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耆英會

宋 王安石變法,富弼與其政見相左。王安石當時是朝廷紅人,富弼思度鬥不過他,稱疾告退,回到老家洛陽賦閒養病。

富弼退居洛陽期間,和司馬光等十三人,用白居易“九老會”形式,置酒賦詩相樂,謂之“洛陽耆英會”,時人莫不慕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陽耆英會
  • 詞目:洛陽耆英會(洛陽耆英會)
  • 拼音:luò yáng qí yīng huì
  • 注音:ㄌㄨㄛˋ ㄧㄤˊ ㄑㄧˊ ㄧㄥ 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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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詞目:洛陽耆英會(洛陽耆英會)
拼音:luò yáng qí yīng huì
注音:ㄌㄨㄛˋ ㄧㄤˊ ㄑㄧˊ ㄧㄥ ㄏㄨㄟˋ

詞語解析

宋 王安石變法,富弼與其政見相左。王安石當時是朝廷紅人,富弼思度鬥不過他,稱疾告退,回到老家洛陽賦閒養病。
富弼退居洛陽期間,和司馬光等十三人,用白居易“九老會”形式,置酒賦詩相樂,謂之“洛陽耆英會”,時人莫不慕之。
文彥博 與 富弼 、 司馬光 等聚集 洛陽 高年者共十三人(一說十一人)置酒相樂,
參加者共13人,依其年齡順序,他們是:武寧軍節度使守司徒開府儀同三司致仕韓國公富弼,年七十九。河東節度使守太尉開府儀同三司判河南府潞國公文彥博,年七十七。尚書司封郎致士席汝言,年七十七。朝議大夫致仕王尚恭,年七十六。太常少卿致仕趙丙,年七十五。秘書監致仕上柱國劉幾,年七十五。衛州防禦使致仕馮行己,年七十五,大中大夫充天章閣侍制提舉崇福寺楚建中,年七十三。司農少卿致仕王慎言,年七十二。宣徽南院使檢校太尉判大名府王拱辰,年七十一。大中大夫提舉崇福宮張問,年七十。龍圖閣直學士通議大夫提舉崇福宮張燾,年七十,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太中大夫提舉崇福宮司馬光,年六十四。
稱“洛陽耆英會”。《宋史·文彥博傳》:“﹝ 文彥博 ﹞與 富弼 、 司馬光 等十三人,用 白居易 九老會故事,置酒賦詩相樂,序齒不序官。為堂,繪像其中,謂之‘洛陽耆英會’,好事者莫不慕之。” 宋 司馬光 《洛陽耆英會序》:“昔 白樂天 在 洛 與高年者八人游,時人慕之,為九老圖傳於世。 宋 興, 洛 中諸公繼而為之者凡再矣。皆圖形 普明 僧舍。 普明 , 樂天 之故第也。 元豐 中, 文潞公 留守 西都 , 韓國 富公 納政在里第;自餘士大夫以老自逸於 洛 者,於時為多。 潞公 謂 韓公 曰:‘凡所謂慕於 樂天 者,以其志趣高逸也,奚必數與地之襲焉。’一旦悉集士大夫老而賢者於 韓公 之第,置酒相樂,賓主凡十有一人,既而圖形 妙覺 僧舍,時人謂之‘洛陽耆英會’。
文彥博1082年(宋元豐五年)留守西都,(今河南洛陽),這時正好富弼退休在家閒居,於是兩人商議,仿照唐代詩人白居易“香山九老會”的形式,也組織一個在洛中退休的官員聚會,詩酒唱和。參加者共13人,依其年齡順序,他們是:武寧軍節度使守司徒開府儀同三司致仕韓國公富弼,年七十九。河東節度使守太尉開府儀同三司判河南府潞國公文彥博,年七十七。尚書司封郎致士席汝言,年七十七。朝議大夫致仕王尚恭,年七十六。太常少卿致仕趙丙,年七十五。秘書監致仕上柱國劉幾,年七十五。衛州防禦使致仕馮行己,年七十五,大中大夫充天章閣侍制提舉崇福寺楚建中,年七十三。司農少卿致仕王慎言,年七十二。宣徽南院使檢校太尉判大名府王拱辰,年七十一。大中大夫提舉崇福宮張問,年七十。龍圖閣直學士通議大夫提舉崇福宮張燾,年七十,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太中大夫提舉崇福宮司馬光,年六十四。
為了紀念這一次集會,文彥博特請司馬光寫了一篇序文。序中稱:“一日悉集士大夫老而賢者於韓公之第,置酒相樂,凡十有二人,圖於妙覺僧舍,仍各賦詩,時人謂之洛陽耆英會。”又云:“二公(富弼、文彥博)寅亮三朝,為國元老。人贊萬機,出綏四方。上則固社稷,尊宗廟;下則熙百工,和萬民。為天子腹心股肱耳目。天下所取安,所取平,其勳業閎大顯融,豈樂天(白居易)所能庶幾。”此後文彥博又發起組織了一次“同甲會”,新參者有官至太中大夫的司馬旦,程頤、程顥的父親太中大夫程珦,及席汝言。一年後又由司馬光發起組織了—次“真率會”,參加者有司馬旦、席汝言、王尚恭、楚建中、王慎言等,為此司馬光書寫了“會約”條款。
由參加集會人員的官職,可以看到他們 身份地位非同一般,因此這一系列的活動,立即在朝野士大夫中產生了廣泛的影響。同時代人沈括的《夢溪筆談》、王辟之的《澠水燕談錄》、邵博的《聞見錄》等書,均有所記載。《澠水燕談錄》特別記道:“富(弼)韓公熙寧四年(1071年)以司空歸洛,時年六十八。是年司馬(光)端明不拜樞密副使求判西台,年五十三。二公安居沖默,不交世務。”熙寧四年正是王安石推行新法的第二年,富弼和司馬光都是反對新法而自求引退的,與會的其他人員也大都是反對新法的。王安石變法失敗,1085年(元豐八年)司馬光重新起用,並且身居宰相之職,“耆英會”更是在士大夫中間傳為美談,稱頌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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