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運輸廳

一、浙江省交通運輸廳職責調整

(一)劃入原省交通廳的職責,原省建設廳的指導城市客運職責和省機場管理公司的全省民航機場管理職責。

(二)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和擴權強縣改革中省政府規定應當交由縣(市)政府主管部門具體實施的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交通運輸廳
  • 外文名:Zhejiang Provincial Communication Department
  • 位置:浙江杭州
  • 廳長:陳利幸 
  • 黨委書記:陳志剛
  • 下設機構:13個
現任領導,機構職能,機構設定,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 陳利幸
副巡視員:洪建浦

機構職能

(三)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交通規費的稽徵管理職責。
(四)加強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職責,最佳化布局,促進道路、水路、航空等各種交通運輸方式的科學、有效銜接,切實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
(五)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促進城鄉公共運輸服務均等化。
二、浙江省交通運輸廳主要職責
(一)負責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公路、水路、航空相協調的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負責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民航機場等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起草有關交通運輸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承擔寧波-舟山兩港一體化的有關工作。
(三)負責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參與協調各種運輸方式的綜合平衡,引導運輸結構的最佳化;負責道路、水路交通運輸及相關業務、汽車租賃、搬運裝卸、運輸服務的行業管理,組織制定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計程車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城市捷運、軌道交通運營。
(四)負責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擬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省公路、水路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按規定負責港口岸線的使用管理工作。
(五)負責省管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管,指導道路、水路運輸和民航機場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路政、港政、航政、運政管理工作。依法承擔船舶、海上設施和船用產品的法定檢驗工作;指導港口引航管理工作。按規定協調國家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國、省道幹線路網的運行監測和協調,指導農村公路路網的運行監測和協調工作。
(六)負責省內民航機場的行業管理,指導監督省內民航機場執行有關技術標準、規章制度。
(七)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和民航機場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規模、方向和資金安排建議;指導交通建設融資平台和融資機制的建設;指導公路通行費、水路交通規費的稽徵,負責省內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相關專項補助資金和公路通行費、水路交通規費使用的監督管理。
(八)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和交通運輸行業技術進步,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負責開展我省與國際和港澳台地區交通運輸經濟技術的合作與交流。
(十)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址郵編】:杭州梅花碑四號,310009
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規;制訂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發展戰略和產業政策,受委託研究起草有關交通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經審議通過後監督執行。
(二)組織編制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發展規劃,制訂固定資產投資、運輸、交通科技教育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
(三)負責全省道路水路交通運輸、汽車租賃、搬運裝卸、運輸服務、機動車檢測和維修、運輸技術規範、標準和定額、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工作的行業管理;引導交通行業最佳化運輸結構和協調發展;對國家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進行必要的調控;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交通運輸市場。
(四)負責全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及其配套項目的建設、維護和公路路政、航政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
(五)負責全省水上交通運輸安全的行業管理和省管通航水域及港口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督;負責船舶和船用產品的技術檢驗工作;負責港口、航道和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
(六)負責廳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維護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
(七)負責水路、公路交通規費稽徵;並進行監督管理和內部審計。
(八)組織、指導交通行業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指導交通行業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指導交通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
(九)指導和管理利用外資工作、引進國外智力工作,開展國際交通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十)負責省交通戰備辦公室的日常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管理車站、港口(碼頭)的治安保衛工作。
(十一)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廳機關的政務工作;負責文秘、重要會務、信息、信訪、機要、保密、檔案、目標管理和機關後勤行政管理工作;歸口、承辦全省性交通運輸應急宣傳和重要主題宣傳活動,承辦行業性新聞發布活動。
負責人:湯飛帆 主任
(二)政策法規處
指導全省交通運輸行業的體制改革和法制工作;組織開展交通運輸政策研究與擬定;負責起草有關交通運輸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規範性檔案,負責交通運輸系統的執法監督和行政複議、應訴工作。
負責人:盧曉光 處長
(三)規劃計畫處
組織編制全省公路、水運、航空等相協調的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組織起草相關行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提出全省民航機場、公路、港口、航道建設年度投資計畫的意見;組織相關建設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審查工作;負責綜合統計、預測、信息引導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負責人:洪秀敏 處長
(四)財務審計處
管理水路運輸規費、公路通行費和機場建設費,承擔交通建設融資機制和融資平台的建設;組織編制全省交通運輸資金年度預算;負責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及其財務預決算的審核和財稅檢查,負責交通運輸專項資金和直屬單位經費使用的監督和內部審計,指導和管理交通運輸行業利用外資;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的財務與審計工作。
負責人:邵銀泉 處長
(五)運輸處
組織擬訂道路、水路運輸和參與擬訂物流行業政策、制度和價格;協調重點物資、緊急物資運輸和春運、搶險救災、軍運工作,參與口岸開放、聯合運輸協調工作;維護運輸行業平等競爭秩序,負責道路、水路運輸業的行業管理。
負責人:胡嘉臨 處長
(六)建設管理處
組織協調公路、港口、航道工程項目建設,負責限下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審批和限上項目的審查、報批;組織公路、水路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管理交通運輸工程項目的監理、質量技術監督、造價定額、環境保護和施工企業、人員資質工作,維護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的平等競爭秩序。
負責人:邵 宏 處長
(七)安全處
負責全省性綜合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的組織工作,擬訂應急保障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應急處置體系建設;組織核事故應急運輸計畫的編制和演習;指導機場、道路、水路運輸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有關的安全生產大檢查,依法組織或參與特大交通事故的查處;協助、配合有關部門管理車站港口(碼頭)的治安工作,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行業維穩工作。
負責人:金偉強 處長
(八)科技教育處
組織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教育、標準和技術改造計畫;組織實施重大交通科技項目、科技成果的鑑定和推廣套用;負責管理交通運輸科技情報、計量工作,指導交通行業節能減排、設備管理和物資管理工作;指導交通職業教育院校。
負責人:呂新龍 處長
(九)人事處
負責管理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工作,按許可權管理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和廳管幹部;負責全省交通隊伍建設、崗位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的相關工作;負責國際和港澳台交通運輸經濟技術合作和交流;管理省級交通社團。
負責人:於萬春 處長
(十)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廳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負責人:李小燕 處長
直屬機關黨委
負責廳機關和廳管(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負責人:戴 英 副書記
(十一)浙江省交通戰備辦公室(正處級)
省交通戰備辦公室是浙江省國防動員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負責全省交通戰備工作。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定全省交通戰備建設規劃和戰時交通通信保障計畫;指導編制重大線路、目標的戰時保障方案;指導督促交通戰備專業隊伍建設,開展專業訓練和戰備演練;配合部隊做好軍事行動中的交通通信保障工作。
負責人:陳培良
(十二)省交通工會
負責人:李法衛 主任
(十三)駐廳紀檢組、監察室
負責人:王月良 主任
單位地址:杭州市梅花碑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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