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萊國旗

汶萊國旗

長方形,長寬之比為2:1,由黃、白、黑、紅四色組成。黃色的旗地上橫斜著黑、白寬條,中央繪有紅色的國徽。旗幟上的黃色代表蘇丹至高無上。後來為了紀念兩位有功的親王,蘇丹決定在國旗上加了黑、白兩條斜條。1984年1月1日,汶萊宣布完全獨立,國旗沿用至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汶萊國旗
  • 形狀:長方形
  • 顏色組成:黃、白、黑、紅四色組成
  • 創建時間:198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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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圖案

汶萊國旗以黃色為背景,加上一個黑色以及白色的平行四邊形,在兩個平行四邊形的上有一個國徽,國徽中有一支小旗、一個華蓋、一雙手、一棵棕櫚樹、一對翼、一個紅色的上弦月和一句阿拉伯語標語“在神的指引下永遠服務”,兩者都顯示出汶萊主要的宗教信仰為回教。
黃色是該國傳統的顏色;黑色和白色的平行四邊形是為了紀念汶萊歷史上兩位維塞爾(即大臣,原有四個維塞爾,但是其中兩個維塞爾在啟用國旗前去世)共政的事;小旗與華蓋是王權的標誌;一對紅色翼守護著國家的正義、寧靜、繁榮以及和平;上弦月的左右方有一雙手,象徵了政府提升人民生活繁榮的保證;而於新月下方的卷紋上則為“汶萊達魯薩蘭國”的字樣。

性質

陸上:民用旗、政府旗
海上:民用旗

國旗變體

汶萊國旗

軍艦旗

歷史沿革

汶萊於1888年成為了當時海上霸主英國保護國,在1906年之前,其國旗只是由純黃色所組成,及後加上了黑白兩色的平行四邊形。而現時的國旗是於1959年9月形成,在旗的中央加上了國徽,1984年元旦,汶萊正式脫離了英國的統治,獨立後沿用了該面旗幟。
1906年以前
1906年—1959年
汶萊國旗

汶萊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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