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海口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海口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海口市文聯,成立於1959年11月,是中共海口市委領導的,由全市性的文藝家協會、區級以上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區文聯)組成的文學藝術專業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文藝家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文藝、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口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 成立日期:1959年11月
  • 組織性質:人民團體
  • 業務主管:海南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發展歷史,主要職能,組織結構,領導機構,單位編制,下屬協會,機構設定,組織章程,

發展歷史

1959年11月,海口市第一次文學藝術界代表大會在海口市圖書館二樓召開,成立市文學藝術聯合會。大會討論通過第一屆文聯章程,選舉產生第一屆文聯委員和文聯領導班子成員,文聯委員10人,林茂森當選主席。會員70餘人,分為文學組、戲劇組、美術組、音樂舞蹈組。其時市文聯沒有編制和活動經費,文聯牌子掛在市圖書館。
海口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1962年10月,市第二次文學藝術界代表大會在市圖書館召開,選舉產生了市第二屆文聯委員會委員17人,詹衍明當選主席。從主席到工作人員全部由市文教局人員兼任。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至1977年底,市文聯基本停止活動。1978年12月,市文聯恢復活動,市委對市文聯班子進行了調整,由陳丁文任主席。設文學組、戲劇組、美術攝影組、音樂組、舞蹈組開展活動。1985年4月,市文在線上構獨立,編制人員3人。同年12月,市文聯先後成立了市書法篆刻工作者協會、市美術工作者協會、市文學工作者協會、市戲劇工作者協會、市攝影工作者協會、市音樂舞蹈工作者協會,會員246人。
1986年1月,市第三次文學藝術界代表大會在海口戲院召開,出席大會的代表53人。大會通過題為《總結經驗,繼續前進,為繁榮我市社會主義文藝做出貢獻》的工作報告和《海口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選舉產生了11名文聯委員,楊少華當選文聯主席。1989年4月1日,市委宣傳部批准文聯下屬的文藝工作者協會改為作家協會。6月20日至10月28日,7個協會相繼更名為市作家協會、美術家協會、書法家協會、攝影家協會、音樂家協會、舞蹈家協會、戲劇家協會。
1989年12月7—9日,海口市第四次文學藝術界代表大會在市老幹部活動中心召開,大會選舉產生15名文聯委員,林世治當選文聯主席。
1994年6月,海口市第五次文學藝術界代表大會在海南省老幹部活動中心召開,參加大會的正式代表117名,特邀代表3名。大會總結前四屆文代會的工作經驗,通過新的《海口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選出文聯委員18名,林世治當選文聯主席。1996年,文聯下設市作家協會、美術家協會、書法家協會、攝影家協會、音樂家協會、舞蹈家協會、戲劇家協會等7個協會,共有會員629人。
2004年5月18日,海口市第六次文學藝術界代表大會在海口市寰島泰得大酒店召開,參加大會的正式代表200人,特邀代表8人。大會總結前五屆文代會的工作經驗,通過新的《海口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選出文聯委員38人。歐大雄當選文聯主席。文聯下設市作家協會、美術家協會、書法家協會、攝影家協會、音樂家協會、舞蹈家協會、戲劇家協會等7個協會和瓊山文聯。另有民族音樂家協會、電影電視促進會、南中國作家協會、海口歷史文化研究會、海口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協會、 海口市收藏協會、海口周易研究會等7個民間團體協會,共有會員近2000餘人。
精品力作不斷湧現。張品成的中短篇小說集《赤色小子》和《永遠的哨兵》獲中國作協優秀兒童文學獎。王麗瑩的短篇小說《小姨子》獲第七屆全國冰心兒童文學新作獎。羅萌的國粹文學三部曲獲人民文學獎提名獎。張衛山表演的瓊劇《張文秀》節選獲全國地方戲劇展演暨戲曲青年演員大獎賽二等獎。杜鴻年的《港》獲全國版畫金獎。丁孟芳的《天涯浪跡》獲中國風景油畫展一等獎。黃文琦的國畫《父與子》入選全國九屆美展。楊毅l幅草書入選全國首屆百家書法精品展,l幅行書被中南海珍藏。陳達清和李漢仁的《漁歌》及《自我欣賞》入選中國攝影精品展。由蒙麓光編劇和總導演,吳勇、吳聖彪、羅小珠編導的歌舞詩《達達瑟》獲“全國五個一工程”入選獎。先後舉辦了“建黨80周年黨的光輝照椰城圖片展”、 “慶祝海南建省10周年友好城市書畫邀請展”、“紀念毛澤東誕辰110周年紅色經典音樂會” 、“冼夫人文化節瓊粵書畫聯展”等。先後和中國文聯舉辦了第二屆全國沿海城市文聯工作研討會暨書畫聯展,環北部灣文藝發展協作會及舉辦了四屆“椰城之夏”全國中國畫大型作品邀請展。還與北京、上海、哈爾濱、青島、西安,杭州,深圳等市舉辦書畫攝影展,4次參加全國沿海城市文聯書畫聯展。楊毅多次走出國門參加國際性書畫展和講座。吳雲漢、楊華分別赴新加坡美國舉辦個人書展和畫展。市劇協部分會員先後赴澳門、台北和東南亞演出。我市行政區劃調整後,瓊山區最早成立了文聯。據不完全統計,共創作文學作品650多部,瓊劇140多個、美術作品9000餘幅、書法18100多件、歌曲1650首、舞蹈886多個、攝影8000多幅。榮獲全國獎項約200多篇,並在文學、攝影、書法等方面取得可喜成績。

