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學國旗護衛隊

河南大學國旗護衛隊

河南大學國旗護衛隊是由黨委直接領導的學生組織。河南大學國旗護衛隊成立於1992年4月,是全國高校中成立最早的大學生國旗護衛隊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大學國旗護衛隊
  • 屬性:黨委直接領導的學生組織
  • 成立時間:1992年4月
  • 地點:河南
簡介,責任,章程,

簡介

從國旗班到國旗護衛隊,至今已走過二十四年的春秋。國旗護衛隊已成為河南大學師生陶冶愛國主義情操,培養愛國主義情感的先鋒隊。擔負著學校重大活動和每天的升旗任務。歷屆成員均為品學兼優的優秀學生,來自全校各個年級和各個專業。曾獲市級、校級的獎勵多次,中國教育報、河南電視台等多家媒體作過深入採訪和報導。國旗護衛隊每位成員視國旗為第二生命,以“鐵的毅力,鐵的信念,鐵的紀律”嚴格要求自己,樹立崇高的人生理想,培養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健全的人格力量。完善自我,追求無悔青春!

責任

國旗護衛隊以護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五星紅旗的尊嚴為己任,承擔河大日常升旗和重要節日、紀念日的集體升旗工作。在校史上許多重大事件,如建校九十周年,各屆畢業生典禮等時刻,國旗護衛隊均表現優異,做出了不可磨滅貢獻。通過開展系列升旗和愛國主義教育活動,為推動校園文化氛圍添磚加瓦。為樹立學校形象,推動校園精神文明建設起積極作用。
河南大學國旗護衛隊
國旗護衛隊作為體現河大人精神面貌的一扇窗戶,要求隊內的每一名隊員在各方面都十分優秀,每個要參加國旗護衛隊的人都要經過嚴格的考核和莊嚴宣誓才能真正成為國旗護衛隊的一員。走入河大的每位學子都是優秀的,國旗護衛隊的成員則是優秀中的精英!
國旗護衛隊每周一次例會、兩次集中訓練,積極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要求每一名隊員做到精神面貌好,身體素質好,心理素質好,學習好,工作好等“五好”。國旗護衛隊對外把發揚國旗班精神,宣傳愛國主義教育作為一切工作的宗旨和最終落腳點。正因為國旗護衛隊有這樣嚴格的管理體系和優良傳統,現已發展成為具有七十多人的大班級,得到了空前的發展。
河南大學國旗護衛隊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河南大學國旗護衛隊隊伍建設,鞏固和提高隊伍凝聚力,使工作更加多元化,展現河南大學良好的精神風貌,參照相關規定根據有關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河南大學國旗護衛隊,簡稱國旗護衛隊,是依照法律、學校規章制度和自己的章程,以護衛國旗為使命,以弘揚愛國主義精神為己任,力求展現我校大學生團結進取、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的學生組織。
第三條 國旗護衛隊的任務是升降維護國旗及校黨委安排的其他工作。通過舉行升旗儀式等愛國主義活動在校內外產生影響,通過培養高素質隊員使其在學生中起到模範帶頭作用。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四條 國旗護衛隊的基本任務是:以護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五星紅旗的尊嚴為己任,承擔我校的日常升旗和重要節日、紀念日的集體升旗工作。
第五條 通過開展系列升旗和愛國主義教育活動,為推動校園文化氛圍添磚加瓦。
第六條 在做好基本任務的同時,舉辦一系列如參觀革命烈士陵園等愛國主義教育活動,以及各種隊內外交流活動。
第三章 隊員
第七條 申請加入我隊的成員,必須具有河南大學正式學籍並承認我隊章程。國旗護衛隊成員面向全校公開招選。凡在河南大學註冊的全日制學生,有強烈的愛國主義情感,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國旗事業,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作風正派,在各方面起模範帶頭作用,男生身高180-185cm,女生身高168-175cm,五官端正,形象較好,動作協調的,均可以申請加入國旗護衛隊。
第八條 隊員入隊程式:
(一)於報名時間內在指定地點向相關人員報名申請入隊;
(二)通過面試考核,成為我隊預備隊員,由隊長發給錄用函;
(三)通過考核期後,成為我隊正式隊員,得到我隊各部門承認。
第九條 我隊隊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我隊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我隊組織的各種活動的權利;
(三)對我隊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第十條 我隊隊員需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我隊章程,完成我隊的基本任務;
(二)執行本隊決議,完成本隊委託和交給的各項任務
(三)維護本隊合法權益,維護本隊形象和尊嚴;
(四)積極參加本隊舉辦的每次活動。
第十一條 隊員服役期為二年,服役期最長為三年。有退隊自由,退隊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隊長提交校團委備案。但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退出。隊員退隊應通知本隊組織部門,並交回本隊的暫存物品。
