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網行動(網上追逃行動)

清網行動(網上追逃行動)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清網行動公安部2011年5月26日召開的電視電話會議決定,從即日起至2011年12月15日,全國公安機關將開展為期約7個月的網上追逃專項督察“清網行動”,以“全國追逃、全警追逃”的力度緝捕在逃的各類犯罪嫌疑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網行動
  • 外文名:Clean network operation
  • 發起部門:公安部
  • 發起時間:2011年5月26日-2011年12月15日
  • 負責人:公安部副部長劉金國
工作目標,具體介紹,行動成果,部門通告,

工作目標

此次“清網行動”要實現“一降、二升、三提高”的工作目標:截止2011年底,2011年5月27日前上網的在逃人員數量下降30%以上;專項行動結束,2011年5月27日前上網的在逃人員數量下降50%以上;歷年網上在逃人員、命案逃犯的抓捕率明顯上升;網上在逃人員信息質量、網上追逃工作規範化水平、全警追逃破案能力大幅提高,進而帶動基層基礎工作、隊伍建設的全面加強。

具體介紹

公安部副部長劉金國介紹,各級公安機關不斷完善網上追逃工作機制,加大對各類逃犯追捕力度,及時抓獲了一大批在逃犯罪嫌疑人,嚴厲打擊了犯罪。但是,當前仍有一批犯罪嫌疑人在逃,追逃工作任務依然艱巨。  “清網行動”涉及多警種、多部門。對此,劉金國表示,必須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形成“全警參戰、民眾支持”的緝捕逃犯工作局面。各地公安機關“一把手”要親自過問、親自研究,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要集中宣傳公安機關的部署、相關法律和追逃政策,積極動員民眾舉報逃犯線索,震懾違法犯罪,鼓舞人民民眾,彰顯公安機關“有逃必抓”的決心。
劉金國說,要堅持全國追逃、全警追逃,做到整體聯動,合力攻堅;要把網上追逃與傳統專案追逃結合起來,充分利用多種手段和措施,打好追逃整體戰。公安機關督察部門要積極會同成員單位,不間斷地對專項行動情況開展現場督察、明察暗訪,督促各警種、辦案單位認真履行追逃職責。
為開展好此次專項行動,公安部和地方各級公安機關將公布舉報電話、開通網際網路舉報信箱,對舉報在逃人員線索、舉報網上追逃工作中突出問題的有功人員予以獎勵,並為舉報人保密。

行動成果

全國公安機關開展網上追逃專項督察“清網行動”一個月以來戰果顯著,行動前網上在逃人員總量下降9%,網上在逃人員抓獲數同比上升17%,歷年在逃人員抓獲率提高31%,並有9000多名網上在逃人員投案自首。截止到2011年8月18日,行動前在逃人員數下降30.54%,抓獲歷年在逃人員環比上升62.7%。 截止2011年12月16日0時,共抓獲公安部A級通緝令在逃人員16人,B級通緝令在逃人員174人,部督在逃人員201人、涉嫌故意殺人在逃人員1.2萬人,潛逃10年以上在逃人員2.3萬人,從77個國家和地區抓獲和勸返重大在逃人員900多人。
“清網行動”中,各地公安機關主動創新技戰法,將信息化作為追逃的主要方式,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和資源;充分發揮區域警務合作、國際警務合作機制的作用,切實加強警種間、部門間協作配合;堅持走民眾路線,廣泛深入發動人民民眾,僅民眾舉報的線索就達3萬多條,據此抓獲在逃人員1.9萬人。
公安部、全國31個省區市公安廳局聯合檢法司部門分別發布通告,敦促在逃人員投案自首。各地宣傳部門也將“清網行動”納入工作重點,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媒體進行全方位報導。各地召開在逃人員家屬勸投會8.5萬次,33萬人次參加,成功敦促一批在逃人員投案自首。
“清網行動”使一大批重大網上在逃人員落入法網,如公安部A級通緝令通緝的特大毒梟於浩,非法吸收公眾存款40億元潛逃加拿大的王寶連,結夥襲警搶槍潛逃13年還參演了30多部電視劇的吉思光,18年前製造“北京—莫斯科國際列車系列搶劫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宗立勇,17年前在青海可可西里槍殺“環保衛士”索南達傑的韓牙哈羊等。3100多起因犯罪嫌疑人長期在逃而得不到解決的信訪積案被徹底清理,贏得了社會各界和人民民眾的高度評價和普遍讚譽,民眾贈送錦旗、感謝信5.2萬餘件。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清網行動”已經告一段落,追逃工作不會終止,公安機關正告在逃人員,儘快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公安機關將延續追逃措施,保持追逃力度,竭盡全力將仍然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緝捕歸案。

部門通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和法務部四部門日前聯合發布通告,在逃犯罪人員2011年12月1日前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監獄或者所在單位、城鄉基層組織等有關單位、組織投案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公安部相關部門的負責人介紹,犯罪人員委託他人先代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電報、電話等方式投案,本人隨後到案的,或者僅因形跡可疑被司法機關或者有關組織盤問、教育後,主動交代自己尚未被司法機關發覺的罪行的,視為自動投案;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後將犯罪人員送去投案的,視為自動投案。犯罪人員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以及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或者積極協助司法機關抓獲其他犯罪人員等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機關將依法從嚴懲處。窩藏、包庇犯罪分子,幫助犯罪分子毀滅、偽造證據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鼓勵、保護廣大人民民眾積極舉報在逃犯罪人員,動員、規勸在逃犯罪人員投案自首;對威脅、報復舉報人、控告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了解,10月中旬前,各地公安機關將印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和法務部聯合發布的《關於敦促在逃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在街道、社區、鄉村、車站等公共場所廣泛張貼,並利用新聞媒體、網際網路、手機簡訊等載體廣泛宣傳。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