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天主教

法國天主教,天主教在法國歷史上占據統治地位。歐洲宗教改革時期,天主教徒與新教胡格諾派發生過猛烈衝突,後者曾慘遭迫害。17世紀天主教改革在法國大獲成功,天主教虔誠精神盛行,聖徒不斷湧現。18世紀它受到啟蒙運動、自然神論和唯物論的猛烈批判,法國大革命時期取消其合法地位。1801年拿破崙一世與教皇簽訂和約,承認它是法國大多數人的宗教。19世紀反教權主義在法國盛行,直到本世紀初達到頂峰,1905年通過法律實現了政教分離。法國天主教也是天主教傳教運動的重要力量。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法國天主教會發生較大變化。1964年“法國主教會議”取代“紅衣主教和大主教全會”,“公教進行會”重新改組,而且對教會生活和教職任命影響很大。工人神父運動日益壯大。調查數字顯示60年代以來,晉升為神父的人數逐年減少(1969年338人;1971年237人;1977年99人),脫離神職的人逐漸增加(1967年80人;1969年150人);新修女的人數銳減(1960年3720人;1969年1660人;1973年750人)。法國神父近1/3在國外工作,修女大多從事社會或醫療工作、教育工作。法國已成為一個世俗化國家,但人口的多數依然是天主教徒,雖然其中只有部分人經常去教堂。法國天主教會仍然是普世羅馬天主教會重要的地方教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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