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公布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七部分組成,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 統計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存在問題,改進措施,

概述

根據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清遠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粵機編〔2009〕35號),市住建局辦公室負責市住建局信息、政務公開工作。2013年,市住建局辦公室加強了信息公開工作,狠抓隊伍建設,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
(一)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市住建局嚴格按照《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制度》、《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府信息公開發布協調製度》四項制度,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市住建局信息公開工作的每個環節,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安全、及時、全面。
(二)加強市住建局入口網站建設。為充分利用網際網路的便捷性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市住建局對入口網站相關欄目進行了及時調整和更新,現有一級欄目9個,二級欄目55個,三級欄目67個。根據市府批准的行政許可事項,更新了辦事指南,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名稱、主辦機構、法律法規依據、審批範圍和條件、辦事流程、申報材料、申請表格、諮詢電話、受理地址等信息均可在清遠市住建局入口網站中獲取。
(三)加強對網上辦事大廳建設的效能監察和績效測評工作。我局駐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視窗已按要求完成了網上辦事大廳建設及事項清理,現根據市行政服務中心要求完成錄入工作。將行政審批事項100%納入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100%開通一網式審批、100%實行全流程網上審批。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據統計,市住建局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內容主要有:
一是通過市政府入口網站、局入口網站、新浪微博發布信息合計999條,其中市府網站18條,局入口網站491條,官方微博577條。
二是通過市網上辦事大廳處理各項業務共712宗,其中行政審批事項253宗,社會事務服務事項459宗。
三是通過房產信息業務系統可查詢我市的商品房交易統計數據、視窗辦證進度和房地產項目銷售狀態。
四是在辦公大樓公共場所設定宣傳欄18塊,廉政公益宣傳牌28塊,不斷更新宣傳欄內容,營造“以廉為榮,以貪為恥”良好氛圍。截止12月底,編印了“正風”、“公述民評”簡報7期,報送信息9條,發出督查通報5期。
五是利用《清遠日報》、《南方日報·清遠觀察》、《廣東建設報》等新聞媒體報導信息共62篇。
六是在辦公大樓設定電子顯示屏3塊、電子觸控螢幕4塊。招標公告、中標公示和相關法律法規通過市住建局1號樓電子顯示屏對外公開;房產交易中心視窗受理各類登記的辦事要件、辦事流程、收費依據、收費標準及投訴電話通過市住建局2號樓電子顯示屏對外公開;辦件的辦理進度、時限可通過市住建局2號樓觸控螢幕進行實時查詢,方便民眾辦事、查閱及監督。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

市住建局辦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5宗。全部屬於諮詢類問題,均已依法答覆。

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3年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3年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
訴訟。

存在問題

2013年,市住建局的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進步,但也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通過局網站、官方微博等網路媒體公開的內容有待進一步深化和完善,對於公開內容劃分尚不夠清晰,仍需進一步改善和明確;二是信息公開內容仍不夠及時,制度執行力度需進一步加強。

改進措施

(一)繼續加強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製作或獲取的政府信息,市住建局辦公室要切實做好信息分類、歸檔、保存工作。
(二)進一步完善市住建局入口網站和官方微博的建設。根據工作需要以及各部門需求,並廣泛徵集民眾、媒體和其他組織建議,對入口網站和官方微博的內容進行適當的調整和最佳化,方便公眾查閱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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