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縣文化館

沐川縣文化館

1950年成立縣人民文化館,1952年10月更名為縣文化館,以街房為臨時館舍,主要負責全縣民眾文化工作。1979年上級拔款在沐溪鎮建設街建成一幢兩樓一底的文化館。 1985年底有副館長1人(館長由文化局副局長兼任),職工9人。1987年建成273平方米的活動室。1989年文化館被市文化局、市財政局評為以文補文先進單位,館長聶清順被評為以文補文先進個人。1993—1997年開展文化茶樓、音樂茶座、桌球、檯球、棋牌、等活動項目,為社會開放並提供服務;投資18萬元新建文化館住宿樓、改造維修活動室、辦公樓和添置文化設施。2001年按政府要求拆遷文化館辦公活動場地。2001年—2004年辦公場地暫借用縣體校進行辦公。2005年搬進新建文化中心大樓辦公,擁有多功能活動大廳、舞蹈排練廳、文學創作室、書畫創作室、書畫攝影展廳、綜合活動室、會議室、藝術培訓中心等工作和活動廳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沐川縣文化館
  • 類別:文化館
  • 地點:沐川縣
編制情況,機構設定,成果榮譽,

編制情況

現核定編制為6人,實際在編7人。館長1人,業務人員3人,均為初級職稱,工勤3人(初、中、高級各一人),其中本科1人,大專1人,其他為高中和國中文憑。

機構設定

辦公室、音樂舞蹈組、文學創作組、書畫攝影組。

成果榮譽

1990年榮獲市政府“嘉州金秋”民眾文藝調演組織獎;1990年省文化廳市民間美術展覽二等獎;文化館創作歌曲《大山呼喚你——獻給彭學文的歌》獲樂山市文藝創作三等獎;1992年榮獲市文化局《回到森林》聲樂節目優秀創作獎;1995年宋渠、宋煒、謝長江的詩分別獲市政府頒發的“峨眉山文藝獎”二、三等獎;1997——2007年謝長江創作的詩歌《童話》獲長沙市“瀟湘文藝獎”,散文《桃園》和《神仙居住的地方》、小品《救人》獲樂山廣播電台三等獎和優秀節目獎;1997年縣醫院職工鄒為獲樂山市青年書畫展一等獎;1999年舞蹈《紅旗飄飄》獲樂山市嘉州金秋文藝調演創作一等獎;2002年《竹筒聲聲》獲《世紀風》慶“五.一”大型職工文藝晚會一等獎;2005年榮獲省文化廳第三屆四川旅遊發展大會暨中國四川國際旅遊節四川民族民間藝術展演《蜀風神韻》金獎;2008年獲四川省三級文化館榮譽稱號;2009年獲樂山年度全市文化館工作評比一等獎。沐川草龍於1992——2006年參加中國四川國際民間藝術節、樂山國際旅遊大佛節、四川省農民健身展示大會、第三屆四川旅遊發展大會分別榮獲一等獎、金獎和特等獎。2011年繼續被評為三級文化館,同年組隊參與全市第三屆嘉州藝術節基層文藝展演,舞蹈《草龍漢子》獲最佳新創節目獎,舞蹈《綠道沐川》、《樂園變奏曲》、原生態《沐川山歌》、小品《平凡的感動》獲優秀新創節目獎;2012年創作以沐川草龍為原型的原生態舞蹈《草把龍》獲四川省第十六屆“群星獎”廣場舞類一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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