近2年來單日最大跌幅。當天港股市值蒸發約670億港元(約合550億人民幣)。
2014年10月31日,渣打集團跌近5%,成交2.2億港元,報價118.9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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