第十二條 隊員服役期滿,經考核合格,可正常退役,由校團委頒發相關證書。
第十三條 隊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本隊執行機構會議表決通過,予以警告或強制退隊處理。第四章 隊規
第十四條 隊員應愛護國旗、國徽,維護其尊嚴,認真學習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
第十五條 隊員要團結互助,遵守國旗護衛隊的規章制度,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嚴格執行國旗護衛隊決議並認真完成各項任務。認真嚴格對待每次升降旗工作,不可敷衍塞責。
第十六條 任何隊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分裂國旗護衛隊,否則開除國旗護衛隊。
第十七條 國旗護衛隊成員要有嚴格自律心和警惕性,隨時隨地不忘維護集體榮譽,不做有損國旗護衛隊形象及榮譽的事情。
第十八條 不遲到早退,要有嚴格的時間觀念,嚴格執行國旗護衛隊日常出勤,按時參加隊內活動,無法參加者須提前請假。無故缺勤者開除國旗護衛隊。
第十九條 隊員身著軍裝時,不得有損國旗護衛隊得形象。依照《軍服管理條例》,嚴禁私自修改制服,嚴禁私自穿制服拍照或借於他人。
第二十條 隊員在升降旗及訓練時,應軍容嚴整,表情嚴肅並做到“無口令,無動作”,以軍人的標準來要求自己。
第五章 升旗制度
第二十一條 每周一集體升旗,要求6:10集合完畢。分組升旗時,6:20集合完畢。6:30 準時升旗。
第二十二條 降旗時間18:00(夏季),17:00(冬季)
第六章 護衛隊制服
第二十三條 護衛隊服裝所有權屬於校團委,隊員使用護衛隊服裝時,有愛護制服的義務。現役制服是07式春秋常服,包括:軍帽,上衣,褲子,武裝帶,襯衣,領帶,手套,肩章等配件以及皮靴。
第二十四條 護衛隊服裝只在舉行升旗儀式時使用,其他時間除有特殊任務一律不準外穿;不執行任務時,不得穿著護衛隊服裝,一經身著護衛隊服裝,不得做有損於國旗護衛隊形象的事;護衛隊服裝外借必須經團委批准,不準隨意外借。
第二十五條 制服在每屆隊員正式入隊時下發,退役時收回。下發與收回及平時管理由在任隊長負責。
第二十六條 執行各升降旗任務時,須著正裝,執行其它任務時,按隊長要求,另行著裝。軍容不整者不得入列。
第二十七條 著裝標準:
(一)軍帽戴正,保持軍徽端正,帽帶經耳前繫於下顎下方;
(二)肩章整理平整;
(三)將上衣前後的褶皺整理於腰兩側,褲子褲腳蓋住皮鞋面為宜,不要拖地;
(四)武裝帶紮緊於常服上衣第三扣子處,肩帶應從背部腰帶中央處起,穿過右肩肩章與另一端繫緊;
(五)襯衫扣子都要扣緊,衣襟扎於褲腰內,不要外露;
(六)領帶鬆緊要適中,不要露出風紀扣;
(七)保證皮鞋光亮;穿皮鞋須配穿黑色襪子,鞋帶要繫緊;
(八)保證白色手套潔淨。
第七章 組織機構
第二十八條 隊員大會是我隊的最高權力機構,每學年至少舉行一次,須有80%以上的隊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由與會隊員負責。 其職權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和罷免我隊隊長,選舉產生隊員代表;
(三) 審議我隊執行機構的工作報告;
(四) 決定終止事宜;
(五)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九條 隊員代表大會(又稱隊務會)是隊員大會閉會期間的最高權力機構,負責我隊重大事務的決議,隊員代表由隊員大會選舉產生。
第三十條 我隊執行機構包括四個分隊,和組織部、宣傳部、後勤部、財務部四個部門。各執行機構的職權是:
(一) 隊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 籌備召開隊員代表大會;
(三) 向隊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 負責各部門工作的具體開展;
(五)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第八章 負責人的產生、罷免及職權
第三十一條 我隊隊長是我隊第一負責人,由隊員大會選舉產生。必須是我隊正式隊員。
第三十二條 我隊隊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執行機構會議;
(二) 檢查隊員代表大會及我隊各執行機構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代表我隊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三十三條 我隊各執行機構負責人(各分隊長和各部部長)由隊長提名候選人,通過隊員大會審查產生。
第三十四條 我隊各分隊負責人的主要職責是協助隊長處理其他日常事務,協調各分枝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其人選由隊長或相關負責人提名,通過隊員代表大會審查產生。第九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五條 本隊不收取隊費,用於舉辦各項活動和設備維護等項目的經費由有關部門撥給,由財務部專門管理,受隊員代表大會的監督。
第三十六條 我隊制服、音響等設備由後勤部專門管理,受隊員代表大會的監督。
第三十七條 經費和各種設備的使用遵守相關制度,受隊員代表大會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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