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蕭齡之嶺南詔

《流蕭齡之嶺南詔》是唐代李治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流蕭齡之嶺南詔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治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流蕭齡之嶺南詔
華州刺史蕭齡之,粵以常才,累叨非據。入參九列,出總六條,番禺重鎮,控攝遐遠。心如谿壑,聚斂無厭,不憚典章,唯利是視,豪門富室,必與交通。受納金銀二千餘兩,乞取奴婢一十九人。赦後之贓,數猶極廣,群僚議罪,請處極刑。奏決再三,即合從戮,但人命至重,每存審慎。又其驅策自久,桑榆漸迫,諸子號叫,伏闕求恩,哀矜之心,發自懷抱。宜免腰領之誅,投身瘴癘之地。可除名,配流嶺南遠處,庶存鑒誡,頒示天下。

作者簡介

李治(628—683),字為善,唐朝第三位皇帝,即唐高宗。631年,他被封為晉王。太宗去世,李治即位,於650年改元永徽。即位之初,在李勣、長孫無忌、褚遂良的共同輔政下,他繼續執行太宗制定的各項制度,善於納諫,並愛民如子,每日都引刺史入閣,詢問百姓疾苦;訓令崇儉,所以永徽年間,邊陲安定,百姓富裕,有貞觀之遺風,史稱“永徽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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