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煤炭行業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江西省煤炭行業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西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贛發〔2009〕5號), 保留江西省煤炭行業管理辦公室,為省人民政府直屬副廳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業務歸口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煤炭行業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 發布單位:江西省煤炭行業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檔案附則,

主要職責

(一)在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省煤炭行業規劃,統籌規劃、合理開發和利用全省煤炭資源,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引導行業合理布局。
(二)負責指導市、縣煤炭行業監管和煤礦安全監管工作,查處市、縣和鄉鎮煤礦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參與和配合煤礦事故調查處理。
(三)負責全省煤炭生產許可監管、煤炭經營監管、開辦煤礦企業審批和煤礦礦長資格、礦長安全資格、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的認定工作。
(四)負責全省煤炭生產和經營秩序整治工作,牽頭組織、指導和實施煤礦關閉整頓工作。
(五)負責全省煤炭行業教育培訓、重大科技攻關、煤炭工業專利、技術和人才歸口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省煤炭行業統計信息匯總、經濟運行分析工作。
(七)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煤炭行業管理辦公室內設5個職能處(正處級)。
(一)綜合處。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規劃與開發利用處。
負責擬訂全省煤炭行業規劃;提出煤炭行業產業結構調整建議;牽頭組織、指導和實施煤礦關閉整頓工作;負責煤炭經營監管工作;負責全省煤炭行業經濟運行分析工作。
(三)行業管理處。
負責全省煤礦生產許可監管工作;負責全省煤炭行業信息統計和科技管理工作;負責煤礦企業關閉礦井的審核。
(四)安全監督管理處。
負責市、縣煤礦安全監管機構的業務指導工作;查處市、縣和鄉鎮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負責組織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參與和配合煤礦事故的調查處理。
(五)人事教育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組織行業教育培訓和人員資格認定工作;管理直屬院校。
直屬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省煤炭行業管理辦公室機關事業編制25名。其中,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正處級)2名;正處級6名、副處級1名。
處級紀檢員(監察員)1名。

其他事項

(一)保留省煤炭行業管理辦公室機關後勤服務中心,為省煤炭行業管理辦公室下屬正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6名(其中正處級領導職數1名)。該中心主要職責是:承擔辦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二)江西省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與省煤炭行業管理辦公室合署。

檔案附則

本規定由江西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江西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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