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預報業務分類(試行)

國家海洋局印發《海洋預報業務分類(試行)》,為各級預報機構定位、開展海洋預報產品分類和供需甄別工作提供基本依據,進一步規範海洋預報業務發展,統籌海洋預報業務布局,提升公共服務能力。

海洋預報業務分類(試行)
近日,國家海洋局印發《海洋預報業務分類(試行)》(意見簡稱《分類》),為各級預報機構定位、開展海洋預報產品分類和供需甄別工作提供基本依據,進一步規範海洋預報業務發展,統籌海洋預報業務布局,提升公共服務能力。
根據《分類》,海洋預報業務分為基礎要素預報業務、目標精細化預報業務、海洋災害預警業務、突發事件應急預報業務、海洋氣候預測業務和公眾服務業務六大類。
《分類》明確,基礎要素預報業務包括全球大洋預報業務、近海預報業務和近岸預報業務。目標精細化預報業務主要圍繞港口、航線、旅遊度假區、海水養殖區、海灣等典型人口密集區、重大基礎設施或關鍵經濟目標的特定套用需求,製作並發布精細化海洋預報產品,為目標活動提供科學指導。海洋災害預警業務針對影響我國管轄海域的風暴潮、海浪、海嘯和海冰等災害性過程,製作並發布海洋災害警報產品,為政府指揮海洋災害防禦工作提供應急決策服務。
《分類》提出,突發事件應急預報業務面向搜救、溢油、危險品泄露等涉海突發事件處置的特定需求,製作並發布應急預報產品,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信息支撐和技術指導。海洋氣候預測業務包括製作月、季、年、年代際尺度的海洋環境要素監測預測產品、海洋氣候現象和災害性氣候事件監測預測產品。公眾服務業務是指利用各類政府和社會渠道,建設面向公眾的海洋預報產品傳播網路,將海洋預報產品加工製作成海洋預報廣播電視節目、海洋預報移動終端產品、海洋預報網際網路產品、海洋預報社區服務產品等各類以公眾為對象的服務產品,為社會公眾提供預報服務。
國家海洋局預報減災司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國海洋預報業務自上世紀60年代起步以來,一直缺乏一套公認的業務分類標準,導致各方對海洋預報的業務組成理解不統一,形成的預報產品體系不夠規範清晰。為進一步規範預報業務內容,統籌協調整體業務布局,國家海洋局今年初正式提出要實施海洋預報業務分類管理。
該負責人說,根據預報要素、預報時效、預報區域、業務流程、服務對象等的不同,海洋預報業務的分類方法可以有很多種。從目前來看,各級預報機構的分工主要體現在預報區域的不同。下一步,國家海洋局計畫對海洋預報業務流程進行整合,發揮局所屬預報機構的技術、人才和設備優勢,以及地方各級預報機構視窗和所在地優勢,形成相互銜接、協同發展的整體業務鏈條,有利於提升預報服務能力。
同時,《分類》的另外一個亮點是將公眾服務業務單列出來。該負責人認為,這既體現了“秉承共享觀念、民眾觀念,實施海洋公共服務供給側改革,讓人民民眾有更多獲得感”,也是改變現有預報產品“不接地氣”、最大程度發揮預報服務效益的重要嘗試,這將為海洋預報服務崗位的專職化、服務手段的專業化、服務業務的社會化創造有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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