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

浙江省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

?>浙江省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是浙江省的一家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研究機構,是國內擁有資質項目能力最多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之一。

1958年5月成立,先後獲得“全國質檢系統先進集體”等榮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
  • 成立日期:1958年5月
  • 組織隸屬: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 組織性質: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研究機構
發展歷史,主要職能,資質能力,人才裝備,獲得榮譽,組織結構,

發展歷史

省鍋爐檢修隊
1958年,全省鍋爐400餘台。其中有相當一部分設備狀況較差。有的是解放前遺留下來的;有的是從外省市特別是從上海市流入的舊鍋爐;有的是從輪船上或機車上拆下來的;還有部分自製的土鍋爐。這些鍋爐多數無技術資料,有的已使用數十年,鋼板腐蝕較為嚴重;有的結構不合理;製造工藝粗糙;安全附屬檔案上的問題也不少。而使用單位又缺少鍋爐專業人員,司爐工人只會簡單的操作,不懂鍋爐的維修保養,一旦滲漏,就無法處理,常常處在帶病運轉的情況下。當時省內無專業鍋爐檢修單位,只能做到有檢查但無修理,發現了問題不能及時解決,事故隱患嚴重。為解決發現的問題,有的用戶只好去上海市聘請檢驗人員和修理工人,既延誤時間,又非常不便。為了改變上述情況,有利於鍋爐設備的安全運行,省勞動局決定創辦鍋爐檢修隊來承擔鍋爐的檢修任務。
1958年5月,浙江省勞動局鍋爐檢修隊正式成立。浙江省勞動局鍋爐檢修隊為省勞動局直屬的事業單位,並受省勞動局的委託,行使部分行政監督管理職能,又可直接參與為用戶檢修鍋爐,“既看病,又治病”。省鍋爐檢修隊的辦隊方針是“以檢修為主,保證質量,維持開支,略有結餘,為鍋爐安全運行服務”。檢修隊成立後,克服了技術、設備、場地和資金等種種困難,艱苦創業,隊伍擴大到56人,逐步走上了健康發展的道路。1960年7月,受國家整編精簡的影響,省勞動局撤銷了鍋爐檢修隊,人員調入正在修建的江山鐵路指揮部,設備、資金調入省勞動局技工學校。
因全省無專業單位檢驗、修理鍋爐,鍋爐事故連續發生,1961年8月經省計經委下文重新恢復了鍋爐檢修隊,大部分人員、設備調回到鍋爐檢修隊,職工人數達45名,並很快打開了局面。受到“文革”的影響,省勞動局撤銷合併到省革委會生產指揮組,省鍋爐檢修隊也隨之於1970年1月第二次被撤銷,成建制併入杭州汽車製造廠。
省鍋爐檢修隊撤銷期間,全省鍋爐處於無人管理狀態,鍋爐安全事故不斷發生。經1972年9月省革委會生產指揮組的批覆,於1973年4月又恢復了省鍋爐檢修隊。人員、設備、廠房從汽車製造廠調回,並撥下開辦經費3萬元,鍋爐檢修業務得到了快速發展。回顧省鍋爐檢修隊三起二落的成長道路,說明了鍋爐檢修工作,適應了社會的需要,為企業解決了實際困難,受到了企業的歡迎。浙江省勞動局創辦鍋爐檢修隊是全國第一家,屬全國首創。辦隊經驗在全國勞動工作會議上介紹後,引起了省內外勞動部門的極大興趣,紛至沓來參觀學習,不少地方也陸續辦起了鍋爐檢修隊
省鍋檢所
為加強鍋爐壓力容器安全事業,1981年1月14日,浙江省計畫委員會浙計綜【1981】7號批覆同意將省勞動局鍋爐檢修隊改為省勞動局鍋檢所(以下簡稱省所),性質為事業單位,企業管理,人員維持現有的43人。
根據省委乾〔1983〕114號文,省勞動局、省人事局合併為省勞動人事廳。作為直屬單位,省所名稱也作了相應改變:1984年6月11日,浙江省勞動人事廳浙勞人辦【84】140號通知將浙江省勞動局鍋爐檢驗所改為浙江省勞動人事廳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
根據勞動部“關於勞動部門檢驗機構資格認可規則”的要求,為迎接資格認可審查,並與全國“省級所”的名稱相一致,以適應省所業務發展,1990年1月24日,浙江省編制委員會浙編【1990】9號《關於同意省勞動人事廳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更名的批覆》,更名為“浙江省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更名後業務範圍、人員編制、隸屬關係不變。
根據省編制委員會浙編〔1988〕125號《關於頒發〈浙江省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為促進我省鍋爐壓力容器檢驗事業的發展,1990年2月21日,浙江省勞動人事廳浙勞人復【1990】39號《關於增加省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七名全民事業單位編制的批覆》,在原定四十三名自收自支事業編制的基礎上再增加編制七名,共定五十名。經費自收自支,實行企業化管理。
1991年12月23日,浙江省機構編制委員會浙編【1991】122號《關於省勞動廳所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批覆》,同意浙江省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為經費實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定事業編制50名,機構規格相當於副處級。
1995年9月18日,浙江省機構編制委員會浙編【1995】62號《關於省勞動廳下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問題的批覆》,機構規格由原來的相當於副縣處級升格為相當於縣處級。
2000年11月,根據浙政辦發〔2000〕101號《關於印發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精神,全省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的職能成建制劃轉到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省安檢站機構
1985年10月3日,為配合浙江省勞動人事廳鍋爐和壓力容器的安全監察工作,經浙江省編制委員會浙編〔1985〕50文批准,同意建立浙江省勞動保護教育中心和浙江省勞動安全衛生檢測中心站,兩個“中心”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為事業單位,隸屬省勞動人事廳領導。在籌建期間先配5名,儘可能在原有人員中調劑。
省勞動安全衛生檢測中心站的主要任務是:在用和新安裝(修理)電梯、自動扶梯、施工升降機、簡易升降機等安全技術檢驗;在用和新安裝(修理)起重機(橋門式、塔式)等安全技術檢驗;廠內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參與客運架空索道安全技術檢驗;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檢驗;生產性粉塵危害程度勞動衛生檢測;對本地區檢測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和技術考核。
從1985年10月浙江省勞動安全衛生檢測中心站成立後,到1989年底,全省相繼有11個市地已全部建立勞動安全衛生檢測站(詳見表),逐步形成勞動安全衛生檢測檢驗體系。
1989年12月20日,省勞動人事廳浙勞人復〔1989〕601號《關於核定省勞動安全衛生檢測中心站10名全民事業編制的批覆》,核定事業編制事業編制10名,經費上自收自支,實行企業化管理。
1991年12月23日,經省機構編制委員會浙編〔1991〕121號文批覆同意,省勞動保護教育中心更名為浙江省勞動保護宣傳教育中心,同時與浙江省勞動安全衛生檢測中心站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經費實行差額補貼的事業單位,編制為15名,機構規格相當於副處級。
1995年9月18日,浙江省機構編制委員會浙編〔1995〕62號文的批覆,浙江省勞動安全衛生檢測中心站的機構規格由原來的相當於副縣處級升格為相當於縣處級。
2002年5月17日,根據省政府浙政辦發〔2000〕96號檔案規定,按照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的機構調整,原省勞動安全衛生檢測中心站的全部職能交給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承擔,同時轉移在編工作人員10人,移交資產59.25萬元。
省特種設備檢驗中心
2001年6月25日,浙江省機構編制委員會浙編【2001】45號《關於省特種設備檢驗中心機構編制問題的批覆》,同意將浙江省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和浙江省勞動安全衛生檢測中心站合併,組建浙江省特種設備檢驗中心,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所屬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對鍋爐、壓力容器、電梯等特種設備檢驗等工作。事業編制由原省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和省勞動安全衛生檢測中心站劃轉,合計60名,經費按原渠道不變。
浙江省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
2008年1月,經省編委批准,中心更名為浙江省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八年來,在省局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全院幹部職工上下一心、團結拼搏、改革創新,在制度改革、隊伍建設、能力提升、科技興檢、服務安全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成就,綜合實力明顯增強,自身建設獲得空前發展!保持了與檢驗質量相關的設備安全零記錄的全國領先水平,為構建和諧社會、打造平安浙江、落實科學發展、促進經濟發展作出了貢獻,曾多次被評為優秀基層黨組織,連續七年榮獲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評選的先進單位;2006年被人事部、國家質檢總局聯合授予“全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系統先進集體”,2007年被評為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十五”科技工作先進集體和省級“青年文明號”單位。
浙江省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
浙江省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
浙江省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

