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極事實

消極事實

消極事實不含有任何物質形態,不能直接為人們所感知,而只能通過思維認識這一特殊的客觀事實的存在狀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消極事實
  • 通過:思維認識特殊的客觀事實存在狀態
  • 分為:客觀事實和主觀事實
  • :以具體物質形態存在
主觀事實與客觀事實,積極事實與消極事實,消極事實的特徵,消極事實主張者的證明責任,(一) 消極事實證明的一般證明責任,(二) 消極事實主張者的特殊證明責任,消極事實的證明方法,

主觀事實與客觀事實

根據事實的存在狀態不同,事實可分為客觀事實和主觀事實。客觀事實是指在意識之外,不依賴精神而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事實;主觀事實與客觀事實相對,是指存在於人的意識之中的事實。

積極事實與消極事實

根據事實的性質可將客觀事實分為積極事實和消極事實。積極事實是指以具體物質形態存在的,可以直接在四維時空坐標中定位的客觀事實;消極事實與積極事實相對,是指以“虛無”狀態存在的,不能在四維時空坐標中定位的客觀事實。

消極事實的特徵

首先,消極事實不是“存在於內心的東西”,消極事實也是客觀存在的事實。我們先看下面的一個例子:“甲偷東西”或“甲沒偷東西”。其中“, 偷東西”的事實我們一般稱之為積極事實,而“沒偷東西”的事實我們一般稱之為消極事實。如果甲偷了東西,那么“, 甲偷東西”就是一種客觀事實;如果甲沒有偷東西,那么“, 甲沒偷東西”也是一種客觀事實。也就是說,無論甲是否偷東西,它們都是一種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事實。因此,消極事實也是一種客觀事實。
其次,消極事實是客觀事實的一種特殊存在形態。事物持續地占據著時間和空間謂之存在,或稱之為客觀事實,更準確地說是積極事實。“必須牢記‘真實’空間(物理事件賴以發生的媒介) 是四維的,由三個空間尺度(長、寬、高) 和時間組成。事實上,相對論認為空間和時間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其中的每一個點代表一個‘事件’”。 任何存在都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對於積極事實而言,在某一相對靜止的時間點上,人們都可以在三維坐標繫上找到一個確定的位置或者說是一個確定的點;而在四維坐標中則表現為連續的曲線。在這條曲線上的任何一點上的事實都屬於積極事實,而曲線之外的所有區域則都表示消極事實;用數學語言來說,消極事實是積極事實的補集。
第三,積極事實具有排他性,而消極事實具有兼容性。積極事實的排他性是指積極事實的唯一性,即特定的積極事實在特定的時空點上占據且只能占據一個點。無數個積極事實形成了積極事實的集合,對每一個個體而言,在連續的時間內所發生的所有的積極事實則形成一個連續的曲線。而消極事實則可以與所有的積極事實兼容,即消極事實是任何積極事實的補集。
第四,消極事實與積極事實的主張不同。消極事實是一種客觀事實,儘管在內容上表現為“無”;但是,消極事實的主張只是當事人的一種見解。積極事實也可以主張為消極事實。例如,甲偷了東西,但是甲完全可以主張他沒有偷東西。
第五,積極事實的主張必定是先於消極事實的主張而提出的。消極事實是相對於積極事實而存在的,人們只能通過思維來認識這種存在。不確定積極事實就無法確定消極事實;也就是說,只有確定A 點,才能確定非A 點。因此,在訴訟中,消極事實的主張是後於積極事實的主張而提出的。
第六,積極事實是唯一的,而消極事實具有無限多樣性。關於消極事實學界存在一種普遍的錯誤認識,誤以為每一個積極事實都只對應一個消極事實,例如,認為“甲偷東西”的消極事實就是“甲沒偷東西”。實際上,消極事實是一個空集,是任何一個積極事實集合的子集。如果“甲偷東西”為真,那么“, 甲沒偷東西”就不成立,即“甲沒偷東西”這一消極事實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說,唯一不是“甲偷東西”這一積極事實的消極事實恰恰就是“甲沒偷東西”,如果“甲沒偷東西”為真,那么,“甲沒偷東西”這一空集就是任何一個積極事實集合的子集。簡單地說,在某一個時間點上“甲偷東西”的消極事實是:甲沒有實施除了“偷東西”以外的任何行為。這一論斷是關於消極事實研究的一個突破,對理解消極事實的性質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第七,積極事實的主張在思維或語言上表現為客觀事實的肯定,即當人們對積極事實進行描述的時間,描述的語言中含有肯定詞,如“在現場”;而消極事實的主張在思維或語言上則表現為對客觀事實的否定,即當人們對消極事實進行描述的時間,描述的語言中含有否定詞,如“不在現場”。
第八,積極事實是獨立存在的,而消極事實是依附於積極事實而存在的,它們不是一對一的關係。沒有積極事實就不存在消極事實,證明積極事實存在,就欣然意味著無數消極事實的存在。但是,證明消極事實的存在不一定意味著積極事實的存在,這是因為,在某一對應的時間點是,客觀事實是唯一的,而消極事實具有無限多樣性。
第九,積極事實與消極事實本身是和諧統一的,但是,在訴訟中,積極事實的主張與消極事實的主張往往是相互衝突的,其根本原因在於這兩種主張中,有一種主張是假的。

