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街道(北京市海淀區下轄街道)

清河街道(北京市海淀區下轄街道)

清河街道為北京市海淀區轄街道。位於區境東北部,距區政府7千米處。2006年末,面積9.37平方千米,常住人口139752人(2017年)。轄28個社區。辦事處駐海淀區清河小營西路20號清河大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清河街道
  • 行政區類別:街道
  • 所屬地區:北京市
  • 下轄地區:轄28個社區
  • 政府駐地:海淀區清河小營西路20號清河大廈
  • 電話區號:010
  • 郵政區碼:100085
  • 地理位置:海淀區東北部
  • 面積:9.37平方千米
  • 人口:139752人(2017年)
  • 方言:北京話
  • 氣候條件溫帶季風氣候
  • 車牌代碼:京A
地理位置,歷史沿革,行政區劃,工作職責,

地理位置

清河街道位於北京市海淀區區境東北部,距區政府7千米處。
清河街道

歷史沿革

1949年5月設清河鎮,1959年11月設清河街道,1963年3月清河街道單獨建置。
1996年,面積26.5平方千米,人口6.6萬人,轄一街、二街、三街、四街、聯合、三建、永太莊、前屯、西三旗、新都一、新都二、朱房、車站、加氣廠、砂輪廠、農機研究所、新材總廠、輪胎廠、行星減速機廠、市運七場、輕鋼結構廠、毛紡動力廠、陶瓷廠、絲綢總廠、汽修五廠、地殼應力研究所、第一水利工程處、水利機械工程處、冶金研究所、北京機械工業學院、電科院、公路局四處、長毛絨廠、華北研究生部、電子工業學院、水暖二廠、清河毛紡廠、北京毛紡廠、北京制呢廠、北京體育大學、長城高級潤滑油公司、第二熟食廠、磚瓦機械廠、北京冬粉廠等50個居(家)委會。
2002年末,面積8.3平方千米,戶籍人口48657人,外來人口約3.9萬人,轄一二街、三街、四街、三建、聯合、車站、朱房、安寧里、二炮清河大院、長城潤滑油公司、華祥苑、空軍研究所、總裝小營、加氣混凝土廠、體大頤清園、花園樓、毛紡南小區、毛紡北小區、北毛、安寧東路、陽光等22個社區。2008年轄26個社區。

行政區劃

2011年轄28個社區。
清河街道行政區劃清河街道行政區劃
【2011年代碼及城鄉分類】110108017:
~001 111清河老街社區
~003 111四街社區
~007 111朱房社區
~008 111安寧里社區
~009 111二炮清河大院社區
~013 111總裝小營社區
~016 111花園樓社區
~017 111毛紡南小區社區
~018 111毛紡北小區社區
~019 111北毛社區
~021 111陽光社區
~024 111安寧莊社區
~026 111海清園社區
~029 111清上園社區
~030 111力度家園社區
~031 111小營西路32號院社區
~032 111領秀矽谷社區
~033 111學府樹家園第一社區
~034 111智學苑社區
以上參考資料來源

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法律、法規、政策和市、區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區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項任務。
2、負責居民區、街巷胡同的環境衛生和綠化美化管理工作,組織單位和居民開展愛國衛生運動,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
3、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和監督對違法建築、違法占用道路、無照經營以及違反市容環境衛生、綠化管理規定行為的查處工作。
4、配合市、區環境保護部門監督環境污染項目的治理。
5、協同建設主管部門監督施工單位依法施工,防治施工揚塵、擾民;配合建設、施工單位做好居民工作,維護施工秩序。
6、協助有關部門對居住小區的物業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
7、組織單位和居民開展多種形式的文明社區創建活動。
8、依照《北京市關於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2001年市政府第76號令)、《北京市海淀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北京市海淀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暫行規定》(海政辦發〔2004〕24號)中基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的職責,接受區安全生產監督局(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業務指導和相關培訓,負責協調配合本轄區內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街道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轄區內重大的安全事故負責。
9、在有關部門的指導下開展擁軍優屬、地區交通安全、人民防空等工作。
10、負責計畫生育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勞動就業、統計、紅十字會等項工作,依照區政府有關檔案規定協助開展司法所工作。
11、維護老年人、婦女、未成年人和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12、制定社區建設、社區服務發展規劃,發展社區服務設施,合理配置社區服務資源。
13、組織社區服務志願者隊伍,動員單位和居民興辦社區服務事業。
14、興辦社會福利事業,做好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等社會保障工作。
15、指導社區居委會工作,及時向上級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見和要求。
16、對居民進行法制和社會公德教育,組織居民參與社區環境整治等社會公益活動。
17、組織開展民眾文化、體育活動和社區教育、衛生工作,普及科學常識。
18、負責對地區各社區上報的申請保障性住房家庭情況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按程式上報區住保辦。
19、宣傳國家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監督、督促用人單位認真貫徹執行。負責指導和規範轄區內各企業事業單位依法用工,維護勞動關係和諧穩定,保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利益。
20、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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