主要職能

資質能力

浙江省特檢院是國內擁有資質項目能力最多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之一。先後取得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和容器生產許可證檢驗資質,閥門、電梯、壓力容器等各類特種設備型式試驗資格以及省高院授予的產品質量司法鑑定資格。54個檢驗項目通過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准;165個項目通過國家實驗室認可;119項檢驗檢測能力通過資質認定和驗收;53項檢驗檢測能力通過國家檢驗機構認可。其中,國家電梯中心取得國家實驗室“三合一”認證,具有6個類別電梯整機和24個類別電梯部件檢測能力,檢測能力覆蓋整個電梯全產業鏈。浙江省特檢院是目前全國同行中唯一擁有“安全、節能、環保”三位一體檢測能力的單位。
浙江省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

人才裝備

浙江省特檢院人才儲備和裝備水平居全國同類機構前列。三年來,碩士和高工以上人才增加36%,達到163人;院淨資產實現翻番,達到4.19億元。擁有高工級以上89人、博士10人、碩士92人,外聘院士3人、博導2人,高層次人才占比達46%。擁有208m高速電梯試驗塔、60m安全鉗試驗塔架、層門耐火試驗裝置以及超聲導波檢測系統、超音波自動爬壁測厚系統、多功能陣列渦流檢測儀等高精尖設備近300台(套),設備總資產9300餘萬元。

