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可

洛可是一種藝術風格的簡稱,即洛可可,國內比較有名的洛可藝術公司即是這樣。洛可藝術形成於十八世紀初的法國,精緻、甜美、幽雅為其主要藝術特色。洛可的原意是由貝殼或小石頭製成的裝飾物,如此小巧之物用現代流行的說法,即為“細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可
  • 外文名:roco
  • 起源國:法國
  • 特點:華麗、纖巧、精緻
  • 興起時間:18世紀
十七、十八世紀以後,歐洲由於自然科學日漸發達,且受到當時各種民主學說與中國思想、又化的影響,有了「啟蒙運動」的誕生:進而造成工業的發達,民主思潮的高漲,於是先後又有產業革命的發展與法國大革命的爆發;這些客觀形勢的轉變,對於當時藝術的發展有非常大的影響。
十八世紀初葉,巴洛克風格的藝術雖然繼續在歐洲各地流行,但同時則有一種叫做「洛可可」 〔Rococo〕的藝術風格在法國產生,並且逐漸盛行,取代了巴洛克風格。Rococo一字是從法國字 rocaille 演變而來,原是指一種混合貝殼小石子製成的室內裝飾物。洛可可風格雖保有巴洛克風格之綜合特性,但卻缺乏巴洛克風格之宗教氣息和誇張的情感表現,尤其強調精美柔軟的氣氛並大量使用光線 。洛可可的建築外觀,與巴洛克的建築相近,著重內部繁複的裝飾。雕刻則與家具等成為室內裝飾的 一部份,缺乏獨立的機能。
以法國為例,洛可可式建築於路易十五時代極為流行於室內;室內平坦之表面範圍較廣,花狀紋、 彩帶狀等裝飾甚受歡迎。大型之建築物轉變為小公寓式或緊密之房間。家具之中,貝形、捲曲形以及上 述之花狀紋、帶狀紋等均甚流行。凡爾賽宮裡頭的鐘室內部裝飾即為一處著名的洛可可式建築。
由於當時人們對路易十四的嚴肅風格失去興趣,改而追求實用親切的空間,因此許多洛可可的繪畫以風俗畫為主。這些畫用色清淡、甜美,充滿了幽雅、華麗的感覺。洛可可的繪畫題材,除了豪華的貴族生活以外,還有肖像、風景、神話以及平民生活等。<BR><BR>洛可可繪畫風格代表作之一,可以法國畫家華鐸〔Antoine Watteau〕為代表。華鐸大部分作品均與巴黎貴族階級的豪華生活情形有關。他的繪畫方法是不打草稿,直接將顏料繪於畫布上。華鐸受魯本斯 〔Rubens〕之影響甚深,人物之尖鼻、小嘴、細指等均重現於華鐸之繪畫中,顏色亦極鮮艷。在光線的套用上,華鐸不似巴洛克畫家將明暗對比部分之範圍加以限制,即傳統巴洛克繪畫之明亮部分不會太廣 ,隨著即為陰暗部分。但在洛可可的畫派中,明亮之範圍頗大。此種處理光線之方法,可見於另外兩位洛可可派之畫家,如布雪〔Boucher〕及根茲巴洛〔Gainsborough〕。
洛可可藝術流傳區域不廣,於十八世紀中葉逐漸衰微,而為新古典主義所取代。 當時各國重要畫家包括:法國的華鐸、夏丹〔Chardin〕、布雪〔Boucher〕、福拉哥納爾〔Fragonard〕等 ;義大利的提也波洛〔Tiepolo〕;英國的霍加斯〔Hogarth〕、雷諾茲〔Reynolds〕、根茲巴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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