消極事實主張者的證明責任

(一) 消極事實證明的一般證明責任

雖然消極事實也可以間接地證明,但是,消極事實的主張者與積極事實的主張者在證明責任的分擔上不同,其共認的普遍原則是“肯定者承擔證明,否定者不承擔證明”。為什麼“否定者不承擔證明責任”呢? 要回答為個問題,就必須從消極事實的性質來分析。
首先,消極事實是一個不包含任何元素的空集。消極事實本身不能被直接證明,而只能通過一個積極事實來間接地證明。而一個積極事實一定包含了構成這一事實的相關要素,這些要素是該積極事實的真子集,在訴訟證明中,這些真子集(如作案工具、作案現場、作案時間等) 都將成為證明案件事實的相關證據,從而使積極事實得到證明。也就是說,無論是消極事實的證明還是積極事實的證明都要通過積極事實的證明而實現,因此,凡主張積極事實者均應承擔證明責任。
第二,事實的證明與事實主張的證明是不同的。客觀事實的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而事實的主張是人們的一種認識活動。消極事實是一種客觀事實,但消極事實的主張則是一種主觀反映,它既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訴訟證明在本質上是一種思維活動,從證據學的角度看,由於積極事實(訴訟中的待證事實) 能夠直接在坐標系中定位,人們可以以證據的方式“記錄”其存在的“軌跡”。在訴訟證明中,主張積極事實的人可以藉助這些“記錄”(即證據) 來證明曾經發生的積極事實。但是,消極事實不是不存在,而是指存在的狀況為“虛無”,是一個空集,它不能在坐標系中直接定位,也不會留下任何“軌跡”。從事物的性質來看,由於所有的訴訟證明都是關於積極事實的證明,因此,消極事實的主張者通常不承擔證明責任,但是,消極事實的主張者完全可以主動地進行證明,以反駁對方的主張,從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根據上述分析,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積極事實的主張者應當承擔證明責任,而消極事實的主張者一般不承擔證明責任。

(二) 消極事實主張者的特殊證明責任

消極事實的主張者一般不承擔證明責任,只有在法律規定的條件下才承擔一定的證明責任。根據我國目前的法律規定,只有在下列情況下,消極事實的主張者才承擔證明責任:因產品製造方法發明專利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醫療事故;法律規定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的。消極事實的主張是對積極事實的主張的一種否定,其目的是為了減輕或免除積極事實所導致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後果。例如,在專利侵權訴訟中,積極事實的主張者主張“被告使用其Y專利”,若被告否認原告的指控,那么被告就有責任來證明“沒有使用過原告的Y 專利”這一消極事實為真。這時,根據法律的規定,消極事實的主張者就要被迫證明這一消極事實。當然,根據前面的分析,在該消極事實的證明中,消極事實的主張者不是(也不可能) 直接證明其“沒有使用Y專利”,而是通過其生產的產品使用的是Z 專利或其他技術這一積極事實而間接地證明“沒有使用Y 專利”這一消極事實。
也就是說,證明消極事實必須通過一個積極事實而得到間接地證明。

