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陽光康復中心

池州市陽光康復中心

池州市陽光康復中心是一家面向社會,從事障礙兒童康復訓練的非盈利民辦公益組織,也是池州市唯一所民辦公益機構。2011年,由程齊先生、程勤女士兩位公益人發起成立殘障兒童康復教育的民間公益機構,得到了池州市殘聯、貴池區殘聯的熱切關注和支持。從中心成立運營以來,一直艱難的堅持在公益事業的道路上。場地有限,輾轉反覆幾個小區;師資有限;資金缺乏;缺乏社會關注等等,這些困難目前仍然存在,陽光康復中心依然堅守著公益的陣線上。

在池州市殘聯的支持下,中心的各方面的條件得到了極大的改善,中心服務人數也從幾個人到幾十個,越來越多的殘障兒童及其家庭得到了幫助。池州市陽光康復中心用自身努力,展現了勇於秉承著社會責任,用行動去實現殘障人士的中國夢,已然是一支不可忽略的社會力量。

池州市陽光康復中心現在及未來服務對象:

聽力障礙兒童

智力障礙兒童

孤獨症兒童

青年智力障礙、孤獨症青年

殘障人士家庭

工作方向:

陽光兒童發展中心(殘障兒童的康復教育與家庭支持)

陽光心智障礙青年服務中心(日間照料/職業發展與就業/啟愛康樂)

公眾宣傳/權利宣導

服務價值觀

我們團結協作,共進共退,只為實現學員有美好的生活和有“尊嚴”的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池州市陽光康復中心
  • 民政註冊:2011年10月
  • 機構類型:非營利公益服務組織
  • 服務對象:心智障礙兒童及青年
  •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貴池區南湖路99號
池州市陽光康復中心現在及未來服務對象:
聽力障礙兒童;智力障礙兒童;孤獨症兒童(陽光兒童發展中心)
心智障礙人士及貧困家庭(陽光心智障礙人士服務中心)
工作服務方向:
陽光兒童發展中心(殘障兒童的康復教育與家庭支持)
陽光心智障礙青年服務中心(日間照料/職業發展與就業/啟愛康樂商貿)
公眾宣傳/權利宣導
服務價值觀:
我們團結協作,共進共退,只為實現學員有美好的生活和有“尊嚴”的工作
第一部分:陽光兒童發展中心(小齡部)
池州陽光康復中心成立於2011年10月,是池州市唯一一家康復機構,承擔聽力言語康復項目和智力康復項目。是國家七彩夢行動計畫及省民生工程助聽器和人工耳蝸以及智力殘疾康復搶救性項目定點機構。
2011年我機構在訓兒童為6名,後期通過定期的戶外宣傳和大量的農村走訪,使更多殘障兒童家庭知道康復機構的存在和兒童接受康復訓練的重要性。至今年5月我機構在訓康復兒童共60名。康復形式有全托、半托、小時個訓、親子同訓及預約單訓。
第二部分:陽光心智障礙青年服務中心
陽光心智障礙青年服務中心是池州市陽光康復中心針對16歲以上心智障礙青年的生活改善及就業培訓服務中心,也是心智障礙青年日間照料/托養的生活化社區。旨在心智障礙人士平等的參與社會生活,實現自我價值和社會價值,擁有一個美好的生活。培養智障人士的獨立生活能力,讓他們象普通人一樣享受社交、娛樂、培訓和就業的快樂。引導大眾正確地認識智障問題,為智障人士爭取“平等機會、平等參與”的社會環境。
服務內容
服務形態主要有一下兩種:
一、日間活動中心:
利用社區資源(如圖書館、老人院、博物館、社區文體中心,到商店、超市和公園以及義工),通過小組活動和個別訓練輔導的形式,讓服務對象在自然的環境中學習日常生活所需要的技能,規範行為,提高自己的生活品質,發展自己的個性和社會性,以達到平等參與社區建設,開創屬於自己的美好生活。
從內容上來看包括:情緒和行為發展、人際關係發展、娛樂生活發展、情感與社區融合、生活管理、個人支持及家庭支持服務等,從心智障礙青年的美好生活來看,他們是要獨立性、社會融合、生產力、滿意度。從這些方面可以將心智障礙青年分為四種功能角色:好照顧、好家人、好幫手、好公民。
獨立性:能儘可能的獨立自主生活,被尊重,有選擇個人事情的權利。
社會融合:參與社區生活,改善社區環境,增加障礙青年與社區民眾的互動,成為社區中的一員。
生產力:有足以維持生活的經濟來源。能感覺對他人有貢獻,,被需要的成就感。
滿意度:喜歡自己的生活,對自己的生活覺得有希望、知道生活的重心。
二、職前培訓及庇護性就業、支持性就業項目:
心智障礙人士職業培訓及庇護性就業是目前正在探索性做的事情。職業培訓是為無法在一定時間內獲得薪資職業的心智障礙人士,安排與就業目標相結合的活動。通過日常的訓練服務提升心智障礙人士在工作中獲得所需要的工作技能。職業培訓的具體內容主要包括:職業教育、職業陶冶、職業訓練和職業實踐,四者之間的關係缺一不可。
庇護性就業是職業培訓所要為之服務的,也是心智障礙人士就業的重要途徑。庇護性就業是對心智障礙人士給予充分保護和協助,使他們得到持續性與職務相關的監督與支持的“工作”環境,並獲得薪資報酬。
為心智障礙人士提供庇護性就業需基於三個原則:
正常化原則 “去機構化”/“去家長化” 提升個人獨立能力
庇護性就業的形態:
1以代加工為主的庇護工坊(包裝、來料加工、自產自銷)
2庇護農場(種植、養殖)
3 機構舉辦的運營實體(花店、麵包店等)
4 工作隊(清潔工作隊、家政服務等)

  
陽光心智障礙青年服務中心陽光心智障礙青年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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