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銀監分局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淄博監管分局(簡稱淄博銀監分局)是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派出機構,於2003年12月19日掛牌成立,內設辦公室、人事科、統計信息科、監管一科、監管二科、監管三科、監察科、財務會計科等八個科室,下轄博山、臨淄、桓台、高青等四個縣(區)監管辦事處,現有職工63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淄博銀監分局
  • 職工:63人
  • 時間:2003年12月19日
  • 科室:8
  • 簡稱:淄博銀監分局
  • 職能:承辦山東銀監局交辦的其他事項等
機構簡介,工作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機構簡介

工作職責

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的授權,淄博銀監分局統一監管淄博市轄內的銀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等銀行類金融機構,維護銀行業的合法、穩健運行。主要履行以下職責:負責對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的監督管理;按照許可權審查和批准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範圍;組織實施對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現場和非現場監管,依法對金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審查和批准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統計、分析、上報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有關數據、信息,並依據授權進行信息披露;負責對轄內的金融風險進行分析研究,並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提出轄記憶體款類金融機構緊急風險處置意見和建議;承辦山東銀監局交辦的其他事項等。

領導分工

黨委書記、局長陳保君,主持分局全面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姜立惠,分管監管一科、財務科;
黨委委員、副局長郭傳剛,分管辦公室、監管二科、統計信息科;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房愛國,分管監察科、黨委宣傳部,協助陳保君同志分管人事科(黨委組織部),聯繫淄博市銀行業協會;
黨委委員、監管副調研員楊魯燕,分管監管三科。

內設機構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分局辦公及日常事務管理;承擔綜合性文字材料起草、重要會議承辦、新聞報導、機要、文檔、信訪、保密、許可證管理等工作;根據授權制定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法規、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負責協商認定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行政處罰意見;負責行政應訴及其他法律事務性工作;開展相關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業務創新監管協作。負責機關的後勤保障和安全保衛等行政管理工作。
監管一科:負責轄內國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的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和市場準入工作;負責涉及被監管機構來信來訪的調查核實;承辦被監管機構案件查處。
監管二科:
負責轄內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市場準入和深化改革方案的實施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轄內農村新型金融機構(包括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的市場準入、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工作;負責轄區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案件防控的指導和查處;負責農村金融改革政策的貫徹落實和實施方案研究制定;核查投訴、信訪事項。
監管三科:負責對轄內政策性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的監管工作。
人事科:負責幹部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員工培訓、退休幹部管理、黨的組織建設、黨員教育管理等工作;負責分局黨的思想建設和宣傳工作;負責分局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工會、女工、團委工作。
統計信息科:負責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統計數據的採集、分析,指導、監督銀行機構監管統計工作及信息科技監管工作的開展。
財務科:制定轄區財務預算和費用管理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和財務計畫的編制與監督;負責組織系統內政府採購工作;負責組織轄內銀行業會計制度的實施和監督。
監察科:負責分局各部門貫徹落實國家金融方針、法律法規和政策規章以及黨風廉政建設的監督檢查;查處各部門的違法違紀案件以及省銀監局交辦的有關金融機構案件;負責分局監管履職後評價和年度目標責任考核。
博山辦事處:負責博山區、沂源縣轄內的銀行機構監管工作。
桓台辦事處:負責桓台縣轄內的銀行機構監管工作。
臨淄辦事處:負責臨淄區轄內的銀行機構監管工作。
高青辦事處:負責高青縣轄內的銀行機構監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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