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河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河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是中共河北省委領導下的人民團體,是以全省性社會科學學會、協會、研究會和設區市社科聯為主體組成的聯合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繫與團結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發展社會科學事業的重要力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 外文名:Hebei Province Federation of social science circles
  • 簡稱:河北省社科聯
  • 縮寫:HBSSC
宗旨,職能,

宗旨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團結組織全省社會科學工作者,發揚理論聯繫實際的學風,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繁榮發展社會科學,為河北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做貢獻。

職能

1.管理本會所屬團體會員及省民辦社會科學研究機構,指導其依法開展各種社會科學活動;
2.組織社會科學研究,推動社會科學創新,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倡導學術活動規範;
3.開展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社會科學知識宣傳普及;
4.依照省政府授權具體負責省級社會科學成果獎勵的管理工作,評選社會科學優秀專家;
5.發揮社會科學界的思想庫作用,促進社會科學成果轉化;
6.開展社會科學繼續教育和專業培訓,興辦社會科學公益事業;
7.主辦《社會科學論壇》和《河北社會科學網》,編輯、出版社會科學圖書、資料;
8.推動社會科學單位、理論研究機構、實際工作部門之間,以及社會科學界與自然科學界之間的聯繫與協作;
9.維護團體會員和社會科學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為全省社會科學界服務;
10.承擔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交辦的有關事項。
會 員
本會實行團體會員制。凡依法成立並承認本會《章程》的全省性社會科學類社團和設區市社科聯及有關社會科學組織,向本會提出申請,經批准,即為本會團體會員。
會員的權利
1.推選代表參加本會的代表大會,推薦本會委員會委員候選人;
2.參加本會組織的社會科學活動,可獲得本會的幫助;
3.參加本會組織的社會科學優秀成果和社會科學優秀專家評選活動;
4.參加本會組織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等評優活動;
5.優先獲得和使用本會的學術資料、各種數據;
6.對本會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批評和建議;
7.有退出本會的自由。
會員的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2.完成本會交辦和委託的各項工作;
3.參與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4.向本會提供學術研究資料,推介優秀社會科學成果和人才;
5.向本會報告工作;
6.向本會繳納會費。
獎懲
本會團體會員及其工作人員工作業績突出,取得明顯社會效益,可獲得本會的表彰和獎勵。
團體會員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本會研究,可給予警告、限期整頓、取消會員資格等處分: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對社會造成危害;
2.違反本會《章程》,損害本會名譽;
3.連續12個月不能正常開展活動。
組 織
本會的組織原則為民主集中制。本會的最高權力機關是代表大會。代表大會由本會委員會召集,每五年召開一次,代表人數須超過半數以上方可召開。代表大會的代表經各會員單位協商產生,部分代表由上屆社科聯常務委員會特別邀請,但邀請的代表不得超過代表總額的五分之一。
代表大會的職責
1.聽取和審議委員會工作報告;
2.研究決定本會重大事項;
3.修改本會《章程》;
4.選舉本會委員會。
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委員會為執行機構。委員會全體會議由常務委員會召集,每年舉行一次,必要時可臨時召開。其任務是:執行代表大會決議;聽取工作報告;制定工作計畫;通過民主程式增減和調整部分委員;決定有關重大事項。
本會委員會委員在任期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需要增減或調整,由推薦單位提出意見,報常務委員會批准後,提請全體委員會通過。
本會委員會選出常務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由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秘書長1人,常委若干人組成。委員會閉會期間,常務委員會行使其職權。常務委員會會議每半年舉行一次,也可根據需要臨時召開。
本會日常工作在常務委員會的領導下,由駐會主席辦公會負責。駐會主席辦公會由專職副主席、秘書長和駐會常委組成。駐會主席辦公會決定本會日常工作重要事項。
本會根據工作需要,按照精幹、高效的原則組成若干專業委員會。各專業委員會正、副主任和委員由常務委員會確定。
經 費
本會經費來源為省財政撥款。接收社會組織、個人的贊助和團體會員繳納的會費。
本會經費管理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財政部門和審計機關的監督檢查。
附 則
本會地址設在河北省石家莊市。
本《章程》經代表大會通過後生效,解釋權屬本會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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