消極事實的證明方法

消極事實不能被直接證明,而只能通過一個積極事實得到間接證明。這是消極事實證明的基本原則。
前文指出,在某一時間點上“甲偷東西”的消極事實是:甲沒有實施除了“偷東西”以外的任何行為。但是,由於訴訟的針對性,當積極事實的主張者主張“甲偷東西”時,在眾多的消極事實中,消極事實的主張者往往只針對“甲沒偷東西”這一個消極事實進行反駁。必須提醒的是,事實與主張不同,就事實而言,在同一時間點不可能既存在“甲偷東西”這一積極事實,又存在“甲沒偷東西”這一消極事實。然而,主張卻不同,一方主張“甲偷東西”,另一方主張“甲沒偷東西”,這其中必有一個主張是假的。對於一個空集而言,即對一個消極事實的主張而言,只要發現這個空集存在任何一個元素(如贓物) ,即可證明這個集合不是空集,從而否定消極事實主張者的主張。積極事實的性質不同,消極事實的證明方法也不同。積極事實是一個包涵多種元素的集合,在時空坐標中可以確定一個對應的點,在這個點包涵的元素可以是:什麼時間( time) ,在什麼地點(where) ,什麼人(who) ,針對什麼人或物(object) ,採取什麼手段和方式( how) ,做了什麼(what ) ,產生什麼後果( result) 等。這些元素可看作為積極事實這一集合的子集。由於全集改設了,那么補集也隨之而改變,因此,積極事實所涉及的子集不同,消極事實的證明方法也不同。
具體來說,消極事實的證明方法如下:
(一) 關於時間的證明
對於消極事實的主張者而言,就是要證明他沒有“作案時間”。
時間具有順序性和延續性。所謂延續性是指任何一個物體的運動都要經歷一個或長或短的過程。所謂順序性是指不同事物間運動過程的出現有一個先後順序關係。時間的特點是一維性,即時間總是朝著一個方向向前發展,它既不能循環,更不能倒退,具有不可逆性。 如果積極事實的主張者所主張的事實出現了後一順序的事物先於前一順序出現的情景,那么,根據時間的順序性,消極事實的主張者可以主張該主張無效。
例如,如果遺囑的簽署日期後於簽署人的死亡日期,那么,消極事實的主張者,就可以主張該遺囑無效。
(二) 關於地點的證明
對於消極事實的主張者而言,就是要證明他“不在現場”。
物質的空間特性通常以兩種形式表現出來,一是表現為每一個物體都有一定的體積,從大的天體星球到小的分子、原子、中子,都有一定的體積;二是表現為每一個物體都處於一定的空間位置中,空間的特點是三維性。在一個靜止的時間點上,積極事實在時空坐標中占據且只能占據一個確定的點(A) ,而不能同時占有兩個點。如果積極事實的主張者某某主張其在“A 現場”,那么,對於消極事實的主張者而言,只要能證明某某在“B 現場”,就可以證明某某不在“A 現場”,從而否定積極事實主張者的主張。
(三) 關於行為的證明
對於消極事實的主張者而言,就是要證明他沒有實施“該行為”。消極事實的主張者可以通過許多方式來證明:一是證明自己“不在現場”;二是證明沒有出現“該行為”應有的行為後果;三是證明該行為是由他人或受害人自己實施的。
總之,根據消極事實的特性,其最基本的證明方法是,消極事實的主張者通常要用另一個積極事實的證明,來間接地證明自己的消極事實,從而否定積極事實主張者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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