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極篩選

消極篩選與“積極篩選”相對。教育篩選類型之一。教育系統依據智力測驗、標準化考試成績取捨學生的過程。經瑞典教育家托爾斯頓·胡森概括,其形式大致分為四種:(1)古典中學或高等學校入學篩選;(2)學生在某一學習階段以留級或輟學形式被淘汰;(3)對某些社會出身兒童不利的學生分流;(4)施行有礙於某幾類才能或某些社會階層出身的兒童發展的課程計畫。此外,還有教育內部的能力分組,某些特殊教育及為達到標準的學生頒發證書等。反映金字塔式的傳統教育體制內部結構的主要特徵,為社會選拔英才提供通道,深得英才教育支持者的推崇。

以英國為代表的西歐諸國都曾程度不等地採用。具體表現就是教育雙軌制。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隨著教育民主化運動的推進,成為英才教育支持者與平等教育擁護者的主要分歧點之一。人們認為,作為社會篩選主要手段的教育篩選,比傳統的世襲制進步,但其早期分流、專門化程度高、篩選嚴格、淘汰率高的特徵造成教育機會的極大不均等,而失敗者大多為下層社群的處境不利者。為緩和這一矛盾,西方就教育篩選作了一系列改革,推出了諸如“綜合學校”等“積極篩選”的變革措施。教育篩選的社會學成因一直是教育社會學研究的重要課題。西方曾提出“大眾需要論”、“技術需要論”、“社會再生產理論”等作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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