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勞動局關於調整深圳市2000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深圳市勞動局關於調整深圳市2000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是2000年深圳市勞動局印發的一份檔案。

【發布單位】81909
【發布文號】深勞[2000]53號
【發布日期】2000-05-19
【生效日期】2000-05-19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深圳市勞動局關於調整深圳市2000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2000年5月19日深勞〔2000〕53號)
各區勞動(人力資源)局,蛇口勞動人事服務中心,各計畫單列單位和各保稅區勞動管理部門,各企業: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最低工資條例》關於每年調整一次最低工資標準的精神,經市政府批准,現對2000年度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
深圳市2000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維持上年水平。即特區內2000年度最低工資月標準為547元,折算成小時工資標準為3.27元(547元/20.92天,每天8小時計);特區外寶安、龍崗兩區2000年度最低工資月標準為419元,折算成小時工資標準為2.50(419元/20.92元,每天8小時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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