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殖民地

海峽殖民地

海峽殖民地(英文:Straits Settlements),是英國在1826-1946年間對位於馬來半島的三個重要港口和馬來群島各殖民地的管理建制。

最初由新加坡,檳城和馬六甲(麻六甲)三個英屬港口組成,因此被當時當地華人稱為三洲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海峽殖民地
  • 英文名稱:Straits Settlements
  • 存亡:1826年-1946年
  • 政體:英國殖民地
  • 先前國:新加坡、檳城、馬六甲
  • 繼承國:馬來亞聯邦、新加坡
  • 今屬於:馬來西亞、新加坡
  • 別稱:三州府
簡介,歷程,

簡介

18世紀後期至20世紀中期英國在馬六甲海峽的殖民地。包括檳榔嶼、新加坡、馬六甲和拉布安。
國旗國旗
1786年至1824年間,英國先後侵占檳榔嶼、新加坡和馬六甲,分別派遣行政官員進行單獨統治,隸屬英國東印度公司。 1826年,為強化對檳榔嶼、新加坡和馬六甲的殖民統治,又將這三個殖民地合併為海峽殖民地,以檳榔嶼為首府(後又移至新加坡),隸屬印度馬德拉斯省。 1846年,拉布安被割讓給英國。1867年,又將海峽殖民地改為皇家直轄殖民地,由英國殖民地部直接管理。1906年,拉布安併入海峽殖民地。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控制海峽殖民地。
海峽殖民地的總督由英王委任,併兼任馬來聯邦馬來屬邦的總督,是英屬馬來亞最高長官,總攬司法、行政、軍事諸大權。總督駐新加坡,各地政務由總督任命的駐紮官或顧問負責執行。總督下面設有立法會議與行政會議,總督是這兩個會議的議長,有權否決會議的決議和直接頒布法令。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英國政府發表白皮書,把馬來聯邦、馬來屬邦以及海峽殖民地中的檳榔嶼、馬六甲等11個邦,組成馬來亞聯盟,由英王任命的總督統治。 1946年,納閩北婆羅洲合併,新加坡則作為單獨的殖民地,從馬來亞分離出來。1948年,海峽殖民地成為馬來亞聯合邦的一部分。

歷程

英屬東印度公司時期
1824年,荷蘭為了獲得整個蘇門答臘島的統治權,與英國簽訂了1824年英荷條約。在條約中,荷蘭將馬來半島上的馬六甲割與英國,以換取英國放棄蘇門答臘上的明古連地區。
而英屬東印度公司,在1826年決定整合在馬來亞的三個港口屬地,新加坡,檳城和馬六甲組成海峽殖民地。首府初時設於檳城,1832年遷往新加坡。
英殖民地部直轄時期
1867年4月1日,英倫政府殖民地部正式接管海峽殖民地,並將其劃入英國皇家殖民地(Crown Colony)之列,總督駐守於新加坡。與此同時,印度洋上的聖誕島科科斯群島劃歸海峽殖民地管轄。
在此同時,海峽殖民地總督兼任英國駐馬來亞和汶萊這兩個英保護國的高級專員。
1906年10月30日,北婆羅洲沙巴的納閩港也劃歸海峽殖民地。
在二次大戰期間,海峽殖民地,除了科科斯群島外,都被日軍占領。而科科斯群島則劃歸錫蘭代管。
二戰過後,海峽殖民地各個港口重歸英國統治。在戰後初期,英國對各港口施行軍法統治。
殖民地的解散
1946年4月1日,英國宣布解散海峽殖民地,新加坡成為獨立的一個英國皇家殖民地,並管轄科科斯群島和聖誕島,直至兩島分別於1955年和1957年劃歸澳大利亞。而檳城與馬六甲便和馬來亞聯盟的九個州合組為馬來亞聯合邦。而納閩則於同年7月15日劃歸英屬北婆羅洲,成為後來馬來西亞沙巴州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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