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甲鈷胺

注射用甲鈷胺,適應症為(1)周圍精神病。(2)因缺乏維生素B12引起的巨紅細胞性貧血。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注射用甲鈷胺
  • 藥品類型:處方藥、醫保工傷用藥
  • 用途分類:其他抗貧血藥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執行標準,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為:甲鈷胺。
化學名稱:Coα-[α-(5,6-二甲基苯並咪唑基)]-Coβ-甲鈷醯胺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63H91CoN13O14P
分子量:1344.40
注射用甲鈷胺

性狀

本品為淡紅色疏鬆塊狀物或粉末。

適應症

(1)周圍精神病。
(2)因缺乏維生素B12引起的巨紅細胞性貧血。

規格

0.5mg

用法用量

1、周圍神經病:
成人一日1次,一周3次,肌內注射或靜脈注射,可視年齡、症狀酌情增減。
2、巨紅細胞性貧血:
成人一日1次,一周3次,肌內注射或靜脈注射。。給藥約兩個月後,作為維持治療1-3個月給予1次0.5mg。

不良反應

1、嚴重不良反應(頻度不明)
過敏反應:會引起血壓下降,呼吸困難等過敏反應,需要密切觀察患者,一旦出現以上症狀,應立即停藥,並給予適當處置。
2、其他不良反應
(1)過敏反應:皮疹(<0.1%),如出現這些不良反應,應停止用藥。
(2)其它:頭痛、發燒感(<0.1%);出汗、肌內注射部位疼痛、硬結(頻度不明),如果出現這些不良反應,應停止用藥。

禁忌

對本品成份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如果使用一個月後仍不見效,則不必繼續無目的的使用。
2、使用時的注意事項
(1)本品見光易分解,開封后立即使用的同時,應注意避光。
(2) 肌內注射時為避免對組織、神經的影響,應注意如下幾點:
1)避免同一部位反覆注射,且對新生兒、早產兒、嬰兒、幼兒要特別小心。
2)注意避開神經分布密集的部位。
3)注意針扎入時,如有劇痛、血液逆流的情況,應立即拔出針頭,換部位注射。
4)為了確保儲存質量穩定,採用遮光材料包裝,從遮光材料中取出後應立即使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用於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的安全性尚不明確。

兒童用藥

尚不明確。

老年用藥

尚不明確。

藥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確。

藥物過量

尚不明確,如果發生過量請予以對症支持處理。

藥理毒理

藥理作用
本品是一種內源性的輔酶B12 ,參與一碳單位循環,在由同型半胱氨酸合成蛋氨酸的轉甲基反應過程中起重要作用。動物實驗發現本品比氰鈷胺易於進入神經元細胞器,參與腦細胞和脊髓神經元胸腺嘧啶核苷的合成,促進葉酸的利用和核酸代謝,且促進核酸和蛋白質合成作用較氰鈷胺強。本品能促進軸突運輸功能和軸突再生,使鏈脲黴素誘導的糖尿病大鼠坐骨神經軸突骨架蛋白的運輸正常化,對藥物引起的神經退變具有抑制作用,如阿黴素、丙烯醯胺、長春新鹼引起的神經退變及自發高血壓大鼠神經疾病等。在大鼠組織培養中發現本品可以促進卵磷脂合成和神經元髓鞘形成。本品能使延遲的神經突觸傳遞和神經遞質減少恢復正常,通過提高神經纖維興奮性恢復終板電位誘導,能使飼以膽鹼缺乏飼料的大鼠腦內乙醯膽鹼恢復到正常水平。
毒理研究
生殖毒性:在大鼠和小鼠致畸敏感期經口給予本品0.2、2.0、20mg/kg/d,胎仔和新生仔中未見異常和致畸徵象。

藥代動力學

1.單次給藥
給12位健康成年男子一次肌內注射以及靜脈注射甲鈷胺(CH3—B12)0.5mg,達到最高血清中總維生素B12(簡稱B12)濃度的時間(Tmax)是,肌內注射為0.9±0.1小時,靜脈注射為給藥後立刻~3分鐘,最高血清中總B12 濃度增加部分(除去內源性血清總B12)(△Cmax)各自為22.4ng/ml,85.0ng/ml。
另外,給藥後截止144小時,從實測值的增加部分計算的血清中總B12濃度時間曲線下面積(△AUC),肌內注射、靜脈注射給藥各自為204.1h·ng/ml,358.6h·ng/ml,另一方面,在結合飽和率上兩個給藥組在給藥後截止144小時中顯示了大體相等的增加。
單劑量注射甲鈷胺注射液0.5mg的藥代動力學參數(n=12)
Tmax(min) Cmax(ng/ml) AUC0-144h(ng·h /ml) t1/2(h)
靜脈注射 0~3 85.0±8.9 358.6±34.4 27.1
肌內注射 54±6 22.4±1.1 204.1±12.9 29.0
2.連續給藥
給6位健康成年男子靜脈注射每天一次甲鈷胺0.5mg連用10天,每次給藥前,血清中總B12濃度(△Cmin)隨著給藥天數的增加而不斷上升,給藥兩天后與初次給藥後24小時值(3.9±1.2ng/ml)相比約達1.4倍(5.3±1.8ng/ml),給藥三天后則達約1.7倍(6.8±1.5ng/ml),該濃度一直持續到最後給藥。

貯藏

避光、密閉(10-30℃)保存。

包裝

西林瓶裝,每盒10瓶。

有效期

24個月

執行標準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標準(試行)YBH2158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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