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沂水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外文名:Yishui county safe production supervision bureau.
  • 地理位置:沂水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性質:政府組織
  • 屬性:非盈利
  • 單位地址沂水縣沂蒙山東路18號水利局四樓
單位簡介,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下屬單位,

單位簡介

根據中共臨沂市委、臨沂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沂水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辦字〔2009〕168號)和《中共沂水縣委沂水縣人民政府關於縣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沂發〔2010〕28號),設立沂水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原單位地址:沂水縣城正陽路19號縣政府六樓
因辦公場所調整,沂水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場所調整,縣政府六樓僅保留一個科室。
現單位地址:沂水縣沂蒙山東路18號,水利局四樓。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問題。
(二)承擔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監督檢查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負責組織縣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縣政府授權,依法組織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縣非煤礦礦山企業、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擬訂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地方標準和規程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八)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九)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和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負責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
(十一)擬訂全縣安全生產科技規劃,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二)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一、桑紀德同志主持縣安監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安全生產監察大隊。
二、張寶江同志分工負責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監管、紀檢監察和機關黨建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科,協助桑紀德同志分管安全生產監察大隊。
三、周發江同志分工負責煙花爆竹、工商貿流通安全生產監管、安全生產協調工作,分管安全生產協調科、應急救援中心,協助桑紀德同志分管辦公室日常事務等方面的工作。
四、邱春標同志分工負責非煤礦山、冶金、建材、有色金屬安全生產監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
五、徐本太同志負責機關工會工作,分工負責政策法規、教育培訓、安全生產專家和中介機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政策法規科、安全技術培訓中心,協調安全生產協會方面的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5個職能科室。(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局機關文電、保密、檔案、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黨建、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交流與合作,承擔有關外事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擬訂全縣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起草有關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組織擬訂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程和工礦商貿安全生產標準;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承擔全縣安監系統工作人員的培訓和局機關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制度和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依法組織、指導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特種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培訓工作;負責縣安全生產專家組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負責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的資質管理並進行監督檢查。
(三)安全生產協調科(掛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科牌子)
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全縣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統計工作,及時掌握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組織、協調全縣綜合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按照規定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依法監督檢查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和煙花爆竹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承擔相關行業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準入管理有關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情況;按照職責分工,擬訂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執法規章和標準;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有關職業安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四)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和冶金、建材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承擔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有關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礦井關閉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承擔相關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經營準入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依法負責縣內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相關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人員編制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
紀檢監察工作者職數和職級配備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一)關於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縣衛生局負責起草職業衛生規範性檔案,擬訂職業衛生標準,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縣衛生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工作協調機制和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加強溝通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二)關於礦井關閉監管職責分工。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對無採礦許可證和超層越界開採、資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礦產資源規劃和礦業權設定方案等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對不符合有關礦山工業發展規劃和礦區總體規劃、布局不合理等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負責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的非煤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縣環境保護局負責對破壞生態環境、污染嚴重、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環境保護局等部門要將相關礦井關閉與監督情況及時抄送縣國土資源局。縣國土資源局牽頭,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環境保護局等相關部門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全縣廢棄礦井的治理工作。
(三)關於工礦商貿企業及有專門的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按沂政發〔2007〕14號檔案執行。

下屬單位

沂水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下屬單位包括:
1、沂水縣安全生產監察大隊;
2、沂水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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