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10號),設定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掛海南省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牌子),為主管全省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的省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外文名:Hainan provincial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Department
  • 廳長:韓勇
  • 隸屬:海南省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領導信息,

職責調整

(一)增加的職責
1、指導工業行業安全生產及質量管理。
2、指導信息產業行業安全生產及質量管理。
(二)加強的職責
1、高技術產業的發展與推進。
2、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軍民結合的推進。
3、裝備工業的管理和協調。
4、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的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推進軍民結合,促進工業發展壯大。加快推進全省信息化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工業和信息化、信息產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訂全省工業和信息化、信息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積極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的國防科研生產體系建設。
(二)研究分析掌握全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情況,提出最佳化全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 協調解決全省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協調工業和信息產業配套體系建設,改善工業和信息產業投資環境,推進重點工業和信息產業鏈的構建,培育和促進本省工業和信息產業基地建設,指導和協調工業開發區的建設和發展。
(三) 負責建立和完善全省工業和信息化信息服務系統及聯繫渠道;建立海南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網站; 參與擬訂工業、信息產業、節能投資項目引導目錄。
(四) 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協調落實利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重大問題;指導行業質量管理,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負責全省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協調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工作。
(五)負責指導、協調、促進全省中小企業的改革與發展;負責國防科技工業和軍民結合推進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解決全省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和工業、信息產業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指導全省鹽業行業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省工業、信息產業、高技術類項目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提出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及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七)承擔全省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和本省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八)巨觀指導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負責協調各工業和信息產業行業發展和管理,規範行業行為;統籌推進全省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全省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九)監督執行國家頒布的信息產業技術標準和安全標準;負責維護國家、本省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負責信息產業的產品服務質量的監督和管理;依法對信息服務市場進行監管,監督網路之間互聯互通,保障公平競爭;負責全省公共通信資源包括無線電頻率、無線電頻道的分配和網際網路域名、地址的分配與管理。
(十)組織工業和信息產業的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創新,加強全省工業和信息行業智慧財產權保護, 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
(十一)組織、指導全省工業、信息化系統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和企業管理方面人員培訓工作。
(十二)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三)承辦省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工作;檢查指導各市縣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發展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內設16個處級職能機構。
(一)辦公室
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本廳信訪工作;財務管理職能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綜合規劃處(政策法規處)
組織擬訂並監督執行全省工業、信息化和信息產業的法規規章草案和產業政策;組織編制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發展規劃與年度計畫;指導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的擬訂;組織制定和實施相關行業準入條件;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重要檔案的起草;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三)高技術產業處
研究提出全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負責國家高技術產業化重大專項、示範工程、信息化項目和技術創新項目的上報和管理;組織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推進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推動全省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
(四)經濟運行處
監測分析工交行業經濟運行態勢,研究提出工交行業經濟運行方面的政策建議;協調解決全省工交行業經濟運行的有關重大問題,組織煤電油氣及其他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負責組織應對全省經濟運行中有關重大突發事件;負責指導工業、信息產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承擔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五)中小企業處(省中小企業局)
承擔全省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指導和推動全省中小企業的對外交流合作;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全省中小企業和非國有經濟發展中出現的有關重大問題。
(六)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處(應對氣候變化處)
綜合分析全省經濟社會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省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以及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協調全省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全省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承擔省應對氣候變化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原材料工業處
負責全省原材料工業、裝備工業的行業發展和管理工作;提出並組織實施原材料工業、裝備工業的發展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負責本省有關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工作事務;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
(八)消費品工業處
負責全省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家電等的行業發展和管理工作;擬訂全省捲菸食鹽糖精的生產計畫;承擔鹽業和國家儲備鹽行政管理、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國家藥品儲備管理工作。
(九)國防科技與軍民結合推進處
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提出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軍民通用標準體系建設等軍民結合發展規劃;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省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信息產業處
負責全省信息產業的行業發展和管理工作;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以及全省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參與信息產業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
(十一)信息化推進處
負責推進全省信息化工作;指導協調全省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促進電信廣播電視計算機網路融合;承辦全省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二)工業項目招商處
負責提出全省工業與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承擔中央和省財投資項目、省重點年度工業和信息產業項目的審核及綜合管理;負責全省工業、信息產業和高技術類招商項目綜合管理及協調服務工作。
(十三)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制定工業和信息產業、無線電管理的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事項的管理制度和審批程式;負責辦理本部門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事項等工作。
(十四)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機關工會、老幹部工作處)
負責廳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老幹部服務、黨群、紀檢和協會工作;負責本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十五)信息安全協調處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信息安全的政策,組織協調全省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參與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六)工業園區發展處
貫徹執行國家和本省有關工業園區規劃建設的方針、政策、法規;負責擬定並指導實施本省工業園區產業發展規劃、工業行業布局和配套支持政策;指導和推進全省工業園區產業集聚、最佳化升級、招商引資、發展評價和功能轉型等工作;指導推進工業用地的節約集約利用,協調工業用地指標工作;協調並幫助解決工業園區煤、電、油、氣等重要生產資料;監測園區發展和運行情況,開展考核及開發效果評價等。

