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電視藝術家協會

浙江省電視藝術家協會,於1988年成立,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由全省電視藝術家和電視工作者自願組成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廣大電視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電視工作者聯繫社會、面向市場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文藝、發展先進文化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力量。浙江省視協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落實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聯合全省電視界,團結全省電視工作者,致力於繁榮和發展社會主義電視藝術事業,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使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與和諧社會主義建設全面發展而努力奮鬥。浙江省視協是浙江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和中國電視藝術家協會的團體會員,接受浙江省文聯的管理及業務指導,行使會員權利,履行會員義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電視藝術家協會
  • 成立時間:1988年
  • 屬性:專業性人民團體
  • 地區:浙江
協會概況,協會章程,

協會概況

浙江省視協作為人民團體,肩負著在黨的領導和堅持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導下,貫徹執行“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履行“聯絡、協調、服務”的職能。在我省電視藝術事業急速發展的過程中,浙江視協積極地投入,充分發揮自身的職能,緊密帶領全體會員團結全省電視工作者為推動電視事業的興旺發達,促進藝術進步,更好地為廣大人民民眾服務,作出了卓越的貢獻。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浙江省電視藝術家協會(簡稱浙江省視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全省電視藝術家和電視工作者自願組成的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廣大電視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電視工作者聯繫社會、面向市場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文藝、發展先進文化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力量。
第二條 浙江省視協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聯合全省電視界,團結全省電視工作者,致力於落實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致力於繁榮和發展社會主義電視藝術事業,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使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與和諧社會主義建設全面發展。
第三條 浙江省視協恪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根據人民團體自身特點和運作機制,依照本章程獨立自主、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履行人民團體職責,發揮人民團體作用。
第四條 浙江省視協是浙江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和中國電視藝術家協會的團體會員,接受浙江省文聯的管理及業務指導,行使會員權利,履行會員義務。
第五條 浙江省電視藝術家協會英文全稱是Zhejiang TV Artists Association,縮寫為ZTAA
第二章 任務和職責
第六條 浙江省視協對會員具有聯絡、協調、服務、指導的職能。
第七條 浙江省視協在中共浙江省委領導下,貫徹黨的文藝方針政策,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完成黨和政府交託的任務。同時,在調查研究、科學分析的基礎上,及時向黨和政府反映電視界的建議、意見和要求。
第八條 浙江省視協堅持面向基層和面向民眾,組織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的創作和採風活動。努力創作出一批集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相統一,深受民眾喜愛的優秀電視藝術作品,為加快我省文化大省建設,構建和諧浙江作出貢獻。
第九條 浙江省視協重視和加強電視藝術理論研究工作,有組織、有計畫地積極開展學習、觀摩、研討、培訓、交流等活動。
第十條 浙江省視協加強評獎工作。規範評獎機制、改進評獎手段,通過科學化、標準化、規範化的評獎活動和專業論文評選活動,激勵創作繁榮,活躍理論、學術氣氛,進一步提高我省電視作品質量和評論水平,發現和培養藝術新人,加強電視藝術隊伍建設。
第十一條 浙江省視協順應文化體制改革和文藝事業發展的需求,通過規範行為、信息諮詢、業務交流,人才培訓、成果評價、推優評選等,不斷擴大協會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第十二條 浙江省視協依法維護會員的正當權益,保護智慧財產權,保護會員的勞動成果。
第十三條 浙江省視協加強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電視界的聯繫與交往;增進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及海外僑胞中的電視界團體和電視界人士的聯誼和交流,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和實現祖國統一大業貢獻力量。
第十四條 浙江省視協積極開展國際文化交流合作,加強與世界各國電視機構、組織、單位及電視藝術家的聯繫和交流,擴大電視藝術民間的友好往來,增進了解和友誼,吸收借鑑國外優秀文化成果,擴大浙江電視的國際影響。
第三章 會 員
第十五條 浙江省視協實行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制。
第十六條 個人會員。凡贊成本會章程,在本省從事電視藝術創作、節目製作生產、管理,理論研究、評論、教育、編輯、出版、組織、經營等方面工作,有一定成就的電視藝術工作者,由本人申請、單位推薦或所在市電視藝術家協會推薦,並經本會秘書處審核,由本會主席團會議批准,即可成為會員(詳見附屬檔案細則)。
第十七條 名譽會員凡熱心我省電視藝術事業,關心支持本會工作,並做出成績和貢獻的海內外人土,贊成本會章程,經本人申請、會員介紹或有關部門推薦,經協會主席團審議通過,可授於名譽會員稱號。
第十八條 團體會員。凡贊同本會章程,自願申請、經本會主席團批准的下列單位和團體可成為本會的團體會員。
⑴ 省、市、縣電視播出機構,大型企業(產業集團),藝術教育機構及其它電視藝術機關單位;
