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攝影家協會

浙江省攝影家協會

浙江省攝影家協會是浙江省文聯的團體會員,是浙江省攝影家和攝影工作者自願組成的全省專業性社會團體,協會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以繁榮和發展本省的攝影藝術事業和建設社會主義的精神文明為己任。浙江省攝影家協會自1979年恢復至今,已有30年的歷史,其間曾召開過五次會員代表大會,協會由建會初期的幾十人發展現在成為擁有近2500名會員的大型攝影社團,其中有中國攝影家協會會員700名,也是擁有全國會員最多的省級攝影家協會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攝影家協會
  • 第一章:總 則
  • 名譽主席:吳品禾
  • 主 席:吳宗其
協會簡介,協會章程,組織機構,入會細則,

協會簡介

浙江省攝影家協會是浙江省文聯的團體會員,是浙江省攝影家和攝影工作者自願組成的全省專業性社會團體,協會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以繁榮和發展本省的攝影藝術事業和建設社會主義的精神文明為己任。協會一貫致力於組織會員深入生活,進行攝影創作;開展攝影理論的研究和評論工作;開辦各種形式的攝影學習班,發現和培養攝影人才;舉辦各類攝影展覽、比賽和相關的攝影活動;開展攝影交流活動,保持同國內外攝影組織和個人的廣泛聯繫以及依據法律維護攝影家的合法權利益。
浙江省攝影家協會自1979年恢復至今,已有30年的歷史,其間曾召開過五次會員代表大會,協會由建會初期的幾十人發展現在成為擁有近2500名會員的大型攝影社團,其中有中國攝影家協會會員700名,也是擁有全國會員最多的省級攝影家協會之一。

