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官微點名叫板工商總局事件

2015年1月27日,淘寶官微發表了一位80後淘寶小二寫的一封公開信,質疑工商總局上周五發布的《2014年下半年網路交易商品定向監測結果》存在程式失當、抽樣不科學等問題,不過其於2015年1月27日晚又刪除了這封公開信。而工商總局在2015年1月27日的紅盾網劍專項行動情況發布會上,對定向監測結果做了進一步解釋,同時發布了涉及阿里的6起典型案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淘寶官微點名叫板工商總局事件
  • 類型:事件
  • 時間:2015年1月27日
  • 對象:淘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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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

抽檢顯示淘寶正品率低
1月23日,國家工商總局網路監管司發布2014年下半年網路交易商品定向監測結果,此次監測共完成92個批次的樣品採樣,其中有54個批次的樣品為正品,正品率為58.7%。據介紹,此次監測抽查了淘寶網、京東商城、天貓等平台,以電子產品、服裝、化妝品等為重點監測種類。從各購物網站的監測結果來看,淘寶網樣本數量最多,為51個,但正品率最低,僅為37.25%。
而在三大知名B2C平台中,京東商城、天貓、1號店的樣本數量分別為20個、7個和10個,正品率分別為90%、85.71%和80%。其中,京東商城和1號店的非正品均來自非自營商家。
聚美優品的3個樣本均為正品;中關村電子商城的1個樣本為非正品。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為營造公平競爭的網路市場環境和安全放心的網路消費環境,今後工商部門將把網路交易商品抽樣監測作為常態性工作,依法查處網路商標侵權和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經營行為。

發展

外界對抽檢結果質疑多
工商總局23日公布抽檢報告後,網上對其質疑頗多,主要集中於抽檢樣本較少,不能科學地反映網售商品的情況。比如中關村電子商城只被抽取了1個商品,被認定為非正品,報告就顯示該電商平台的正品率為零。
不過與網上意見相反的是,各大被抽檢電商卻在其後的4天之內保持了集體沉默,沒有對工商總局的報告給出任何回應。行業人士認為這可能是報告發布之後緊鄰著一個周末,電商企業未準備好相關的回應,而且此次抽檢被認定為非正品的網售商品多出自第三方開放平台,電商企業也需要時間去調查了解情況。不過令人意外的是,4天之後淘寶微博以一位80後淘寶小二的名義發公開信點名工商總局司長,質疑其抽檢程式失當。

高潮

淘寶小二公開點名質疑
在2015年1月27日淘寶小二的公開信當中,主要羅列了四點質疑,分別是抽檢程式違規失當、抽檢樣本數量較少、“非正品”定義不準確以及前後兩次抽檢結果相差巨大。
淘寶小二在公開信中指出,根據工商總局有關規定,抽檢應當保證被抽樣人的復檢申訴權利,但國家工商總局網路監管司存在違規。此前,工商總局網路監管司還曾發布2014年雙十一網購抽檢結果。但是,不管是雙十一抽檢,還是此後在2015年1月公布的抽檢,許多賣家並沒有收到抽檢結果通知,也沒有被告知當事人有申請復檢的權利,就直接向社會公開,顯然程式失當。
而對於抽檢樣本數量,淘寶小二指出,此次工商總局網路監管司共抽查了92批次商品,某電商只抽查了1件得出了正品率為0的結論,另一家電商抽查了3件得出了正品率為100%的結論。而在淘寶網上一共抽查了51件商品,得出淘寶網37%正品率,“可是淘寶日均線上商品總量超過10億件,何況淘寶是擁有數百位商家經營的大平台,居然是和自營的B2C商家放在同一緯度比較,如果不是疏忽,那么必定是故意。”
此外,淘寶小二對工商總局報告當中非正品的定義也提出了質疑。淘寶小二認為,報告中非授權渠道就等於非正品,這樣的新“罪名”是很有創造性的,因為不是所有的商品都擁有從出廠到銷售最後一環的完整授權體系的,所以非授權不等於非正品。“而更讓人不可理解的是,工商總局網路監管司在一個月前剛剛發布過一個全國網路商品抽檢結果。2014年12月11日,網監司發布對2014年雙十一網購進行的抽檢,在207批次的樣品中,大部分為合格真品,發現的假冒商品占總樣品的3.6%;而本次監測的結果是,非正品率高達41.3%。同一個部門發布,差別卻多達十倍以上。”
不過,2015年1月27日晚間這條微博已經被刪除了。

