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灌分治

海灌分治

海灌分治,亦稱東灌分治,是指江蘇海州地區於民國元年(1912年),在實施裁撤州府、設立市縣時,因板浦士人不堪海州鄉紳壓榨,積極要求獨立設治,將海州地區的五十鎮一分為二,析出東部十一鎮以板浦鎮為縣政府所在地成立的灌雲縣、其餘地區按海州舊治改為東海縣,縣政府仍駐海州,並與灌雲縣以東鹽河為縣界的歷史事件。

分治後的海、灌紛爭依然持續了九年,直至1929年海、灌糾紛才漸止。東海三十九鎮公民七百人上書江蘇都督,認為灌雲有巨額的鹽課收入,以及五處鹽場,九千餘頃莊田,分治後將造成灌雲“富者益富”,而東海“貧者益貧”;灌雲議員、代表則大量揭露舊海州的黑暗、欺壓灌雲人民的有關事實,認為“劃縣後形勢便利,群情悅服”。

海灌分治後,東海、灌雲分別成為分屬淮陰、徐州地區的下屬縣,並與海州地區原有的沭陽、贛榆兩縣合稱海屬四縣,屬徐海道。解放後,灌雲縣政府由板浦鎮遷往伊山鎮。1957年11月,東海縣城也從海州遷至牛山鎮。隨著連雲港港的開發和新浦的崛起,素有“淮口巨鎮、東海名郡”之稱的海州和素有“蘇北重鎮、淮北鹽都”之稱的板浦因此不斷衰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灌分治
  • 時間:1912年4月
  • 地點:江蘇海州
  • 結果:灌雲成立,海州分裂
簡介,簡史,歷史背景,紛爭九年,

簡介

海灌分治,亦稱東灌分治,是指江蘇海州地區於民國元年(1912年),在實施裁撤州府、設立市縣時,因板浦士人不堪海州鄉紳壓榨,積極要求獨立設治,將海州地區的五十鎮一分為二,析出東部十一鎮以板浦鎮為縣政府所在地成立的灌雲縣、其餘地區按海州舊治改為東海縣,縣政府仍駐海州,並與灌雲縣以東鹽河為縣界的歷史事件。

簡史

清時的海州,其轄境遠比今天的連雲港市要大出很多,《嘉慶直隸州海州志》中所載,其東、東北、東南均至大海,其東西長達250里,南北長200里,由西北至東南不下360里程。說起海灌分治,不能不提到板浦。板浦鎮是江蘇省百家名鎮之一,地處灌雲縣北郊,興於唐而盛於清,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因日寇侵華戰爭而日漸趨衰落。由於板浦東、北瀕臨黃海,附近灘地盛產食鹽,周圍鹽場林立,逐漸發展為淮北重要的食鹽集散地,到清朝末年,板浦經濟發達,人文薈萃,成為海灌分治的發動機和決定性力量,板浦士人不堪海州鄉紳壓榨,積極要求獨立設治。據辛亥革命回憶錄等資料反映,武昌起義爆發後,全國各地紛紛回響,波及海州地區時,州治衙門人員效仿江蘇巡撫程德全,上屋揭了幾塊瓦片“回響革命”,繼續統治海屬人民。
清·江蘇海州(直隸州)時期清·江蘇海州(直隸州)時期
此時海屬板浦有志之士,如張偉如、陳百川、吳翔甫等匯集當時的省府蘇州,密謀起義。江蘇宣布獨立後,省咨議局更名省臨時議會遷往南京,並召開會議。本是議員的邵冶田藉此有利時機,同仰召而來的江問漁、李友松、王子賓、錢竹樵等人與張、陳、吳匯合,形成較強勢力。這些“蓄意推翻城紳,改造海屬社會的士人”,以南京實業學堂為聚會點,謀求分縣,江問漁組織分縣文稿和有關圖說,公推張偉如徵求臨時議長張謇同意,分縣材料由邵冶田以議員身份提交省臨時議會決議。由於分縣材料詳實,圖文並茂,加之私人關係,很快經“臨時省議會議決”通過。於民國元年(1912年),江蘇正式實施區劃調整,裁撤州府,設立市縣。當年4月11日,江蘇都督根據列表在案的本年十三號府令,發布《指分灌雲訓令》,將原海屬五十鎮中的板浦、大伊、新安、張店、東路、西路、莞讀、莞南、莞北、湖坊、鐵牛等十一鎮析出為灌雲縣。其初議會命名為朐東縣,後經省署改定為灌雲縣,取境南的灌河、境北的雲台山首字而命名,並咨明南京民國政府內務部,將“灌雲縣”一名列入內務部《縣名一覽表》。隨即派南通人沈臧壽為第一任民政長官,星夜赴板浦鎮設定衙署,並於6月1日荏位處理政務。參與分治的吳翔甫稱押“以迅雷不及掩耳之手段,成此千古不磨之偉業”。原海州舊治改為東海縣,與灌雲以東鹽河為縣界。
東灌分治,成立連雲市東灌分治,成立連雲市

