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縣發展改革局

清苑縣發展改革局,是清苑縣的一個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苑縣發展改革局
  • 地點:清苑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 內設機構:五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清苑縣發展改革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縣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的建議;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研究分析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區域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涉及全縣經濟安全的重要問題,提出區域經濟調節政策的建議,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負責日常經濟動行的調節,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
(三)負責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研究貫徹國家財政政策、貨幣政策以及其它調控政策的措施;組織實施產業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的執行;受縣政府委託對相關投融資機構進行巨觀指導。
(四)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建議,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指導協調非國有經濟改革;參與篩選推薦企業上市工作,負責對上市會司監管工作。參與公用事業、農業、科技、體育、文化、教育等事業單位的改制工作。
(五)研究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布局;安排縣財政性建設資金,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貨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安排國家和省、市撥款的建設項目和縣重點建設項目;組織和管理重點建設項目稽察物派員工作。
(六)研究提出全縣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發展戰略、總量平衡及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安排利用外資和境外資源開發類與大額用匯投資項目。
(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擬訂以工代賑扶貧規劃和計畫;指導工業發展,推進工作化和信息化;擬訂工業行業規劃,組織實施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擬訂能源發展規劃;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實施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指導引進的重大技術和重大成套設備的消化創新工作。
(八)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推進城鎮化建設;負責地區經濟合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
(九)研究分析國內外兩個市場的供求狀況,負責縣內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管理糧食、棉花、食糖、石油及藥品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縣組儲備;研究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規劃和指導全縣服務業的建設和發展。
(十)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十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擬訂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編制生態建設規劃,提出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政策建議;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工作;負責冶金礦產資源管理工作。
(十二)研究多種所有制經濟的狀況,提出最佳化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建議,促進各種所有制企業公平競爭和共同發展;巨觀指導和協調促進中小企業、非國有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
(十三)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四)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組織實施。
(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清苑縣發展改革局設5個職能股(室),即:辦公室、財務股、發展規劃股、體改股、農業區劃委員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一)辦公室
負責會議組織、文電運轉、檔案管理、保密和對外宣傳、信訪、政務督辦、目標管理、檔案的審核及有關檔案的起草、提案督辦、信息反饋以及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事務;負責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財務股
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指導企業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對全縣鄉鎮企業和直屬企業的財務審計工作;負責全縣企業的財務報表的年報匯總及上報工作;負責國有破產業企業職工安置費的測算和發放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勞資管理;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協調本系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指導鄉鎮企業社會保險工作。
(三)發展規劃股
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負責巨觀經濟運行態勢的監測、預測及時提出分析報告和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實施意見,研究制定全縣產業結構調整規劃,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環境保護規劃,協調並監督規劃的實施;合理確定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投資結構、資金來源及資金投向,提出有關投資巨觀調控政策;編制項目建設計畫,安排下達重點項目資金的使用計畫;研究全縣農村經濟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提出相應的方針政策和措施;研究提出全縣社會資金平衡計畫,綜合平衡、銜接財政金融計畫。
研究提出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和體制改革方案建議;研究提出能源發展戰略、發展規劃、政策和體制改革方案及措施;負責煤炭行業管理,依法整頓煤炭生產秩序。
(四)體改股
研究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指導協調非國有經濟改革,負責非國有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審核預批;研究制定全縣企業上市規劃,篩選和培育上市公司資源,並負責推進實施;研究制定促進上市公司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對上市公司的監管工作;參與公用事業、農業、科技、體育、文化、教育等事業單位的改制工作。
(五)農業區劃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組織建立管理農業經濟信息與資源動態監測體系,監測農業資源的消長動態變化;依法綜合管理農業資源開發利用和治理保護;組織研究農業經濟結構調整與大宗農產品產需平衡的戰略和農業區域發展布局及對策;編制農用土地資源利用規劃和結構調整方案,負責農用土地資源利用保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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