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礦物勘探方法

海底礦物勘探方法是用於勘探濱海砂礦、錳結核和多金屬硫化物等海底固體礦產,查明礦床產狀、形狀、礦石組成、分布和儲藏量的方法。大多借鑑陸上技術,經過改進後用於海上作業,可分為直接法和間接法兩大類。

①直接勘探法,指勘查人員下水或藉助儀器設備直接從海底獲取實際資料的方法。主要有:1)潛水員潛水作業,一般限於近岸淺水區;2)深潛器法,由載人深潛器下潛到數千米水深的海底進行現場觀測、採樣和照相;3)表層採樣法,用拖網、蛤式抓鬥、箱式取樣器和無纜取樣器等拖采海底岩石碎塊、擾動和未擾動的表層沉積物樣品;4)柱狀取樣法,用重力取樣管和振動活塞取樣管等採取長達十多米的沉積物岩心;5)鑽探,使用鑽探船、海上平台或水下鑽探技術獲取海底岩石樣品;6)水下電視和海底照相。②間接勘探法,指使用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學儀器獲取地質礦產資料信息的方法。主要包括:1)聲學法,用測深儀、多聲束測聲儀和旁側掃描聲納測量水深、海底地形和地貌特徵,用海上人工地震法探測海底沉積層、岩石的分布和構造;2)磁力法,用海空或海底磁力儀測量海底的磁場變化,獲取海底岩石及其分布的資料;3)重力法,測量海底重力場,獲取海底密度變化資料,推斷海底賦存的岩石類型和斷裂構造分布;4)熱流測量法,用海底熱流計測量地熱流異常值,確定構造位置,尋找海底熱液礦床;5)地球化學法,通過對採回樣品分析和在海底現場測量沉積物及海水中的地球化學組分,根據與成礦密切相關的地球化學分散暈資料圈定和追索礦體。在海底礦物勘探中,要按不同的礦床類型和不同勘探階段選用不同的勘探方法,但一般採用多種方法綜合勘查,效果較好。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