協會章程

浙江省攝影家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浙江省攝影家協會(簡稱浙江省攝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全省攝影家自願組成的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廣大攝影家、攝影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攝影工作者聯繫社會、面向市場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文藝、發展先進文化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力量。
第二條 浙江省攝協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聯合全省攝影界,團結全省攝影工作者,致力於落實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致力於繁榮和發展社會主義攝影事業,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為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而努力奮鬥。
第三條 浙江省攝協恪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根據人民團體自身特點和運作機制,依照本章程獨立自主、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履行人民團體職責,發揮人民團體作用。
第四條 浙江省攝協是浙江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接受浙江省文聯的管理及業務指導,行使會員權利,履行會員義務。
第五條 浙江省攝協英文全稱是ZHEJIANG PHOTOGRAPHERS’ASSOCIATION縮寫為ZJPA。
第二章 任務和職責
第六條 浙江省攝協對會員具有聯絡、協調、服務、指導的職能。
第七條 浙江省攝協在中共浙江省委領導下,貫徹黨的文藝方針政策,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完成黨和政府交託的任務。同時,在調查研究、科學分析的基礎上,及時向黨和政府反映攝影界的建議、意見和要求。
第八條 鼓勵和幫助會員深入生活,密切聯繫人民民眾,在藝術創作中努力反映社會主義時代精神和人民民眾創造歷史的精神風範。
第九條 堅持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創作的正確方向,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攝影傳統,學習、借鑑世界各國優秀文化成果。不斷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藝術水平,對優秀的創作成果和優秀攝影藝術人才,給予肯定和獎勵。
第十條 發現和培養攝影創作、評論、組織、輔導的新生力量,發展和壯大會員隊伍。
第十一條 以貫徹黨的文藝方針為前提,加強理論研究,提倡和鼓勵各種學派和不同觀點的自由討論,開展實事求是,有藝術分析力的評論。
第十二條 加強與政府部門及社會各界的密切合作,為會員從事創作、評論和其他攝影活動創造良好環境。
第十三條 浙江省攝協順應文化體制改革和文藝事業發展的需求,通過規範行為、業務培訓、成果評價、反映訴求、維護權益等,不斷擴大協會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第十四條 浙江省攝協加強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攝影界的聯繫與交往;增進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及海外僑胞中的攝影界團體和攝影界人士的聯誼和交流,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和實現祖國統一大業貢獻力量。
第十五條 浙江省攝協積極開展國際文化交流合作,發展與世界各國攝影家及其組織的友好往來,增進了解和友誼,吸收借鑑國外優秀文化成果,擴大浙江攝影的國際影響。
第三章 會 員
第十六條 浙江省攝協實行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制。
第十七條 個人會員。凡戶籍在浙江省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贊成本會章程,在攝影的創作、研究、評論、編輯出版,教育和組織活動等方面做出較大成績,自願向本會提出書面申請,經會員二人介紹及所在市攝影家協會或省屬單位、部隊文化主管部門的推薦,並經協會秘書長辦公會議審批,履行手續後可成為會員。會員審批原則上一年進行二次。
第十八條 團體會員。本省各市級攝影家協會為本會團體會員;省市級具有法人資格的各專業協會、研究會以及相應組織和社團等,贊同本會章程,組織健全,開展活動正常,在省內有一定影響,可由其主管單位推薦,向本會提出申請,經本會主席團會議批准,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十九條 會員的權利。
(1)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有對本會工作及領導人的建議、批評和監督權;
(3)有參加本會舉辦的有關活動並享用本會所實施的有關待遇的權利;
(4)有要求協會維護會員從事藝術實踐、保護創作成果的權利及正當的經濟權益;
(5)會員有退會的自由。
第二十條 會員的義務。
(1)會員必須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2)積極參與本會活動,堅持藝術創作和研究,完成本會交給的任務;
(3)維護本會權益;
(4)按時繳納會費;
(5)團體會員單位接受本會委託,代為負責聯繫在該單位的會員。
第二十一條 本會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二條 本會會員長期(二年)不交納會費或拒不參加本會要求參與的活動;或嚴重違反本會章程,損害本會聲譽;或違法犯罪,觸及刑律;團體會員長期(一年)停止活動或自行解體或被依法取締,經本會主席團會議討論通過,可勸其退會或取消會籍。
第二十三條 本會為個人會員設立名譽或榮譽性的稱號。
第四章 組 織
第二十四條 會員代表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其職責是:決定本會工作方針和任務;審議工作報告;修改協會章程;選舉產生本屆理事會;制定和通過重要決議案。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必要時由理事會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
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式民主推薦產生;團體會員單位的代表,從其主要負責人中通過民主協商推舉產生。
第二十五條 理事會。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為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權力機構。其職責是:貫徹落實代表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和協會各項創作組織工作在本地、本單位的實施;保持本會領導機構與廣大會員及社會各界的經常的密切聯繫;負責向代表大會報告工作;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主席團委員若干人組成本屆主席團。理事會議視工作需要,由主席或受主席委託的副主席召集。
代表團體會員參加理事會的理事,由各團體會員從其實際主持工作的主要負責人中通過民主協商和推舉,再經代表大會履行選舉程式。其理事工作變動後,由原單位另行推舉替補人選,報本會主席團確認。
第二十六條 主席團。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權。其職責是:制訂、審議、監督本會年度工作;審議、確認理事會人選增補、更換等事項;主席團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主席、或受主席委託的副主席召集。
第二十七條 秘書處。秘書處為本會日常辦事機構,設正副秘書長。人選由主席團推舉。秘書長和駐會副秘書長需報省文聯審批後任職。非駐會副秘書長由主席團任命。秘書處在省文聯和協會主席團領導下主持處理本會日常工作。依據中國攝影家協會入會條件推薦全國攝協會員;
本會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可內設若干工作部門開展日常工作。由駐會秘書長提名,經主席團會議批准聘任。
第二十八條 本會終止程式。在本屆理事會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聯合提案要求本會終止,並得到本屆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本會即終止活動。
第五章經費與資產
第二十九條 浙江省攝協經費的來源:會員會費;政府撥款;國(境)內外團體、企業和個人的贊助;利息等。
浙江省攝協經費用於:促進文藝創作;培養文藝人才;舉辦文藝活動;省攝協日常辦公開支。
第三十條 浙江省攝協依法擁有團體資產。
浙江省攝協團體資產的來源: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提供服務取得收益;國(境)內外團體、企業和個人的捐贈;其他合法收益形成的資產。
浙江省攝協團體資產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內的事業、產業發展。
第三十一條 浙江省攝協嚴格遵守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規定,並確保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
第三十二條 浙江省攝協的經費和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浙江省攝協章程自全省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修改權屬全省代表大會,解釋權屬理事會。

