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察學院物證鑑定所

江西警察學院物證鑑定所的前身為江西公安專科學校物證鑑定所,是一九九七年經校黨委批准成立的,一九九四年就經公安廳黨委批准補辦了刑事技術鑑定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警察學院物證鑑定所
  • 成立時間:2002年
鑑定所概述,領導機構,社會貢獻,

鑑定所概述

二OO二年經公安廳黨委批准在江西公安專科學校公安科技系基礎上加掛物證鑑定所。二OO一年十二月,為了適應我省司法鑑定體制改革的需要,通過了江西省司法廳的審核、註冊,機構取得了《司法鑑定許可證》,13位同志取得了《司法鑑定資格證》和《司法鑑定執業證》。是江西省最早成立的面向社會服務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司法鑑定機構。本物證鑑定所下設檔案檢驗、法醫鑑定、刑事化驗和痕跡檢驗四個專業。目前,本所擁有13名高、中級職稱的專職司法鑑定人。同時,根據2004年江西省公安廳第四次廳長辦公會議決定,我校刑事技術專業的設備和人員與省公安廳刑科所的設備人員進行整合。2008年10月,校物證鑑定所與省公安廳禁毒總隊達成協定,由我校物證鑑定所承擔全省禁毒部門承辦的毒品案件鑑定。
此外,我們還經常和省內高校及科技部門等單位加強合作和交流,實現了人才、知識、設備共享的目的。

領導機構

2002年3月11日,校黨委決定時任學校副校長的方府春任鑑定所所長,徐遠清、吳小平、馬妮任副所長;2004年學校決定程小白任鑑定所所長;2006年學校決定徐遠清任鑑定所所長,黃晨、章少青、馬妮任副所長。

社會貢獻

幾年來,本鑑定所始終把誠信放在第一位,堅持了公開,公正,公平的服務準則,年均受理物證鑑定業務百餘件,在南昌飛機製造公司公安處設立了刑事技術教學基地,在省公安廳刑科所和南昌市公安局刑警支隊設立了教學科研鑑定基地,為司法機關、仲裁機構、行政執法部門、法人、公民及社會團體處理刑事、民事糾紛提供了科學準確的依據,贏得廣大民眾的信任和支持,在社會各界享有較高的信譽。今後我們決心立足省內,面向基層,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以技術資源為司法鑑定服務,運用先進的科學技術,發揚嚴肅認真的工作態度,全心全意地為社會各界排憂解難,用公正的鑑定結果和誠信的服務宗旨回報社會各界對我們的厚愛。為我校在強化教學、科研、辦案三結合的辦學特色的基礎上逐步提升科技研發水平作出了突出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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