主要職能

工作職責
1、引導、組織文藝家和文藝工作者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以及有關文藝工作的論述,學習中央省市領導同志有關文藝工作
的重要講話,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以科學發展統領我市文藝工作,不斷推動我市文藝大發展大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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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引導、組織作家藝術家和文藝工作者深入基層生活,深入實際,密切與人民民眾的血肉聯繫,幫助解決他們在深入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實際問題。加強文藝創作,多出精品,多出人才。
3、辦好椰城雜誌,抓好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4、舉辦好各種類型的大型文藝活動,力爭產生較大的社會影響,積極發現和培養文藝新生力量,滿足人民民眾文化生活需求,繁榮社會主義文藝事業。
5、組織和推動各協會開展國內外文化藝術交流活動,增進友好往來。
6、主管和安排好文聯及各協會的經費申請和使用工作。
7、抓好文聯及協會工作計畫的制定與總結工作。
8、貫徹執行“著作權法”,維護文藝家合法權益。

組織結構

領導機構

黨組書記:潘善武
主席:陳素珍(兼)
副主席:鐘南平
副主席:徐健燕

單位編制

根據海辦發〔2001〕86號通知精神,1、文在線上關事業編制11名(含工勤人員2名)。其中:領導3名;辦公室4名(含工勤人員2名),組織聯絡創作部4名。2、領導職數主席(正處級)1名;副主席(副處級)2名;科級領導4名,其中:辦公室2名,組織聯絡創作部2名。

