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是一支組建於1987年,大隊現有民警職工59人,下設5個股室、6箇中隊、一個車管所,負責全市城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管轄公路200.15公里、機動車34527輛、駕駛人28268名的警察大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 組建時間:1987年
  • 民警職工:59人
  • 管轄公路:200.15公里
機構概況,內設機構,

機構概況

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組建於1987年,大隊現有民警職工59人,下設5個股室、6箇中隊、一個車管所,負責全市城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管轄公路200.15公里、機動車34527輛、駕駛人28268名。現任大隊長吳為民、教導員易長林。
近年來,大隊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各單位和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和關心下,按照抓班子、帶隊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工作思路,狠抓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各項工作跨入了全國、全省、全市先進行列,創建工作被評定為全國道路交通管理優秀城(D類城市二等管理水平);大隊城北中隊被公安部、共青團中央評為”全國青年文明號”。大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文明單位”稱號;被省依法治省領導小組命名為“全省首批依法辦事示範視窗單位”稱號;被省公安廳評為“人民滿意基層單位”;連續5年被省交警總隊評為“縣級公安交警部門綜合考評先進大隊”和“執法質量考評先進大隊”;被常德市政法委評為“人民滿意政法單位”;被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授予“綜合考評紅旗單位、先進單位”稱號;大隊黨組被津市市委、市政府評為“十佳領導班子”;2008年大隊被常德市委市政府評為抗冰救災先進集體,全國平安暢通縣區創建達一等管理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加掛津市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交通管理指揮中心牌子)
負責起草大隊工作總結、計畫、領導講話等綜合性文字材料,審核主要公文和文字材料;組織開展調研工作;協調大隊各股室(中隊)工作和協調處理緊急事務,協助組織指揮交警重大行動和協助處置重大突發事件,負責督導全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實;負責文秘、檔案、印章管理;負責大隊值班室的日常值班工作,組織大隊機關民警節假日、雙休日值班備勤;掌握全市道路交通管理情況,收集傳遞交通管理工作信息,組織對全市交警隊伍建設狀況和交通管理工作進行宣傳報導;負責大隊上呈下達聯繫工作,負責大隊創建、綜合治理工作。
負責協調和組織、指導大隊科學技術工作;負責科研課題的研究報審、科技信息搜尋、學術交流工作;指導、承辦道路監控、通訊及對各股室微機的管理,保證其正常運行;組織協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綜合系統工程。
(二)政工股
貫徹落實大隊黨支部的決議,承辦大隊黨支部的日常工作,組織調查研究掌握民警思想動態,提出隊伍建設意見;掌握大隊民警隊伍建設情況,分析、反饋隊伍建設信息;按職責和管理許可權負責大隊民警的教育培訓和執法監督;指導、督促公安交警隊伍的思想、紀律、作風建設;負責大隊的機構編制、幹部任免、考核、獎勵、調動、警銜、技術職稱申報、工資、撫恤以及人事檔案的管理;負責大隊臨時工的管理工作;負責大隊的黨群、量化目標考核和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負責大隊的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對黨員、幹部進行黨性、黨紀、國法的教育,對民警行政執法實施監督;承辦或督辦民警的違紀案件;做好受處分黨員、幹部的考察、教育和處分期滿的善後工作;受理民眾來訪、信訪、舉報和民警申斥;對大隊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和審計調查。
(三)裝備股
負責大隊的計畫財務工作;對大隊預算外資金管理與使用;組織制定有關行政財務規章制度並監督執法;負責對大隊的財產管理進行檢查和監督;負責大隊資產管理和警械警具管理,負責大隊裝備、物資計畫、器材申報、採購、保管、發放;負責大隊機關後勤保障、安全保衛和基建工作;負責內駕車輛調派、維修、供油和內駕人員的管理;負責全隊公務接洽和公務接待工作。
(四)交通秩序管理中隊
負責全市範圍內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掌握交通流量變化,研究對策,適時組織整頓城鄉道路交通秩序;負責道路交通指揮,負責道路交通警、保衛和大型保衛工作方案的制定,並牽頭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創建平安大道。以及管理、完善城區道路交通標誌、標線,督促公路交通部門完善道路標誌標線工作;參與對停車場(庫)、車輛停靠場點的規劃建設和審批、占用道路的審批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市道路檢查站(點)的審核和管理工作;參與管理計程車輛,搞好城區客運交通的科學組織;負責機動車“超長、超高、超寬”公路通行許可證審核發放、管理工作;協助支隊搞好對全市機動車駕駛員違章記分工作及因違章記分引起的撤銷駕駛證工作。