歷史背景

海、灌得以成功分治,自有它的歷史條件和原因。首先是以板浦為中心地區鹽業發達,經濟繁榮,是建縣根本條件。其二海州衙置官僚、鄉紳的飛揚跋扈,壓迫鄉里,是分縣的直接原因。其三板浦士人的崛起,具備了建縣的人才條件。板浦在明清之際是海州地區的經濟重鎮,也是淮北鹽都,其經濟地位後來居上,至清末已明顯高於衙門所在地海州之上。據《嘉慶直隸州海州志》記載,由於板浦所處的特殊地理位置,鹽業行銷空前茂盛。道光年間,漕運總督楊錫紱曾留下“板浦沿東海,魚鹽夙號饒”的詩句,書畫家黃申瑾更稱板浦為“鹽池匯寶”,“歲產百萬金錢”。
1925年1925年
早在明代嘉靖年間,板浦製鹽技術已由煎煮法轉化為灘曬法,曬鹽方法從磚池分散小灘向泥地“八卦灘”過渡。到了清朝道光年間,在管理制度上經兩江總督陶澍的改制,鹽的行銷業克除了弊端,更加轉入正軌。板浦成了名符其實的鹽業集散和管理的重鎮,僅板浦場就下轄八十一個鹽場,朝廷設定的鹽務管理機構有六家之多,鎮上居民達五萬之眾。蘇北乃至其它一些地方的垣商、鹽商,各行業的大小商賈麋集於此,使板浦成了蘇北的南北交通要衢,東西集散樞紐。經濟的發展增強了以板浦為中心地區的實力,人們擺脫海州束縛,獨立設治的願望越來越強烈。而繁榮的鹽業行銷,在提供了巨額的課稅收入的同時,也使把持海州政治勢力的官僚和鹽商暴富。以海州人沈雲沛家族為代表的州城官僚、富戶,把持著州城內的官董、商會等一切事務,為所欲為,造成民不堪命,怨聲載道。其一是政治黑暗,東路鎮有位胡先生因書院的學田事,與城人發生齟齬,“沈雲沛命其弟子黃金掌、沈蓮等人誘之入城,毆於通衢,喝令長跪,並迫令呼僧為父”。其二是經濟掠奪,橫徵暴斂使鄉人痛苦不堪。州城顯宦、豪富收入的80%來源於板浦鹽業,他們巧立名目,大肆搜刮,造成了“富則暴富,貧者猶貧”的社會狀況,大大地加深了城鄉間的積怨。居於板浦地帶的士人不甘於城紳、官董的欺壓,積極尋求擺脫這種狀況的出路。另據《江蘇省鄉土志》記載,由於板浦是淮北鹺業集中地帶,商賈輻輳,交通便利,士人與外界接觸機會多,容易接受新思想。特別是從板浦敦善書院(今板浦中學)走出的有識之士,紛紛外出遊學,學有成就的有邵冶田、江問漁、陳百川、吳翔甫、張錫庚等一大批社會名流。其中“陳大先生”陳百川曾留學日本早稻田大學,並參加了孫中山先生建立的同盟會。他們學識淵博,卓有聲望,具有較高的社會和政治地位。許多人辛亥革命後在江蘇省政府和省議會供職,邵冶田還於1913年當選為中華民國眾議院議員,邵母過壽時,時任大總統曹錕亦署名贈送金字壽匾一塊,足見其影響力。江問漁、陳百川後來致力於教育事業,成為著名的教育家,江還先後擔任過江蘇省、河南省教育廳長。板浦士人很早就與州城官紳進行過針鋒相對的鬥爭,顯示出強大的實力,並取得局部的勝利。宣統元年(1908年),州牧謝葆庭應城紳之請勒捐,板浦掀起抗捐風潮,士人齊心協力,四處活動,呈訴、彈劾,竟至清廷下旨將謝革職,“城紳為失色”。隨著以板浦為中心地區經濟、政治文化中心的發展及其與州城官紳矛盾的不斷激化,海、灌分治已如箭在弦,勢在必行。所以辛亥革命成功後,江蘇都督要變更本省的行政區劃,關鍵時刻,板浦士人抓住了這稍縱即逝的政治機遇。

