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財政局

基本概況,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基本概況

深圳市財政局,是深圳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由深圳市財政委員會更名而成。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財政、稅收、會計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財政、會計管理、政府採購等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承擔市級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市級公共財政、政府性基金、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代編全市公共財政、政府性基金預算;將市國資部門編制的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納入政府預算體系,監督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三)參與制定有關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政政策實施經濟調節和綜合平衡的建議。
(四)監督和指導各項稅收收入的組織情況,審核上報市地稅局擬訂的重大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
(五)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負責財政票據和政府罰沒物資管理;按規定管理彩票市場、國債發行和兌付工作。
(六)負責實施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管理、監督並統籌調度市級財政資金;負責國庫現金管理。負責編制市級政府採購計畫,監管政府採購活動。
(七)承擔嚴格控制一般性開支、降低行政成本的責任。制定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性資金支出的範圍、標準、程式;監督市屬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活動,管理和監督市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負責審批政府投資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辦理政府投資項目產權登記。承擔財政支出績效管理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執行社會保障基金財務制度。
(九)按規定管理政府性債務、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對我市的貸(贈)款業務;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
(十)負責管理會計工作,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行業、資產評估師行業和會計師事務所業務,負責會計代理記賬機構監管。負責監管企業財務制度的執行。
(十一)負責全市預算績效管理統籌規劃、市本級預算績效管理;指導、考核各區和全市預算部門(單位)預算管理;研究制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標準。
(十二)承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秘書處
主要職能是: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督辦、接待、財務、固定資產管理、政務公開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人事處
主要職能是:承擔黨務、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社會保險、工青婦、計畫生育、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政策法規處
主要職能是:起草財政法規、規章和實施辦法,並監督執行;審查市地方稅務局擬訂的重大政策措施,辦理地方涉及關稅的相關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承辦重大行政處罰決定的審核及組織聽證。
預算處
主要職能是:研究財政政策,擬訂財政規劃;組織執行預算管理制度;編制市級收支預算和代編全市收入預算,草擬預算草案報告和決算報告;擬訂市區財政管理體制方案,辦理財政結算、轉移支付;按規定管理政府性債務。
國庫處
主要職能是:擬訂國庫管理和總預算會計核算收付制度,承辦全市和市級財政總預算會計、年終決算和財政資金撥付工作;管理市級財政性資金賬戶和市級行政事業單位銀行開戶工作;管理國債資金;承辦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兌付和財政性債權的清理催收工作。
政府資產和非稅收入管理處
主要職能是:承擔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規範非稅收入管理;參與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項目和標準的審核並進行財務監管;承辦市級非稅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監督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管理國有土地有償出讓收入;監督企業財務制度的執行。
行政政法處
主要職能是:擬訂行政政法方面的財務、項目資金使用管理和支出制度;參與擬訂分管部門的財政政策及經費開支標準並審核其預決算;按規定管理分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及政府投資項目的產權登記工作。
文體教育處
主要職能是:擬訂文化、教育、體育、旅遊等方面的財務、項目資金使用管理和支出制度;參與擬訂分管部門的財政政策及經費開支標準並審核其預決算;按規定管理分管部門的國有資產管理及政府投資項目的產權登記工作。
科技工貿和金融處(市世界銀行政府貸款辦公室)
主要職能是:擬訂科技、工業、商貿、金融等方面的財政經濟政策;負責外國政府貸款、贈款的管理;參與擬訂分管部門的財政政策及經費開支標準並審核其預決算;按規定管理分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及政府投資項目的產權登記工作。
人居環境處(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主要職能是:規範人居環境、住房和建設、農業等方面的財務管理和項目資金使用;參與擬訂分管部門的財政政策及經費開支標準並審核其預決算;承擔農業綜合開發財務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分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及政府投資項目的產權登記工作。
經濟建設處
主要職能是: 擬訂財政經濟建設財務制度;參與投融資體制改革工作和財政性資金年度投資計畫安排;審核批覆工程預決算;監督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的財務活動;參與擬訂分管部門的財政政策及經費開支標準並審核其預決算;按規定管理分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及政府投資項目的產權登記工作。
社會保障處
主要職能是:擬訂人力資源、社保、衛生、民政等方面的財務管理制度、項目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編制社保基金收支預算;參與研究擬訂分管部門的財政政策及經費開支標準並審核其預決算。
會計處
主要職能是:起草並組織實施地方性會計法規、規章和相關制度;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管理會計從業資格、會計代理記賬機構;依法管理註冊資產評估師行業及其協會、註冊會計師行業及其協會和會計師事務所;指導會計信息化工作。
監督檢查處
主要職能是:擬訂並監督執行財政監督檢查的制度;承擔財政支出績效管理工作;監督檢查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執行財政制度情況;對註冊資產評估師、註冊會計師行業和會計師事務所的違紀、違規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
預算績效評價處
主要職能是:負責全市預算績效管理統籌規劃、市本級預算績效管理;指導、考核各區和全市預算部門(單位)預算管理;研究制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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