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清理

法規清理是指有權的國家機關,在其職責範圍內,以一定的方式,對一國一定範圍所存在的規範性法檔案進行審查,確定它們是否繼續適用或是否需要加以變動(修改、補充或廢止)的專門活動。(參見立法學專家周旺生著《立法學》,法律出版社2009年8月第二版,第507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規清理
  • 外文名:regulations sorting
  • 清理範圍:現行行政法規
法的清理的要點應包涵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一是,法的清理是有權國家機關的一種職權活動,這裡的有權機關即是指有權立法的機關,而對法的清理,則是立法機關的一項基本義務;
二是,法的清理對象是現行的規範性法檔案,按照我國現行《立法法》的規定,就是指憲法、基本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五種規範性法檔案;
三是,清理的目的是為了使現行適用的法規儘可能符合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
四是,清理的結果是對現行法規或保留、或廢除,或修改,或補充完善,它不是新法規的創製,而是立法活動的一種後續性工作;
五是,法的清理需要通過特定的工作方式和程式來完成,或集中清理,或專項清理,還涉及到清理的標準、清理的程式、清理結果的公布等基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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