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等處

機構名。刑部所屬內部機構。設郎中、員外郎、主事無定員,由堂官酌委,名為“總看減等”。職掌凡遇恩詔赦免罪犯,即匯總各省及在京現審案件,審核各案人犯所犯之罪是在恩詔以前還是在恩詔以後,依據恩詔條款逐案提出準予減免或不準減免的意見,送江蘇清吏司核定具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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