(五)城南中隊
負責城南片區、靈泉鎮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勤務工作;參與交通警衛和大型保衛工作,負責實施暢通工程,協助秩序管理中隊搞好城區客運交通的科學組織,依法查處各類道路交通違章行為,維護好轄區道路交通秩序,保證轄區主次幹道暢通。
(六)城北中隊
負責城北片區內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勤務工作;參與交通警衛和大型保衛工作,負責實施暢通工程,協助秩序管理中隊搞好城區客運交通的科學組織,依法查處各類道路交通違章行為,維護好轄區道路交通秩序,保證轄區主次幹道暢通。
(七)巡邏中隊
負責S205線、新洲鎮、李家鋪鄉、白衣鎮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勤務工作;參與交通警衛和大型保衛工作,負責實施暢通工程,協助秩序管理中隊搞好城區客運交通的科學組織,依法查處各類道路交通違章行為,維護好轄區道路交通秩序,保證轄區主次幹道暢通。
(八)保河堤中隊
是市交警大隊綜合性業務股室,負責S306線、保河堤鎮、渡口鎮、棠華鄉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秩序維護,查處交通違章、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農村基層基礎工作、一般以下(含一般)交通事故查處、轄區內五小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參與創建平安大道、公路沿線交通安全文明村建設、收集、傳遞轄區交通管理工作信息。
(九)事故處理中隊
組織對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和處理工作;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責任的認定、道路交通事故傷殘的重新評定工作;負責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鑑定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及有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建檔工作。
(十)安全宣傳股
組織對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和處理工作;負責收集掌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情況;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基礎工作,負責全市機動車駕駛員協會組織和交通安全文明村建設規劃的指導,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具體承辦機動車駕駛員的年度審驗;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責任的認定、道路交通事故傷殘的重新評定工作;負責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鑑定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春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客運單位、客運車輛、客運駕駛員的檢查、整頓和管理工作,核發春運客運車輛臨檢合格證;負責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及有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建檔工作。
(十一)車輛管理股 (對外使用常德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津市分所名稱)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機動車管理的各種法規及政策;協助支隊對汽車和承擔全市五小車輛的登記管理、牌證核發(包括註冊、過戶、轉入轉出、變更、抵押、停駛、臨時入境、註冊登記等);負責全市五小機動車檔案管理以及各種登記數據的統計和分析上報;承擔全市機動車輛年檢初次安全技術檢驗任務;負責全市機動車生產、改裝、維修、報廢進行安全技術監督管理;對委託農機部門管理的拖拉機牌證、安全技術檢驗進行監督檢查。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機動車駕駛員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負責全市機動車駕駛員管理工作,組織業務培訓;負責全市報考機動車駕駛員的資格審查和協助支隊駕管科搞好培訓、考試、發證工作;協助支隊搞好汽車和承擔五小車在冊駕駛員進行日常管理(增駕、復考、轉籍異動、換補證、違章記分考試、駕駛證的弔扣、吊銷、註銷和撤銷等);依法對委託農機部門管理的拖拉機駕駛員進行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法制辦
負責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組織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落實,參與起草公安交通管理規範性檔案,對各股室、中隊具體行政執法行為的法律審核、監督和規範性檔案的審核;依法維護交警部門的合法權益,受理法律諮詢及處理有關信訪工作;承辦治安拘留的審批和各類法律文書的管理;負責法制培訓及普法工作,負責指導實施違章處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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