獲得榮譽

先後獲得科技部、中宣部、中國科協聯合授予的“全國科普先進工作集體”,國家質檢總局“全國質檢系統先進集體”、“科技興院先進集體”、“G20杭州峰會保障工作突出貢獻集體”,2016年度“質量之光”公眾評選活動“年度卓越技術機構”,浙江省總工會“省級模範職工之家”、“浙江省五一勞動獎狀”等榮譽。

組織結構

浙江省特檢院已基本形成了凱旋路總部大樓以及海寧綜合檢驗檢測基地,大江東特種材料質檢基地,下沙特種設備學院基地,國家電梯中心臨平基地、南潯基地,罐車檢驗鎮海基地、衢州基地“一總部七基地”發展布局。其中,有自主房產的凱旋路總部大樓,建築面積9383m2;海寧綜合檢驗檢測基地,總投資2.6億元,建築面積53800m2,基地將具備“綜合檢測、培訓考試、科普教育、科研實驗、成果轉化”五大功能。院內設辦公室、資產管理部、業務管理部、科技發展部、質量管理部、信息化發展部、安全與後勤保障中心7個職能部門,國家電梯質檢中心、特種設備科學研究所、鍋爐與節能檢驗所、壓力容器與管道安全事業部、工程機械安全事業部、產品監檢所、罐車檢驗所、遊樂設施檢驗中心、國家特種金屬結構材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考核評審中心、特種設備學院、質量司法鑑定中心、浙江省特種設備安全與節能協會秘書處等13個業務部門,另有獨資設立的浙江賽福特特種設備檢測有限公司,是目前全國唯一取得甲類綜合檢驗機構資質的國有企業。
浙江省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
浙江省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部門設定
部門
主要職責
業務受理員
辦公室
日常行政事務、人事、勞動工資、文秘、檔案、車輛管理;科普宣傳;黨務工作等。
許麗娟
資產管理部
日常財務管理、預決算管理、資產管理、收費監管、內審等
業務管理部
各類業務的檢查、監督、控制、管理、調研等。
王黎明
科技發展部
科研發展規劃、科研項目管理等。
鄭慕林
質量管理部
管理體系的運行管理;培訓教育、職業資格管理等
王央央
信息化發展部
負責院信息化整體規劃、策劃、實施以及相關制度建設工作;
負責單位各信息系統運行、維護與最佳化工作;
負責信息化相關辦公設備的管理工作等。
王恆
特種設備科學研究所
各類縱向和橫向科研項目的申報和實施並開展科技成果轉化;
承擔博士後工作站等科技載體具體建設工作;
對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重點科技載體建設進行調研、論證及技術支撐。
唐萍
國家電梯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中心能力建設工作;各類電梯監督檢驗;全省在用電梯安全、電梯產品質量的監督抽查;電梯型式試驗與安全性能評估;電梯科技項目研發;承擔或參與電梯國家標準/法規起草、修訂、制訂等行業技術工作
工程機械安全事業部
起重機械定期檢驗。起重機械製造、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監督檢驗及其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場(廠)內機動車輛定期檢驗、監督檢驗及其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械式停車設備驗收檢驗、定檢等。
唐建富
壓力容器與管道安全事業部
壓力容器、超高壓容器檢驗;進口壓力容器(含氣瓶)安全性能監督檢驗;醫用氧艙定期檢驗、安裝監督檢驗;壓力容器安裝、改造和維修監督檢驗;工業管道定期檢驗、長輸管道定期檢驗、公用管道定期檢驗;儲氣井檢驗、加油站埋地管道檢驗及其他委託檢驗。
夏立
特種設備學院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電工、電焊工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等。
鍋爐與節能檢驗所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元件、氣瓶等產品(含出口)監督檢驗;球罐組焊監督檢驗;壓力管道安裝監督檢驗;承壓類產品安全質量委託監督檢驗等。
產品監檢所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元件、氣瓶等產品(含出口)監督檢驗;球罐組焊監督檢驗;壓力管道安裝監督檢驗;承壓類產品安全質量委託監督檢驗等。
王芸
罐車檢驗所
移動式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及首末次檢驗;長管拖車(管束式貨櫃)年度檢查;危險貨物常壓汽車罐車及危化品包裝物質量檢驗和定期檢驗;常壓容器檢驗等。
遊樂設施檢驗中心
B、C類大型遊樂設施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固定抱索器客運索道的定期檢驗;相關的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等。
林正
國家特種金屬結構材料質量監督檢驗中(浙江)
壓力管道元件、簡單壓力容器等型式試驗;全國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產品生產許可證檢驗等;金屬材料理化分析(力學性能、化學成分、物理性能、焊接工藝評定等)
鐘豐平
黃六一
考核評審中心
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評審等。
質量司法鑑定中心
負責鑑定項目受理;擬定鑑定方案,組織勘驗工作;編制鑑定報告;負責異議回復、出庭質證;鑑定專家相關的廉政建設。
安全與後勤保障中心
後勤服務與基建管理;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應急管理
協會辦
各類協會會議會務工作;宣貫班培訓;作業人員教材銷售;鑑定評審;特種設備專業中高級職稱評審;聯繫政府與會員工作;省局委託各項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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