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府王屋縣尉畢君墓志銘

《河南府王屋縣尉畢君墓志銘》是唐代韓愈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河南府王屋縣尉畢君墓志銘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韓愈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河南府王屋縣尉畢君墓志銘
畢氏出東平,歷漢魏晉宋齊梁陳,士大夫不絕。入國朝,有為司衛少卿貝邢廬許州刺史者曰憬;憬之子構,累官至吏部尚書,卒贈黃門監,是為景公;景公生抗,為廣平太守,抗安祿山,城陷,覆其宗,贈戶部尚書;尚書生垌。家破時,垌生始四歲,與其弟增以俱小漏名籍,得不誅,為賞口賊中。寶應二年,河北平,宗人宏以家財贖出之,求增不得。增長為河北從事,兼官至御史中丞。
垌既至長安,宏養於家,教讀書,明經第。宏死,垌益壯,始自別為畢氏。歷尉臨渙、安邑、王屋。年六十一,以元和六年二月二日卒於官。初罷臨渙,徐州節度張建封慕廣平之節死,聞君篤行能官,請相見,署諸從事,攝符離令四年。及尉王屋,徐之從事有為河南尹者,聞君當來,喜謂人曰:“河南庫歲入錢以千計者五六十萬,須謹廉吏。今畢侯來,吾濟矣!”繼數尹諸署於府者無不變,而畢侯固如初。竟以其職死。君睦親善事,過客,未嘗問有無。既卒,家無一錢,凡棺與墓事,皆同官與相識者事之。娶清河張氏女,生男四人:曰鎬、鉟、𨱇、銳,女子三人:其長學浮屠法為比丘尼,其季二人未嫁。以其月二十五日,從葬偃師之土婁。銘曰:
上古愛民,為官求人。苟可以任,位加其身。其後喜權,人自求官。退而緩者,身後人先。故廣平死節,而子不荷其澤。王屋謹廉,而神不福其謙。嗚呼!天與人,苟無傷其穴與墳。

作者簡介

韓愈(768年—824年),字退之,河南南陽(今河南孟州)人,唐代文學家、哲學家。因其常據郡望自稱昌黎韓愈,故後世稱之為韓昌黎;卒後謚“文”,世稱韓文公。貞元八年(792年)進士及第,先後為節度使推官、監察御史,德宗末因上疏時政之弊而被貶。唐憲宗時曾任國子博士、史館修撰、中書舍人等職。元和十四年(819年)因諫阻憲宗奉迎佛骨被貶為潮州刺史。穆宗時歷任國子祭酒、兵部侍郎、吏部侍郎、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在政治上反對藩鎮割據,在文學上主張文以載道,其散文位居唐宋八大家之首,與柳宗元同為唐代古文運動的倡導者,並稱“韓柳”。詩與孟郊並稱“韓孟”。其詩力求新奇,有時流於險怪,對宋詩影響頗大。有《昌黎先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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