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東回族自治區

1953年設立河東回族自治區,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吳忠市。轄金積、靈武、同心3縣。
1954年河東回族自治區劃歸甘肅省。
1955年河東回族自治區改稱吳忠回族自治州,自治州人民委員會駐吳忠市。原屬銀川專區的鹽池縣(原由河東回族自治區代管)劃歸吳忠回族自治州。
1958年吳忠回族自治州由甘肅省劃歸寧夏回族自治區。撤銷吳忠回族自治州,將所屬金積、靈武、同心、鹽池4縣改由寧夏回族自治區直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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