紛爭九年

東海祈求併入灌雲
原在灌雲縣博物館工作的陳龍山先生,在淮安的一地攤上發現並買下收藏的一份《灌雲十一鎮人民傷心史》,反映了分治後兩縣間的糾紛。《傷心史》為折頁式,紙色已泛黃,內容為豎排印刷體,以前只見記載而未見實物。分治實現後,灌雲縣十一鎮人民欣喜若狂,用“脫離苦海,還我自由,忭慰情形匪可言喻”的誇張語言來形容。然而分治的決定遭到海州很多士紳、士子、市民的堅決反對,隨之產生了一系列的糾紛,主要原因還是各自的私利所為。以海州城紳為代表的一方,因擁有的田產、鹽池多在東南灌雲一帶,分治後鞭長莫及,難以控制自己原來的勢力範圍,保障自己的既得利益;官賈方面,因灌雲漁鹽之利,鹽業收入豐厚,十一地肥地的析出,不僅自身利益遭受嚴重損失,而且因此失去了80%的課稅,難以維持政事。因此城紳、官賈及市民聯合起來,組織代表上書當時的大總統陳明弊害,要求“收回成命”。國務院和內務部接到東海人聯名上書後,分別向江蘇都督發文指出:“縣治劃分,必須審查,確切理由方能先久不變”,並責成查核。對此江蘇都督召集臨時議會討論查核詳情。東海人士事先獲此訊息後,議員、代表等奔走聯絡,發出《東海人民呼籲書》,要求“不如取消東海併入灌雲”;東海三十九鎮公民黃傳道等七百人上書江蘇都督,認為灌雲縣有巨額的鹽課收入,以及五處鹽場,九千餘頃莊田,分治後將造成灌雲“富者益富”,而東海“貧者益貧”,這樣分治不公平。一時間“日謀所以占優勝之地步”。灌雲公選的八名代表星夜抵達省城後,“驟失其所爭執之根據地”。接著,灌雲議員、代表散發《東海人民呼籲書駁議》和《灌雲十一鎮人民傷心史》等材料予以反駁。《傷心史》運用大量的事實,揭露舊海州的黑暗,特別是利用官董把持訴訟、丁漕、學界和公田,為所欲為,欺壓灌雲人民的有關事實大肆宣傳,指出“海州區域遼闊,治理為難”,認為“劃縣後形勢便利,群情悅服”,並提出“我灌雲之東西路兩鎮人民既誓死不附東海,我灌雲十一鎮之全體人民亦誓死不與東海合”,“彼氛雖惡,我舌尚存,彼術雖工,我心匪石”的強硬言論。至此,江蘇臨時議會在邵冶田等人的活動下,回復國務院及內務部,認為“灌雲”一縣已經列入《縣名一覽表》,“咨復在案”,不能更改,而堅持自己的意見。
1949年1949年
強行征糧紛爭九年
不久兩縣又在東、西兩路鎮的區劃上發生爭執。省都督責令東海縣,民政長交出東、西兩鎮的糧冊,而袁不顧省令,派人到灌雲的鬱林鄉、蒼梧鄉召開選舉會,將二鄉合併成市,要求省方將兩路鎮拔回東海縣,隨之出現兩縣同時到兩鄉征糧並發生武裝衝突。出於義憤,灌雲縣民政長沈臧壽向省都督提出辭職,省督挽留,並指定沈照常徵收田糧,但灌雲縣在東、西路鎮征糧的告示多被撕毀。介於兩縣的糾紛,特別是強行征糧一案,國務院給江蘇都督的電文中說:“江蘇省臨時議會第二屆報告印冊所有議案,並無析置灌雲之案”(《東海人民呼籲書·文電錄要》),並指出,“灌雲派馬步隊威逼糧戶呈徼糧串”,必將釀成大案,對江蘇省都督進行指責和批評。而江蘇都督堅持劃縣已報內務部案備為由,一再堅持自己的意見。自1912年海、灌分治後,一直是糾紛不斷,直至1925年和1929年,東海、灌雲還因縣界問題鬧得沸沸揚揚,終以臨洪口、大浦先後劃歸東海而平息紛爭。
“灌雲”地名早失本意
分縣後,灌雲、東海、沭陽、贛榆合稱海屬四縣,屬徐海道,1929年海、灌糾紛漸止後,灌雲縣的屬地範圍卻一再發生變化,導致“灌雲”如今名不符實。民國二十四年(1925年),因連雲建港,灌雲的後雲台、新縣、老窯等地劃入連雲市。解放初,灌河南岸的響水口劃歸濱海縣,鹽河以西的南六塘以南地區劃歸漣水、沭陽二縣,東海縣的南崗、陡溝、龍苴、新壩劃歸灌雲。
1958年建立灌南縣,以新沂河中泓為界,將河南的蘇光、陳集、海亭、樹德、三口、李集、曙紅七鄉與新安鎮劃歸灌南縣,同時將新海連市(今連雲港市)的灌西鹽場、燕尾鎮劃歸灌雲。1983年,灌雲的雲台公社、南城鎮劃歸連雲港市區,2005年10月寧海鄉又劃入市區。當初命名“灌雲”時,是取境南灌河和境北雲台山的首字,但由於灌河已屬灌南縣,雲台山進入市區,一山一水俱失,如今“灌雲”之名早已失去了建縣初的本意。而解放後,板浦鎮也失去了縣政府所在地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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