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信託

法定信託

法定信託,是指直接根據成文法規定而成立的信託。英美法中依信託設立方式對信託所作的分類。法定信託的成立不依賴於財產所有人的明示或默示意圖,也不取決於法律推定意圖;只要發生了符合法定條件的法律事實,即在特定當事人之間形成信託關係。例如根據英國1925年《遺產管理法》的規定,在財產所有人未留遺囑而死亡時,即以其遺產管理人為財產受託人,以其特定範圍的親屬為受益人成立遺產分配信託。又如根據英美財產法的規定,在未成年人與某成年人合法地共同受讓某項不動產財產權時,即以該成年人為受託人,以全體受讓人為受益人而成立法信託。不同種類法定信託的信託意圖和當事人權利義務完全依法律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定信託
  • 外文名:statutory trust
  • 依據:制定法 的明文規定
  • 原則:採取當事人意思自治
定義,區別,

定義

但也存在一些例外情況。比如有的英美法國家的遺產管理法規定.當一個未留遺囑的人死亡時,他的財產應當交給死者的遺產管理人,再由該管理人以受託人的身份將該項遺產出售,井將所得價金分給死者的子孫或者其他親屬。又如有的英美法國家的財產法規定,當土地轉讓給共同承租人時,只要土地尚未分割,就須成立法定的土地變賣信託。主要有以下幾種:土地信託、遺產管理信託、破產受託人。

區別

這是根據設立信託行為的不同標準來分類的。
設定信託是指由信託人通過民事法律行為而設立的信託。例如信託人通過遺囑、契約或者其他民事法律行為而設立的信託,均屬於此種信託。
法定信託是指依據法律的直接規定而產生的信託。這類信託一般存在於某些關於利得財富財產的特別法之中。在這種信託中,受託人身份由法律直接賦予,與信託網的其他關係人或有關國家機關的意志無關。 這種信託在各國信託中比例很小。
劃分法定信託設定信託的意義,在於兩者的法律效力產生的前提不同。法定信託是一種當然有效信託,這種信託一經產生即有效,設定信託則必須具備法定要件才能生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