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

泰安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前身是泰安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是市委、市政府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範行政審批行為、最佳化發展環境、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而組建的政府服務社會的載體平台,2003年6月正式運行,2010年3月更名為現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安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
  • 單位:市委、市政府
  • 改名時間:2010年3月
  • 正式運行:2003年6月
機構概況,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綜合科,業務協調科,監督考核科,

機構概況

下設綜合科、業務協調科、監督考核科三個職能科室。主要職能是對各部門辦理的行政審批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組織、指導、協調、監督。目前,進駐視窗部門39個,視窗服務人員110名,進廳各類審批服務事項283項。中心正式運行以來,以提高服務效率和服務質量為主線,堅持政務公開透明,事項陽光辦理,按照行為規範、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要求,不斷完善運行機制,加強內部監督管理,組織視窗高效辦理各類審批服務事項,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務。2003-2005年,中心連續3年榮獲市級“文明單位”榮譽稱號;2006年以來,中心每年榮獲省級“文明單位”榮譽稱號;連續多次迎接了上級檢查、考察、調研及省內外有關地、市的學習參觀活動,受到了各級領導及社會各界的肯定與好評。2006年4月,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的吳官正同志視察了中心工作,並給予充分肯定。2007年,中心被評為全省行政審批工作先進集體;2011年,被評為山東省服務標準化示範單位。其創優環境、高效服務的做法還曾被山東電視台“走遍齊魯看靚點”欄目作過專題報導。
市委、市政府重視中心建設,加大措施,強力推動,組織指導進廳部門做到了項目、人員、職能三個到位,強化了中心職能。中心遵循“公開、規範、高效、便民”的原則,堅持 “一口受理、視窗運作、承諾服務、限時辦結”制度,實行一個視窗對外,一站式集中辦公。中心實行標準化服務,建立了包括服務質量、服務管理、服務工作在內的審批服務標準化體系,通過運行體系,監督管理,持續完善,進一步提高了整體服務水平和質量;中心建立了網路審批服務平台,實行網上申報、網路辦理、網路監督;積極推行並聯審批,對每項事項辦理流程進行了科學合理設定,將18個方面、102項許可事項納入並聯審批流程,內、外資企業註冊和建設項目審批承諾辦理時限由原承諾的21、27、51個工作日分別壓縮到14、14、32個工作日,分別壓縮了33.3%、48.1%、37.3%。並通過對企業註冊登記、重要招商引資項目實行跟蹤服務、預約服務、綠色通道等,服務效率和質量都有了得到進一步提高。中心建立了電子指紋考勤、值勤巡查、積分考核等十幾項制度,設定了行政效能投訴監督電話和意見箱;通過網路和視頻實現了對事項辦理和視窗服務行為的實時監控和視頻監督,並在市監察局設定了監控終端;設定了網路“評價器”,由當事人對視窗的事項辦理情況和服務情況進行“一事一評”;對入駐中心的單位和工作人員實行月度百分考核和年度積分考核,各項管理非常規範。中心的成立和高效運行,使政府服務效能大大提高,服務行為更加規範,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社會成員獲取政府服務的成本,進一步樹立了便民服務的良好形象,為最佳化發展環境、加強服務型政府建設產生了積極的作用。

主要職責

一是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行政審批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各項方針政策,統籌研究行政審批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的有關問題,制定工作措施,規範行政行為。二是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進入中心行政審批項目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確定、調整及有關政策的解釋、諮詢。三是負責對進入中心的市級行政審批事項和行政事業性收費辦理情況進行監督的協調。四是受理有關對中心行政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辦理情況提出意見、建議和投訴;協調解決進入中心各視窗單位在辦理行政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五是負責對市直各部門進入中心服務視窗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六是辦理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綜合科

協助中心領導組織協調日常事務;負責文秘、檔案、信訪、綜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和行政事業性收費事項有關政策的宣傳、信息工作;負責中心人事、勞動工資和行政事務工作。

業務協調科

負責組織協調市直有關部門進入中心協理行政審批事項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確定;負責制定審批業務的辦理程式、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業務審批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做好聯辦事項有關環節的協調安排;負責城市建設項管委會例會的籌備和決定事項的處理。

監督考核科

負責受理中心與行政審批事項和行政事業性收費行為相關的投訴、舉報、檢查等工作;負責對市直各部門進入中心服務視窗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負責中心視窗承諾事項的督查落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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