推進

總局稱沒有不公平問題
2015年1月27日晚,國家工商總局正式就淘寶叫板一事做出回應,稱網路交易商品定向監測是評估市場風險、警示違法經營的重要工作方式,今後仍將一如既往依法加強網路市場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經營。
就在2015年1月27日,國家工商總局還公布了2014紅盾網劍專項行動情況,同時對定向監測情況作了解釋。有意思的是,當天通報的10起網上銷售違規典型案例中,又有6起涉及阿里巴巴旗下網站。
工商總局網路交易監管司副司長楊洪豐表示,此次的10大典型案例中,淘寶網涉及的確實最多,這與淘寶網市場份額大有關,並不存在針對誰的問題。楊洪豐還對淘寶的工作進行肯定,稱這10起違法案例就是淘寶發現並提交給工商部門調查的。
對於此前的定向監測結果,楊洪豐表示,定向監測的目的“就是為了找問題”,有可能這次監測的是其中幾類,有可能某個網站抽檢得多,這都是正常的。工商總局此次委託中消協進行定向監測,會提出相應要求,比如要求監測比較受社會關注、問題比較大的種類,而且會要求公平、保密等。楊洪豐坦言,至於抽多少數量,抽哪幾家,會有一個方案,但由於經費問題,不可能都抽到,因此可能有的門類多一些,有的門類少一些。
談到外界對網購正品率不足六成的質疑,楊洪豐表示,監測的數字結果只針對樣品,並不反映整個網購市場的質量,只是一個抽檢評定結果。而對所謂的正品率問題,楊洪豐表示,這只是一個歸類問題,非正品並不是就指假冒偽劣,二者並不能等同,也不是一個概念。
針對當事商家沒有收到抽檢信息的問題,楊洪豐表示這屬於正常。他說,工商總局監測發現問題,會要求當地工商部門進一步調查處理,不會直接通知商家。之所以對社會公開,目的是為了維護市場監管秩序,給違法經營者以震懾,給廣大經營者、消費者一個警示作用。

觀點

淘寶小二說法有槽點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網際網路經濟研究院副院長歐陽日輝表示,網路經濟犯罪隱蔽性強、易逃避監管、查處難度大,打擊網路售假需要監管部門、電子商務平台、網店、網路消費者同心協力,不能互相推諉避重就輕。電子商務平台的完善,可以在全國範圍內監控和跟蹤假貨流通的過程,為監管部門在生產和流通環節追溯假貨提供便利。
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立新指出,平台打假數據的潛在價值也有待開發,如售賣假貨者與個人徵信系統連線,能夠在流通領域有效威懾鋌而走險者。相關管理部門應當順應趨勢,探索利用網際網路大數據的信息優勢,創新打假手段、提高打假效率,在全國範圍內、在生產流通的各個環節對假貨保持高壓態勢,消滅假貨,保護消費者權益,為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有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針對淘寶小二的公開信指出,其實在這封質疑工商總局的公開信中也不乏槽點。比如其中提到一句“何況淘寶是擁有數百位商家經營的大平台,居然是和自營的B2C商家放在同一緯度比較,如果不是疏忽,那么必定是故意。”這等於是變相承認了像淘寶這樣的C2C平台的正品率就要低於B2C平台。除此之外,這封公開信在語氣上也太過於“囂張”,其中指責工商總局網路監管司的這份報告“一棍子打掉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一棍子打掉中國消費新趨勢,一棍子打掉廣大商家對公平執法的信心”,這樣的言語顯然是在扣大帽子。

連結

總局再公布10大案例6起涉及阿里
1.某淘寶網店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在淘寶店銷售的服裝上違規使用CC&DD標識。
2.某非醫療機構利用微博和網站,將非醫療機構的振元堂養生美容管理中心宣傳為具有中醫醫療資質的機構。
3.某網路技術公司以虛構交易形式為他人淘寶網店提升商業信譽。
4.某百貨公司在天貓“雙11”促銷活動前,採取“刷單”的形式進行虛構交易行為。
5.某淘寶網店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銷售標註有PRADA(普拉達)、CHANEL(香奈兒)、Zegna(傑尼亞)、ZegnaSport(傑尼亞)、BURBERRY(博柏利)字樣的服裝、圍巾等商品。
6.某襪業公司網上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擅自將其生產的標有未經授權商標的童襪通過其位於阿里巴巴網站上網際網路交易平台進行銷售。
7.某個體診所未在其網站首頁公開營業執照登載的信息或營業執照的電子連結標識。
8.某金店經營者通過微信發布“黃金228元1克”、“黃金全城最低價228元”的廣告,實際銷售價格與宣傳內容不符。
9.某房地產經紀公司明知所發布的項目正在建設之中,不存在二手房的情況下,仍然將房源信息在搜房網二手房欄目下發布。
10.某網店經營者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名下兩家淘寶網店銷售標有“ZARA”商標等內容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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