⑵ 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駐浙江部隊電視製作機構(單位);
⑶ 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積極參與電視節目策劃、製作生產和發行的社會各類影視、文化傳播、音像廣告公司等;
⑷ 各市電視藝術家協會,是本會的團體會員。
第十九條 會員的權利。
⑴ 有本會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⑵ 有對本會工作及領導人的建議、批評和監督權;
⑶ 有參加本會舉辦的有關活動並享用本會所實施的有關待遇的權利;
⑷ 有要求協會維護會員從事藝術實踐、保護創作成果的權利及正當的經濟權益;
⑸ 有退會的自由。
第二十條 會員的義務。
⑴ 必須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⑵ 積極參與本會活動,堅持藝術創作和研究,完成本會交給的任務;
⑶ 維護本會權益;
⑷ 按時繳納會費;
⑸ 團體會員單位接受本會委託,代為負責聯繫在該單位的會員。
第二十一條 本會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二條 本會會員不交納會費(兩年)或拒不參加本會要求參與的活動;或嚴重違反本會章程,損害本會聲譽;或違法犯罪,觸及刑律;團體會員長期(一年)停止活動或自行解體或被依法取締,經本會主席團會議討論通過,可勸其退會或取消會籍。
第二十三條 本會為個人會員設立名譽或榮譽性的稱號。理事會可設名譽主席、名譽顧問等職,由主席團聘任,任期一般不超過一屆(五年)。
第四章 組 織
第二十四條 會員代表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其職責是:決定本會工作方針和任務;審議工作報告;修改協會章程;選舉產生本屆理事會;制定和通過重要決議案。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必要時由理事會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
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式民主推薦產生;團體會員單位的代表,從其主要負責人中通過民主協商推舉產生。
第二十五條 理事會。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為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權力機構。其職責是:貫徹落實代表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和協會各項創作組織工作在本地、本單位的實施;保持本會領導機構與廣大會員及社會各界的經常的密切聯繫;負責向代表大會報告工作;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主席團委員若干人組成本屆主席團。理事會議視工作需要,由主席或受主席委託的副主席召集。
代表團體會員參加理事會的理事,由各團體會員從其實際主持工作的主要負責人中通過民主協商和推舉,再經代表大會履行選舉程式。該理事因工作變動後,實行自然替補制(詳見附屬檔案細則),由單位另行推舉替補人選,報本會主席團確認。
第二十六條 主席團。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權。其職責是:制訂、審議、監督本會年度工作;審批入會申請;依據中國電視藝術家協會入會條件推薦全國視協會員;審議、確認理事會人選增補、更換等事項;主席團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主席、或受主席委託的副主席召集。
第二十七條 秘書處。秘書處為本會日常辦事機構,設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若干人(副秘書長可不駐會)。人選由主席團推舉。秘書長和駐會副秘書長需報省文聯審批後任職。非駐會副秘書長由主席團任命。秘書處在省文聯和協會主席團領導下主持處理本會日常工作。
本會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可內設若干工作部門開展日常工作。
第二十八條 本會終止程式。在本屆理事會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聯合提案要求本會終止,並得到本屆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本會即終止活動。
第五章 經費與資產
第二十九條 浙江省視協經費的來源:政府撥款;團體會員會費、個人會員會費;國(境)內外團體、企業和個人的贊助;利息等。
浙江省視協經費用於:促進文藝創作;培養文藝人才;舉辦文藝活動;編輯、發行協會刊物;省視協日常辦公開支等。
第三十條 浙江省視協依法擁有團體資產。
浙江省視協團體資產的來源:會屬文化產業實現的產業收益;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提供服務取得收益;國(境)內外團體、企業和個人的捐贈;其他合法收益形成的資產。
浙江省視協團體資產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內的事業、產業發展。
第三十一條 浙江省視協嚴格遵守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規定,並確保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
第三十二條 浙江省視協的經費和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浙江省視協章程自全省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修改權屬全省代表大會,解釋權屬理事會。
附:《浙江省電視藝術家協會章程》第十六條、第二十條第⑷款、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的解釋。
附屬檔案
關於《浙江省電視藝術家協會章程》第十六條、第二十條第⑷款、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的細則
一、接受個人會員條件:
1、經正式評定為中級和中級以上職稱的編劇、導演、演員、美工、攝像、燈光、音樂、剪輯、製片、配音、化妝等電視創作人員;電視技術、工程、編輯、記者、教育、理論、評論、廣告、美術、生產、管理、經營、發行、資料、機房等方面的電視從業人員。
2、未評定職稱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接受為本會會員:
⑴ 長期從事電視工作,具有較大成績,或任職於電視界的重要崗位者;
⑵ 拍攝或發表過較有影響的電視劇本、評論、研究的著作及外國電視和作品的翻譯、編輯者;
⑶ 在若干部電視片中擔任主創人員(包括主角或配角演員),其中有兩部以上作品有較大影響者;
⑷ 從事電視社會活動,對本會有突出貢獻者。
二、團體會員理事和主席團人員自然替補制
浙江省視協理事會中的團體會員負責人因故變動工作崗位時,實行自然替補制。即該理事或主席團人員不再擔任團體會員領導職務後,該團體會員則應推舉新接任負責人或其他負責人接任,並報浙江省視協主席團認可。
三、會費
1、團體會員單位需繳納團體會費;
2、個人會員:
會員會費五年一次性繳納。
本細則與章程同時通過,修改權屬於會員代表大會,解釋權屬於主席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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