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院

官署名。清末,責任內閣轄此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制院
  • 類型:官署名
  • 時期:清末
  • 屬性:責任內閣轄此院
。掌編纂法規,修明法令,擬上候哉。置院長、副院長各—人,下置參議、參事、僉事、錄事等官。(《中國歷代官稱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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