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文化

消費文化

消費文化,是指在經濟和技術發展導致的全球競技運動中,消費本身已經成為文化的一種主導力量,因而具有文化特徵。用鮑德里亞的話說,當今社會“消費”不是一種附屬於生產的消極行為,而是成為“生產力的一種有組織的延伸”。

消費文化是指在一定的歷史階段中,人們在物質生產與精神生產、社會生活以及消費活動中所表現出來的消費理念、消費方式消費行為和消費環境的總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消費文化
  • 表現:消費理念、消費方式
  • 區別:極力追求炫耀性
  • 興起原因:20世紀90年代中期
定義,興起原因,

定義

消費文化
文化是人類社會的創造性的並經過實踐檢驗的優秀成果的結晶,是社會文明的內在本質。然而很多人把一些非文化、反文化的東西歸結為文化,這是非常荒謬的。消費文化包括物質消費文化、精神消費文化和生態消費文化,它是社會文化一個極重要的組成部分,是人類在消費領域所創造的優秀成果的結晶,是社會文明的重要內容。政治制度、經濟體制、經濟發展水平、人們的價值觀念、風俗習慣,居民的整體素質等都對消費文化有重要的影響。
消費文化與消費主義的區別
消費主義是在西文國家曾經出現過的一種消費思潮,它極力追求炫耀性、奢侈性消費,追求無節制的物質享受,並以此作為生活的目的和人生的價值所在。這與消費文化恰好是背道而馳的,是反文化的東西,是“文化垃圾”。因此尹世傑教授專門撰文指出:“要為消費文化正名,要弘揚消費文化、反對消費主義、要充分發揮消費文化的作用”。
消費文化是文化在消費領域的滲透與發展,消費文化是一門全新的學科,它的提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進一步加強對消費文化學的研究,進一步發揮消費文化對消費從而對生產、 對經濟發展的引導作用,促進社會、經濟、文化的全面發展,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是我們今後的重要任務。
消費文化與文化消費
"消費文化",是指直接進入文化消費領域、滿足人們日常文化需要的產品和活動,也包括為了直接消費而進行必要的再生產(複製)和輔助性創造活動。
"文化消費"是人們用於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等相關方面的支出和消費活動,是促進社會文明、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

興起原因

消費文化興起的歷史條件
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我國開始實行一周工作五天的作息制度。從2000年起,一年法定的節日天數從6天增加到10天,並因此而形成了每年三個“黃金周”制度。制度性休閒時間的增加,大大激發了城市居民參加休閒活動的熱情,休閒消費文化也因此在城市廣為流行。從全國各大景點洶湧的旅遊者大潮,到花鳥蟲魚、奇石怪物的玩家,從網咖的網上衝浪者,到餐館酒樓的美食家,從像章、糧票、郵票的收藏者,到攀岩和漂流的愛好者,無不說明,居民休閒活動已經高度分化,休閒花費也大大增加。可以說,休閒消費文化的興起,構成我國社會變遷的一部分,它是現代化歷程發展到了一定階段的必然結果。
消費文化興起的必然
從社會學角度看,休閒的產生,根源於休閒與工作的分化。而休閒與工作的制度性區分,則是工業化的產物。在傳統社會,工作與休閒之間並沒有嚴格的制度性區分。例如,在忙的季節(如收穫時期),人們的休息時間被減少到極限,而閒的時期(如冬季),則整個季節都可能是休閒。在這裡,人們的活動服從的是自然節奏。隨著工業化以來機器的大規模使用,人的活動不再受自然節奏(如農作物生長的自然周期)的限制,而是服從於機器的節奏,於是,人與機器的結合,導致新的制度性時間安排和嶄新的社會節奏的形成。在這種節奏中,工作和休閒發生了制度性分化,各自有了不同的時間邊界。與此同時,工作與休閒被賦予不同的功能。工作是勞動力的使用,而休閒則履行勞動力再生產的功能。
伴隨著社會勞動生產力的提高,西方已開發國家休閒時間有了大幅度增加,並在二次世界大戰後步入了“普遍休閒”時代。有人說,當今已開發國家的居民現在實行的是三個“38”制度:一周工作38小時,一年工作38周,一生工作38年。由於工作時間大大減少,休閒時間大大增加,休閒也被賦予越來越重要的意義和功能。休閒不再僅僅履行勞動力再生產的功能(恢復體力和精力),還承擔了促進個人全面發展的角色。
消費文化興起的作用
休閒時間的增加,提高了人們的生活質量和幸福感。但是不能由此得出結論說,工作時間的增加就必然導致生活質量和幸福感的下降。事實上,工作與生活質量和幸福感有著複雜的關係。根據法國社會學家鮑德羅特的觀點,對於一個適齡人來說,沒有工作(如失業),既不但意味著生活水平的下降,而且也意味著自己被社會所拋棄,成為“無用”或“多餘”之人。因此,工作是幸福感的一個必要的前提條件或元素,但它卻未必是幸福感的充分條件。
休閒對於生活的意義,必須結合它同工作的關係才能得到說明。美國社會學家帕克認為,根據休閒與工作的關係,可以把休閒分成三類。第一,休閒與工作構成對立關係。在這裡,工作常常給人帶來一些負面的體驗(或者是工作壓力較大,或者是工作比較沉悶和無聊)。與之相對應,休閒具有補償的性質。例如,工作壓力大的人,常常從事一些使人精神放鬆的休閒活動。而工作比較沉悶無聊的人,往往從事一些比較刺激性的休閒活動。第二,休閒與工作構成中性關係。人們不是根據工作的性質,而是按照自己的愛好來選擇休閒活動。第三,休閒與工作構成延長關係,即是說,休閒是工作的繼續。在這裡,工作本身就有如休閒,因此可以從工作時間延長到業餘時間。例如,藝術創作,作為一種職業,它是工作,但作為一種體驗,它又仿佛是休閒。
休閒消費文化在我國的出現,意味著休閒已經在人們的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並被賦予重要意義。隨著改革開放以來“鐵飯碗”的打破和競爭壓力的加大,休閒已經從一種低層次活動(如恢復體力、消遣),變成了具有補償功能和解壓功能的活動。休閒需求的滿足方式,也越來越從自發活動轉變為一種消費活動。之所以發生這種轉向,是同國家的休閒供給政策的轉變分不開的。
在計畫經濟時代,休閒設施和產品的供給僅僅被看作國家所提供的福利,而不是產業,休閒供給由國家壟斷,並被限定在較低的水平,休閒供給的種類也很少,選擇範圍十分有限。不僅如此,在國家看來,職工的業餘生活也是意識形態的戰場,“無產階級不去占領,資產階級就會去占領”,因此,休閒生活被高度意識形態化了。尤其是在文革時期,受意識形態的束縛,休閒供給幾乎到了凋零的地步。很顯然,既然休閒供給是一種福利和意識形態,休閒活動也就無法採取市場消費的方式。
伴隨著經濟市場化改革的步伐,國家的休閒政策發生重大變化。休閒的意識形態色彩被淡化,休閒的經濟功能被加強。一方面,休閒供給不再被看作僅僅是由國家提供的福利,而是看作一個產業。國家允許並鼓勵私營部門進入休閒供給領域。休閒供給市場化的結果,使休閒服務和產品變成了必須通過市場交換才可以獲得的消費品。與此同時,由於市場部門對居民的需求更敏感,因此所提供的休閒產品更符合居民的需求。這也就是為什麼居民願意花錢從市場獲取休閒消費品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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