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環境監測站

泉州市環境監測站是泉州市環境保護局直屬單位,負責定期向同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上級監測站呈報本市環境質量現狀。

1、對轄區內水環境(含地下水、飲用水源地)、近岸海域水質、廢水、空氣(含降水)、廢氣(含機動車尾氣)、噪聲、核與輻射、放射性、生物、土壤和固體廢物等11項環境要素進行監測。
2、定期向同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上級監測站呈報本市環境質量現狀。
3、開展轄區內控重點污染源(包括國控、省控)、本級環保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和社會服務性監測,為污染源的監督和環境管理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
4、建立轄區內環境監測網,組織各縣(市、區)環境監測站實施全市的環境監測工作。
5、為轄區內污染事故處理和污染糾紛仲裁提供監測數據。
6、承擔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
7、從事環境監測的科學研究。
8、負責發布本市每日的空氣品質日報(預報)和晉江流域和洛陽江水環境質量周報。
9、編制全市環境質量狀況公報、各類監測報告和有關污染源監測報告。
10、為市政府環境管理決策和環境保護監督執法提供科學依據。
11、執行國家和省、市的核事故應急和預防以及輻射環境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
12、負責全市輻射環境監測工作,組織對輻射環境進行常規監測、應急監測及竣工驗收監測。
13、負責泉州市轄區內民用放射源、放射設施、電磁輻射設施和項目的監測和申報登記,管理全市放射性廢物;協助做好輻射安全許可證的管理工作。
14、協助做好本轄區核與輻射事故應急調查和處理,調解因輻射污染引起的民事糾紛、信訪、投訴。
15、開展輻射環境的科普教育與宣傳及有關專業培訓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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