組織機構

浙江省攝影家協會組織機構
浙江省攝影家協會第六屆代表大會主席團:
名譽主席:吳品禾
顧 問:周 剛、塗 勇、沈一鳴、朱衛平、韓程偉、俞丹樺
省攝影家協會六屆主席團:
主 席:吳宗其
副主席:周潤三 厲新華 裘志偉 錢 明 劉志江 朱曉明 朱保鋼 戚 顥
主席團委員:徐小鳳 王芯克 孫敏 王小川 沈 珂 胡曉陽 蔣 恆 傅擁軍 吳 力 黃麗偉
秘書長:周潤三(兼)
副秘書長:毛小芳、趙志強、劉士斌
理事會(共73人,按姓氏筆劃排列)
卜愛軍 於杭景 王 勇 王小川 王文軍 王芯克 王勝利 王潔廉 王培權 毛小芳
厲新華 葉 煒 葉勁草 白植檳 包麗霞 朱連明 朱保鋼 朱曉明 任齊俊 劉志江
劉昌明 劉育平 孫 方 孫 敏 孫曉東 嚴新榮 李浙東 楊 萍 楊根祥 吳 力
吳國方 吳宗其 邱建申 何俊傑 沈 珂 張 望 張建源 張洪林 張覺民 張曉新
陳少華 陳慶港 苗 軍 林子龍 金立新 金培林 周向陽 周閏三 周建樹 鄭國強
項文俊 趙志強 胡曉陽 查建國 婁樂敏 洪曉明 費建華 姚漢軍 秦盱豐 袁 雲
顧 勇 錢 明 徐 軍 徐小鳳 黃麗偉 黃祖祥 戚 顥 梁 鋒 蔣 恆 傅擁軍
謝曉明 裘志偉 潘前波
浙江省攝影家協會第五屆代表大會主席團:
主席:吳品禾
副主席:周閏三 周 剛 厲新華 塗 勇 沈一鳴 裘志偉 錢 明 劉志江
主席團委員:韓程偉 朱衛平 朱曉明 朱保鋼 俞丹樺 徐小鳳(女)
秘書長:周閏三(兼)
副秘書長:沈 珂 楊根祥 趙志強 張建源 劉士斌
理事會(共72人,按姓氏筆劃排列)
於杭景 孔繁鋼 王芯克 王秋杭 王勝利 王潔廉 葉君奮 葉勁草 葉 煒
厲新華 孫曉東 孫德衍 孫 敏 包麗霞 朱衛平 朱保鋼 朱曉明 任愛娟
李浙東 劉士斌 劉志江 劉育平 劉昌明 沈一鳴 沈 珂 吳 力 吳宗其
吳品禾 陳少華 嚴新榮 肖雲集 周 剛 周偉生 周建樹 周閏三 苗 軍
楊鳴放 楊根祥 楊 萍 鄭國強 鄭高華 金立新 柳錫松 林子龍 張曉新
張梧林 張健源 項文俊 趙志強 趙依信 趙海平 俞丹樺 費建華 婁樂敏
錢 明 梁 鋒 高金龍 徐小鳳 徐 軍 塗 勇 袁初仁 賈關今 奚天鷹
戚 顥 董 克 裘志偉 韓程偉 程昌福 潘寶木 張扣林 邱建申 洪曉明
協會下設:浙江攝協攝影師培訓中心