人員編制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機關行政編制77名,其中廳長1名,副廳長3名;正副處級領導職數31名(含機關黨委、機關工會、老幹部工作處領導職數);機關工勤人員財政預算拔款事業編制7名。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領導信息

王靜
職務:廳長、黨組書記
簡介:王 靜,女,1962年11月出生,重慶市人,漢族,研究生學歷,工學碩士學位,高級工程師,1986年5月參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海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化辦公室信息管理處處長,省信息產業局信息化推進處處長、副局長,省工業經濟與信息產業局副局長,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副廳長。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主任、黨組書記,兼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現任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廳長,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黨組書記。
陳萬馨
職務:副廳長、黨組成員
簡介:陳萬馨,男,1968年11月出生,漢族,海南海口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2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海南省人民政府總值班室助理調研員、海南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正處級秘書、海南省人大常委會財經工委辦公室主任;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信息化推進處處長、政策法規處處長。2010年8月任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林敏
職務:副廳長、黨組成員
簡介:林敏,男,1962年4月出生,漢族,海南文昌人,在職研究生學歷,理學學士學位,工程師;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海軍某試驗區司令部科技科科長、技術部副部長、裝備部副部長兼黨委副書記;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信息化推進處副處長、處長,高技術與環境資源利用處處長,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處(應對氣候變化處)處長;省無線電監督管理局局長;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辦公室主任。2014年10月任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董學耕
職務:總工程師、黨組成員
簡介:董學耕,男,1964年5月出生,漢族,四川自貢人,研究生學歷,理學博士學位,高級工程師;1989年6月參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機械電子工業部經濟技術政策研究所經濟調節研究室副主任,機械工業部經濟管理研究院工業經濟研究室主任、綜合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市場經濟研究室主任,中國電子器材總公司《中國電子商務》雜誌社副主編、執行總編,中國電子器材總公司中電會展與信息傳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中國電子商務》雜誌社總編、《中國電子商情》雜誌社總編。現擔任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總工程師、黨組成員。
廖強
職務:巡視員
簡介:廖強,男,1960年5月出生,漢族、福建武平人,全日制大學本科,在職研究生學歷,工程師;1982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內蒙古自治區廣播電視廳幹部;內蒙古自治區無線電監測站幹部;海南省無線電監測站幹部;海南省無線電監測站副站長(正科級);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二處主任科員;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副調研員、調研員;海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正處級,主持工作);海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副廳長、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五屆海南省紀委委員。現任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巡視員。
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要求,特編制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範圍參見本機關編制的《本機關政府信息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本機關網站或省政府入口網站上查閱自2008年5月1日起編制的《目錄》,也可以到本機關信息資料查閱室進行查閱。
(二)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信息,本機關主要採取網上公開形式;同時還通過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公開。
(三)公開時限
自2008年5月1日起,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提出申請,本機關將按照《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進行處理。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受理機構
本機關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行政審批辦公室);辦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國興大道9號;受理時間為正常工作日。
(二)提出申請
1、填寫申請表
向本機關提出申請,應當填寫《海南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樣本見附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複製有效,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本機關網站上下載電子版。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儘量詳盡、明確,申請表填寫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繫方式;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內容描述;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2、遞交申請表
申請人可以通過信函或當面遞交填寫完整的《申請表》。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務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也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場提出申請。
個人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供身份證複印件;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或營業執照複印件。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提出的政務信息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申請程式。
(三)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申請後,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於本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本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答覆。鑒於針對不同請求的答覆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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