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關腐敗窩案

深圳海關腐敗窩案

深圳海關腐敗窩案是指在2014年11月17日深圳鹽田區檢察院反貪局進行的一場突擊行動中,在深圳沙頭角海關旅檢四科辦公室里,辦案人員當場查獲108萬元,多個信封註明分賬“清單”的案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深圳海關腐敗窩案
  • 檢查方:深圳鹽田區檢察院反貪局
  • 時間:2014年11月17日
  • 涉案單位:深圳沙頭角海關旅檢四科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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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介紹

沙頭角中英街,一邊是連線香港,一邊是深圳。沙頭角被列為邊境特別管理區,對該區域內的商品實行免稅政策,在此地的香港商品售價與香港相同。而沙頭角中英街正是旅檢四科所管轄的地段。
由於兩地日用品、食品差價明顯,港貨在內地受到追捧。正因為如此,走私分子打起了中英街的主意,並採取各種辦法拉攏海關人員,致使門戶洞開,大量奶粉、紙尿褲、洗滌用品、食品等日常生活用品走私到深圳銷售。

案件介紹

在2014年11月17日深圳鹽田區檢察院反貪局進行的突擊行動中,在深圳沙頭角海關旅檢四科辦公室,辦案人員當場查獲108萬元,多個信封註明分賬“清單”。根據調查,辦案人員發現參與關員與走私分子,共同打造了一條“分工明確”、“管理科學”的腐敗鏈條:
(1)按次收費、明碼標價。根據檢方的調查,旅檢四科對走私車輛實行按次收費,在駛出沙頭角邊境特別管理區時,走私車輛以小轎車1200元/次、商務車1500元/次的標準向該科繳納“好處費”。
(2)放縱走私已成為旅檢四科的集體行為,各環節實行“配合行動”,其中該科負責人要同意和安排,組長具有現場監督抽查的職責,現場負責的關員具體查驗放行。根據各自崗位所承擔的風險,按閘放行關員分得500元,當班副科長分得300元,該科負責人分得200元,其餘200元作為科室經費。
(3)“嚴明”管理、利益分明。為了避免利益衝突,該科負責人將該科關員和走私車輛分別分為三組管理,每組組長單線聯繫該組所負責的走私車輛車主,走私車輛只能在自己聯繫的那組關員當班時走私貨物。
(4)建立清單、定期結賬。查獲的物證顯示,行賄人記錄的走私清單詳細列明了放行日期、放行次數、“好處費”金額,並且每10天向該科關員結算一次賄賂款。而現場查獲的信封內的70餘萬元,僅為10天的賄賂款。

猖獗走私

走私分子當街裝車,旁若無人,走私在中英街社區居民中早已成為“公開的秘密”。當地社區居民不斷反映,舉報往往石沉大海,舉報電話則成通風報信工具。
深圳海關監察室主任殷玎玓說,沙頭角海關管理層級單一,權力過於集中。其他口岸的抽查指令一般由風險控制部門下達給現場檢查部門,但沙頭角海關缺少風險布控機制,查哪部車、不查哪部車完全由旅檢四科負責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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