入會細則

浙江省攝影家協會個人會員入會細則
(2011年浙江省攝影家協會第六屆主席團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0年11月浙江省攝影家協會第六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的《浙江省攝影家協會章程》“本會實行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制”,“凡贊成本會章程、在浙江從事攝影創作、研究、評論、編輯出版、教育和組織活動等方面工作做出較大成績,自願向浙江省攝影家協會提出書面申請、經會員二人介紹及所在市攝影家協會或省屬單位、部隊所在單位推薦,並經浙江省攝影家協會秘書處審核,由浙江省攝影家協會秘書處辦公會議批准,履行手續後即可成為本會會員”的規定,制定本細則。
一、個人申請條件
1.所有申請人均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之一:
(1)經過攝影本科及以上教育,從事攝影實踐2年以上;
(2)經過攝影專科教育,從事攝影實踐3年以上;
(3)未經過攝影教育,從事攝影實踐5年以上。
此處所說的“攝影實踐”包括攝影組織工作、攝影創作、攝影理論研究、攝影教學、從事圖片編輯、圖書出版工作等。
2.從事攝影創作的申請人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浙江省攝協主辦的浙江省攝影藝術展覽中有2幅以上作品入選;
(2)在浙江省攝協主辦的其他全省性攝影比賽活動中有二次4幅以上作品入選;
(3)由浙江省攝影家協會主辦過個人影展或個人作品研討會;
(4)作品在中國攝影家協會舉辦的歷屆全國攝影藝術展、歷屆國際攝影藝術展入選、獲獎;
(5)作品在其他重大比賽或活動中獲獎,在業界具有一定影響力;
(6)在浙江省攝協團體會員主辦的屆別展覽中2幅作品以上獲銀獎獎項。
(7)在浙江省攝影家協會網站舉辦過個人作品展;
3.從事攝影理論研究的申請人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論文入選中國攝協組織的全國攝影理論研討會優秀論文集。
(2)攝影文章獲得過浙江省攝協組織的理論研討會優秀論文;
(3)出版過相關攝影理論的學術專著;
4.從事攝影教育的申請人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從事專職攝影教育,具有中級以上職稱;
(2)為培養攝影人才做出貢獻,在業界具有一定影響力。
5.從事攝影圖片編輯、圖書出版工作的申請人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從事相關工作3年以上,有中級以上職稱;
(2)在攝影圖片編輯、圖書出版工作方面做出貢獻,在業界具有一定影響力。
6.從事攝影組織工作的申請人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從事專職攝影組織工作3年以上,有一定業績;
(2)組織工作業績較為突出,在業界具有一定影響力。
7.獲得過中國攝影金像獎、浙江省攝影金像獎等各類獎項者,可以提出申請。
8.對浙江攝影事業做出其他貢獻者,可以提出申請。
二、報送材料與申請程式
1.報送材料
(1)凡具備前述基本條件,並自願加入浙江省攝影家協會的個人,須填寫《入會申請書》,並由兩名浙江省攝協會員在申請書上籤署介紹意見並簽名(需附本人2寸標準照2張);
(2)從事攝影創作的申請人,應提交本人攝影作品6幅(10英寸)及作品獲獎、入選、發表等的有效證明材料;
(3)從事攝影理論研究、教育、圖片編輯、圖書出版的申請人,應提交有效證明材料;
(4)從事攝影組織工作的申請人,應由所在團體會員單位或相關單位對其工作業績等出具書面意見,另需提交本人攝影作品6幅(1 0英寸);
(5)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需真實、有效、詳盡。
2.申請程式
( 1)申請人的材料由其所在地區的攝協匯總,並在申請書上籤署意見、加蓋公章,遞交浙江省攝協秘書處;
(2)駐浙解放軍、武警部隊申請人的材料由所在部隊在申請書上籤署意見、加蓋公章,遞交浙江省攝協秘書處;
(3)省直、中央駐浙單位的申請人,由所在單位在申請書上加蓋公章,本人將材料遞交浙江省攝協秘書處;
(4)因特殊原因無法由團體會員推薦的申請人,經兩名浙江省攝協理事簽字介紹,本人將材料遞交浙江省攝協秘書處。
三、審批辦法
1.浙江省攝影家協會秘書長辦公會議負責對新會員的審批。
2.審批程式:
(1)浙江省攝影家協會駐會人員負責審查入會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不符合本細則規定的,駐會人員有權要求申請人補充提交材料。
(2)浙江省攝影家協會秘書長辦公會議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綜合申請人各方麵條件進行審議批准(符合本細則規定的條件僅代表具有申請入會的資格)。
四、會費
1.會費標準為每年40元,可一次性繳納5年會費200元。個人會員的會費直接匯往浙江省攝影家協會。連續5年未繳納會費者,視為自動退會。
2.新會員收到入會通知後,還應繳納會員證工本費、藝術檔案製作和入網費及相關的各種手續費共100元,可將此款項直接匯往浙江省攝影家協會。浙江省攝影家協會在收到款項後,辦理相關手續,發放會員證。
本細則解釋權歸屬浙江省攝影家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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