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德恩

沈德恩

沈德恩,男,1958年9月16日出生,漢族,湖北大悟人,中共黨員,1980年2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

2018年5月,因涉嫌嚴重違紀和職務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沈德恩
  •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湖北大悟
  • 出生日期:1958年9月16日
  • 性別:男
個人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開除黨籍,

個人履歷

1978.02 — 1980.01 孝感財校讀書;
1980.02 — 1980.09 大悟縣豐店食品所職工;
1980.10 — 1984.08 大悟縣委辦公室經管科幹部;
1984.09 — 1987.09 大悟縣委辦公室副科長;
1987.09 — 1990.04 大悟縣委辦公室科長;
1990.05 — 1994.04 大悟縣委辦公室副主任;
1994.05 — 1996.01 大悟縣委辦公室主任,九屆縣委委員;
1996.01 — 1998.12 大悟縣委委員、常委、縣辦主任;
1998.12 — 2003.12 大悟縣委委員、常委、宣傳部長;
2003.12 — 2006.12 大悟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06.12- 大悟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曾任大悟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5月31日,據孝感市紀委監委訊息:大悟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沈德恩涉嫌嚴重違紀和職務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

開除黨籍

2018年10月15日,經孝感市委批准,孝感市紀委監委對大悟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沈德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沈德恩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他人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沈德恩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並涉嫌職務犯罪,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孝感市紀委監委研究並報孝感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沈德恩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對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孝感市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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