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是省政府組成部門,負責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14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省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冀政〔2009〕46號),設立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為省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類別: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18個
  • 歸屬地:河北省
  • 廳長:龔曉峰 
主要領導,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領導

龔曉峰:廳長、黨組書記。省國防科技工業黨委書記。
徐振川:省國防科技工業局局長、省國防科技工業黨委副書記。
徐科華:副廳長、黨組成員。
段潤保:副廳長、黨組成員。
周軍堂:副廳長、黨組成員。
郝竹山:副廳長、黨組成員。
王學軍:副廳長、黨組成員(掛職) 。
王士英:紀檢組組長、黨組成員。
郝莉笑:副廳長、黨組成員。
邵建華:黨組成員,省無線電管理局局長、分黨組書記。
王建分:副巡視員。

職責調整

(一)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發展運行局的工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劃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具體包括:研究提出全省工業發展戰略,擬訂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工業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按省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省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規劃、政策和標準的擬訂及組織實施;組織領導和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編制全省重大技術裝備規劃,協調相關政策;工業日常運行監測;工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工作;省政府減輕企業負擔聯席會議、省政府清理整頓“五小”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稀土行業發展、省醫藥儲備管理的有關工作;管理省鹽務管理局。
(二)將原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除核電管理以外的職責劃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其中,組織協調軍品科研生產的重大事項、民爆行業管理、推進軍民結合職責劃給省國防科技工業局。
(三)將原省信息產業廳的職責劃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其中,協調軍工電子有關工作的職責劃給省國防科技工業局。
(四)將原省政府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的職責劃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五)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促進全省工業由大變強。加快推進全省信息化建設。

主要職責

(一)提出全省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省工業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全省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全省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和省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省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和省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貫徹國家政策和標準,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國家和省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省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承擔全省振興裝備製造業的組織協調責任,貫徹執行國家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和省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推進全省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九)統籌推進全省信息化工作,組織擬訂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負責協調維護全省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承擔跨部門、跨地區和重要時期的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
(十一)開展工業、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二)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三)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設1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督查督辦、信訪、後勤
保障等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承擔政務公開、宣傳報導、新聞發布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研究全省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組織研究工業、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提出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工業、信息化地方性
法規和規章草案;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普法工作;負責起草重
要的綜合性文稿;承擔省政府減輕企業負擔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規劃處。
組織擬訂全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組織全省工業技術改造工作,推進全省現代產業體系建設;提出全省工業
、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和省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經省政府批准後組
織實施。
(四)財務處。
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專項資金檢查和績效評價;提出行業財稅、價格、金融等政策
建議;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指導部門管理單位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對部門管理單位和直屬單位的財務
審計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進行監督;負責政府採購工作。
(五)產業政策處。
組織擬訂全省工業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產業聚集、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
策建議;擬訂和修訂全省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參與投資項目審核;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制度,會同有關方
面實施汽車、農藥等準入管理事項。
(六)科技處。
組織擬訂並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國家工業行業技術規範
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省工業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全省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實施有關
國家和省科技重大專項,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
(七)運行監測協調局。
監測分析工業日常運行,分析全省工業運行態勢和國內外工業形勢,研究提出有關政策措施;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
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承擔省
政府清理整頓“五小”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節能與綜合利用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工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
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提出全省工業行業需省政府審批和核准投資項目的能耗、水耗審核意見;組織和指導工業
節能裝備(產品)製造、企業節能管理;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三廢”資源的綜合利用政策及項目管理。
(九)安全生產處。
指導全省工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工業安全
生產信息管理和宣傳教育工作。
(十)原材料工業處(河北省稀土辦公室)。
承擔全省鋼鐵、有色、黃金、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業管理工作;研
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原材料工業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原材料工業結構調整目標、產業布局和重點技術改造項目貼息資金
意見;承辦需國家和省平衡建設條件的原材料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前期項目(含利用外資項目)的申報和審批工作;負責
黃金開採證的審核、申報工作;承擔稀土行業管理職責;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
(十一)裝備工業處。
承擔通用機械、汽車、民用飛機、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等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裝備工業發展
戰略、規劃;提出裝備工業結構調整目標、產業布局和重點技術改造項目貼息資金意見;承辦需國家和省平衡建設條件
的裝備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前期項目(含利用外資項目)的申報和審批工作;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
策建議並組織實施;依託國家和省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
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十二)消費品工業處。
承擔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家電等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消費品工業發展戰略、規劃;提出消費品工
業結構調整目標、產業布局和重點技術改造項目貼息資金意見;承辦需國家和省平衡建設條件的消費品工業固定資產投
資前期項目(含利用外資項目)的申報和審批工作;組織落實國家有關捲菸、糖精生產計畫;承擔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
管理、省級藥品儲備管理工作。
(十三)電子信息處。
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點專項規劃;編制行業投資指
南,承辦需國家和省平衡建設條件的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固定資產投資前期項目(含利用外資項目)的申報和審批工作
;提出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專項資金安排建議;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組織協調國
家和省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
(十四)軟體與信息服務業處。
指導軟體業發展;研究擬訂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點專項規劃;組織實施軟體、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
規範和標準;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辦需國家和省平衡建設條件的軟體與信息服務業固定資產投資前期項目(
含利用外資項目)的申報和審批工作,提出軟體與信息服務業專項資金安排建議;推進軟體服務外包;負責軟體企業認
定、軟體產品登記備案、信息系統集成和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等相關資質管理;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
(十五)信息化推進處(電子政務處)。
指導推進全省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提出信息化專項資金安排建議;
組織規劃黨政機關網,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
開發利用、共享;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
(十六)網路信息安全處。
協調全省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和協調跨行業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
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
處理重大事件;參與擬訂網路技術發展政策;統籌協調通信業規劃的組織實施。
(十七)對外經濟合作處。
承擔對外經濟交流與合作、技術引進有關事宜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和推動工業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和海外投資,協調
解決外商投資工業企業運行過程中的有關問題;負責機關外事工作。
(十八)人事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發展規劃;組織開展工業工程類、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
;承擔工業、信息化專家管理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培訓教育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
等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人員編制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機關行政編制104名(含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制4名)。其中,廳長1名、副廳長4名,處級領導
職數45名(含總工程師1名,總經濟師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幹部處處級領導職數2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4名。

其他事項

(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作為行業管理部門,主要是管規劃、管政策、管標準,指導行業發展。堅持政企分開的原則,
不干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負責聯繫和指導河北省工業經濟聯合會及有關行
業協會。
(二)河北省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三)煉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行業管理由省能源局負責,其他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業管理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負責。
(四)管理省國防科技工業局、省中小企業局、省無線電管理局、省鹽務管理局。
(五)原省信息產業廳派駐11個設區市的無線電管理分局劃給省無線電管理局管理,更名為“河北省××(如石家莊)
無線電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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