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遺傳

混合遺傳

查爾斯達爾文於1859年提出他的進化論時,其主要問題之一是缺乏遺傳的潛在機制。達爾文相信混合遺傳和後天性狀的遺傳(泛生)。混合遺傳只會在幾代人群中導致人口統一,然後消除自然選擇可能起作用的群體的變異。這導致達爾文在後來的“物種起源”及其後來的生物學著作中採用了一些拉馬克思想。達爾文對遺傳的主要方法是概述它是如何起作用的(注意到在繁殖時父母未明確表達的特徵可以遺傳,某些特徵可能與性別相關等)而不是潛在的機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混合遺傳
  • 外文名:blending inheritance
  • 基本信息:一種遺傳機制的假說
  • 提出人:達爾文(Charles Darwin)
混合遺傳是19世紀提出的一種生物學理論。該理論認為,後代繼承了親本的所有性狀,即父母對該性狀表現的平均值。例如同種花卉的紅色品種與白色品種的雜交將產生粉紅色花後代。
查爾斯達爾文提出的泛生遺傳學理論,通過描述身體各部分對卵子或精子的貢獻,暗示著混合遺傳。他的這種機制導致弗利明·詹金(Fleeming Jenkin)攻擊自然選擇,理由是在有時間進行自然選擇之前,混合遺傳會稀釋任何新穎的有益性狀。
1900年以後,在現代遺傳學的發展過程中,人們普遍接受孟德爾的遺傳理論,從而放棄了混合遺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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