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曹掾

這是古代的一個官職名稱,秦朝、漢朝的地方司法機關,由地方行政機關郡守、縣令長兼理。郡的專職司法官吏就叫做“決曹掾”,但對案件的最後決定權在郡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決曹掾
  • 類別:古代的一個官職名稱
  • 出現朝代:秦朝、漢朝
  • 屬性:秦朝、漢朝的地方司法機關
這是古代的最新一個官職名稱,秦朝的地方司法機關,由地方行政機關郡守、縣令長兼理。郡的專職司法官吏就叫做“決曹掾”,但對案件的最後決定權在郡守。
漢朝郡設決曹掾,是專職的司法官吏,審理一般案件,最後由郡守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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