下屬協會

市書法家協會、美術家協會、作家協會、戲劇家協會、音樂家協會、舞蹈家協會、攝影家協會

機構設定

辦公室
1、負責上傳下達的工作。
2、負責文聯有關檔案起草和年度計畫、總結、匯報的編寫工作。
3、負責文書檔案、三密檔案及各種檔案和資料的保管、使用、清退和歸檔工作。
4、負責幹部職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安排政治業務學習。
5、負責人事管理工作與對幹部政策的落實貫徹工作。
6、負責制定及修改有關各項規章制度,並督促執行。
7、主管文聯及各協會財經收支、預算、決算及物資管理,安排基建及修繕工作。
8、負責安排幹部職工的福利和生活管理工作,辦理職工退離休等手續,並做好工會工作。
9、負責保密及保衛工作。
10、負責行政和管理及內外賓接待工作。
11、負責車輛管理和安排使用。
12、掌握公章使用管理。
13、負責公共衛生、計畫生育的管理工作。
14、負責購置與分配使用辦公物品。
15、服從文聯其他整體安排。
組聯部
1、組聯部是文聯對各協會的聯絡、協調、服務部門。
2、組織實施文聯的文藝交流和文藝活動;督促各文藝家協會工作計畫的完成。
3、建立健全各省市文藝信息和海口市文藝家文藝檔案。
4、負責編寫、出版《海口文訊》和《文聯簡報》的工作。
5、負責文聯其他日常事務的聯絡工作。

組織章程

海口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
第一條 海口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海口市文聯)是在中共海口市委領導下,在海南省文聯指導下開展工作,由市各文學藝術家協會和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組成的專業人民團體。
第二條海口市文聯實行團體會員制。市屬各文學藝術家協會,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三條海口市文聯在中共海口市委領導下,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作為自己的行動指南,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根本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高舉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旗幟,廣泛團結文藝界同仁志士,繁榮和發展社會主義文藝事業,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加強和推動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做貢獻。
第四條海口市文聯對各團體會員負有聯絡、協調、服務的職能。通過組織團體會員交流活動和協調工作,密切聯合廣大文藝家和文藝工作者,積極開展各項文藝活動,不斷發現和培養文藝人才,擴大文藝隊伍,使本會真正成為文學藝術家和文藝工作者之家。
第五條海口市文聯積極組織廣大文藝家和文藝工作者,深入學習黨的文藝方針和政策,把握正確的文藝導向。組織深入生活,深入民眾,不斷提高文藝家和文藝工作者的政治素質和創作水平。樹立精品意識,實施精品戰略,堅持多出精品,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對各文學藝術門類的優秀作品給予表彰和獎勵,努力培養“德藝雙馨”的優秀文藝人才。
第六條海口市文聯同各團體會員積極促進並加強本地區文藝家之間的團結和友誼,加強同各省市文聯的文化交流,加強同香港、澳門以及海外僑胞中的文藝團體和文藝界人士的交往,以促進我市文藝事業的繁榮和發展。
第七條海口市文聯的團體會員,要自覺遵守黨和政府的各種法律法令。本會維護憲法和法律所賦予文藝家和文藝團體的正當權益,保障文藝家從事創作、研究和各種合法活動。當團體和會員的正當權益受侵害時,本會依法採取保護措施。
第八條會員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完成本會交給的各項任務。會員有參加本會活動及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會員有退會的自由。
第九條海口市文聯充分發揮黨和政府聯繫廣大文藝家及文藝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作用,實事求是地向有關方面反映會員的情況、意見及要求,並和黨與政府文化藝術主管機構和其他有關部門、人民團體密切合作,共同發展我市的文藝事業。
第十條海口市文聯與所屬團體,積極開展政策允許的經營活動,努力發展文化產業,為開展活動和改善文藝家的創作條件服務。
第十一條海口市文聯最高權力機構為海口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和由它選舉產生的委員會。委員會閉會期間由委員會主席團行使其權力。
第十二條代表大會的代表由各團體會員推薦和文聯特邀產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文聯委員會。委員會委員由各團體按商定名額分別提名和文聯根據工作需要提出候選人。委員會中的團體會員代表,在不擔任該團體會員主要領導人職務後,則該團體會員應推舉另一位主要負責人接任,並報市文聯委員會主席團備案。
委員會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和委員若干人,組成主席團。由專職主席、副主席、秘書長處理文聯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海口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由文聯委員會召集。委員會全體會議由主席團召集,每年召開一次。主席團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代表大會和委員會全體會議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十四條海口市文聯的經費來源:(1)財政撥款;(2)社會贊助;(3)文化產業;(4)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條本章程由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其修改權屬代表大會。章程條文的解釋權屬文聯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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